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互助组的蓬勃发展,农民尝到了组织起来的甜头。1953年10月,十里河区三合乡张其道联合26户123人,办起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民主初级农业合作社。之后大邦区马蹄桥乡朱修杞、朱修银、傅继华3个常年互助组44户192人,联合成立马蹄桥初级农业合作社。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4年初,省委下发《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县委在总结前段兴办初级农业合作社经验的基础上,在陈巷蔽山乡创办初级农业合作社试点——共兴初级农业合作社。1954年1月,先后在陈巷辅弼冲、十里河刘家田等地试办了7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将私有的耕牛、农具、土地等大型生产资料,作价交给合作社,作为入社基金,变私有财产为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收益分配是在全年收入中扣除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管理费后按“田四劳六”的比例分红。通过办试点,县委认为组织互助合作必须坚持积极领导、稳定发展的方针及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三大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在农业合作社时期,许多地方组织不讲实际,瞎命令、乱指挥、急功近利、贪多求快,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不应有的损失。1954年全县蓄秧荪面积达33.18万亩,超过原计划24%,为栽秧面积的79%,结果因当年气温低,稻穗不能成熟,基本无收,还影响了秋播,造成次年夏收减产。11月,还发生保安乡吴方明入社受排斥而自缢身亡的事件。为此,县委先后4次发文、5次开会,强调要控制办社规模,提高办社质量,积极领导,稳步发展,坚决纠正发展农业合作社过程中出现的急躁冒进、贪多求快求大的倾向。1955年3月,县委发出《关于贯彻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进一步全面发展生产的紧急通知》,全县开展整社运动。到1955年底,共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2465个,入社农户69450户,占农户总数的72.5%。(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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