1978年12月底,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十一届三中全会和省、地委指示精神。会议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做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是中国共产党实现重要历史转折的里程碑,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光辉标志。会议强调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之后,县委、县革命委员会所属党政群机关、公社及企事业单位纷纷通过报告会、学习班、宣传栏、有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按照中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县委提出要实现这一伟大的战略转移,必须实现三大转变:即从以政治运动为中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和技术革命为中心上来;从生产技术落后状态,转移到学习、采用、推广国内外的先进技术上来;从小生产的管理方法,转移到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上来。边调整、边前进,贯彻休养生息的方针,落实党的各项经济政策,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把工农业生产尽快搞上来,为今后的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在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过程中,县委组织开展真理标准讨论。1978年9月27日,县委召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会议。针对部分干部不注意从实际出发,思想僵化半僵化的状况,组织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重温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有关论述,进一步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观点,明确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客观依据和理论依据,从而达到进一步解放思想之目的。9月底,县委组织各公社和各部委办局负责人收听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要求要以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观点,科学总结建国30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冲破各种禁区,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民经济任务。
1978年县委按照中央精神,着手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但由于受“两个凡是”的影响,步子不大。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学习贯彻和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深入进行,进一步推动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顺利进行。1978年11月,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到1982年年底,先后复查“文化大革命”中党员干部案件508件,“四清”运动中的案件325件,共甄别平反和纠正427件,恢复党籍27人,恢复工作340人,改变党内其他处分247人。复查中原突围时新四军第五师复员、隐蔽、掉队人员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政策待遇1777人;复查土地革命时期“肃反”错杀人员和地下党人的历史案件,落实相应政策待遇104人。(www.xing528.com)
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县委还实事求是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调整各方面的社会政治关系,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1979年2月,县委决定将“三小”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定为劳动者,全部收回“文化大革命”中下放的工商业者及其家属,安排工作82人,有的补发被扣减工资,有的退还被查抄实物、现金,有的补发存款利息。到1980年2月,全县查证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140人的政策,清理受到影响的台属1169人,并作适当安置,解决问题116件。落实党的宗教、民族和侨务政策,到1980年12月底,纠正在宗教(人员492人)、民族(9个少数民族、58户310人)和侨务等方面“左”的政策和做法,成立相关机构,爱国宗教组织逐渐恢复,寺庙、道观陆续恢复和开放,保护侨胞爱国、爱乡热情,鼓励他们参政议政。1979年1月,党中央在全国部署开展给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工作。2月7日,县委成立“摘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蔡河开展地、富分子摘帽试点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到1979年10月,全县“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摘帽工作全部结束,共为地、富分子摘帽6882人,给其子女重新确定为人民公社社员成分的17836人。至1981年12月底,对在反右斗争中错划右派分子283人全部改正,收回安排工作258人,家属子女受株连下放的全部收回安排工作。
平反冤假错案和调整社会主义政治关系,正确处理党内和人民内部矛盾,其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于能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调动全县党员干部和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积极性,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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