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往北京,这或许是神的使命,也可能是中国皇帝恩准的。一名官员受命与我们接洽。……一半的行程是水路,吃住皆在船上。我们不能下船登岸,甚至不得在沿途撩起舟侧舷的帘子,一探这神秘帝国的样貌,因为他们说此乃教养和礼仪,这于我们而言,实在是太古怪了。
整个行程与世隔绝,行程中不得窥视窗外,甚至被“禁言”。当王致诚历时数月,穿越数千公里,经历漫长的跋涉抵达帝都宫廷之后,乾隆皇帝虽给他安排了妥帖的生活,但是王致诚的活动,仍被限制辗转在帝都宫苑、宫廷画院和教会驻地的极小范围之内。这是由于先祖康熙皇帝晚年谕令禁教,除了宫廷中供职的耶稣会传教士外,几乎所有的天主教民间传教活动都是被禁止的。王致诚在乾隆皇帝宫廷画院的年代,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期。
这情形得追溯到康熙皇帝本人对待天主教的看法。原本康熙皇帝对于天主教在华活动的态度相对开明,他基本延续了清初的做法,即允许传教士自由信教,至于是否可在中国老百姓中间传教,一直没有明确规定。传教士在内地传教,多以“居住”“守坟”“虔修”等名义。像王致诚这样具有明确的、作为宫廷画师派遣任务的耶稣会传教士,是极少数。
1689年,中俄就北方勘定边界进行谈判时,耶稣会神父法国人张诚和葡萄牙人徐日升神父担任中方代表团的拉丁文翻译。1689年9月7日,中俄两国正式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与西方国家签订具有现代国际法水准的正式条约。签订此条约的结果使大清与俄罗斯分据了广袤土地,并终结了俄罗斯的东扩。《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第一次与欧洲国家按照国际法原则谈判达成的条约,也是最早明确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大清的国际法文件,国体意义上的 “中国”首次正式出现于外交条约文件上。
在签订过程中,耶稣会传教士也起到了一定的调解作用。俄方多次私下表示要两位神父为俄方出力,甚至希望在条约的拉丁文本中塞进 “中国不在雅克萨建造任何房屋”等字样,但是遭到传教士的拒绝。对此康熙十分满意,他对传教士们说:“和约得以缔结,实赖尔等之才智与努力,尔等为此事出力颇多。”[2]
由于康熙皇帝对西方新兴科学技术的好奇心,耶稣会神父徐日升、张诚、白晋、安多等被招至内廷,为康熙皇帝讲解量法、测算、天文、格致等西方学术并一连持续多年。同时,耶稣会传教士如郎世宁入侍画院,对康熙皇帝了解西方文化艺术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因此,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康熙连下两道谕旨,礼部即奉旨依议:
查得西洋人,仰慕圣化,由万里航海而来。现今治理历法,用兵之际,力造军器、火炮,差往俄罗斯,诚心效力,克成其事,劳绩甚多。各省居住西洋人,并无为恶乱行之处,又并非左道惑众,异端生事。喇嘛、僧等寺庙,尚容人烧香行走。西洋人并无违法之事,反行禁止,似属不宜。相应将各处天主堂俱照旧存留,凡进香供奉之人,仍许照常行走,不必禁止。俟命下之日,通行直隶各省可也。[3]
康熙的两道谕旨明确表示传教士可以在中国百姓中传播天主教教义,这使天主教在中国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历史发展阶段。但康熙对传教士在华的活动也相当关注,并将其看成内部事务,认为必须加以管束。如1706年12月31日的一道旨意就要求在中国传教的西洋教士必向内务府申请印票,写明不回欧洲,凡是拒绝领票者一律驱逐出境。
到了1715年郎世宁来到中国的时候,已经陆续有四十八名传教士领取了印票,其中耶稣会士二十九人,方济各会士九人。对于这些传教士,康熙皇帝对他们多有安抚:“尔等有凭据,地方官晓得你们来历,百姓自然喜欢入教。”[4] 尽管如此,耶稣会传教士们的活动范围仍受到限制。当王致诚于1738年来到帝都北京的宫廷时,自雍正元年(1723年)正式执行的教禁政策,已持续了十五年之久。
天主教在中国面临的传教困难,是相对于天主教在世界范围的传教事业而言的,耶稣会由于传教中自利玛窦以来的“礼仪之争”,与罗马天主教会之间一直存在争议及紧张关系。因此,要理解郎世宁、王致诚在清廷的活动,就需将“礼仪之争”和耶稣会的解散两条线索做一个梳理。
天主教自明末利玛窦来华后,在中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对于中国广大民众而言,理解、认可并接受一个与中国传统文化截然异质的文化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当时天主教在中国社会的外部环境看,中国朝野对于天主教仍存有戒备和疑虑心理;从天主教内部来看,在教务发展的同时酝酿着一场深刻的危机。(https://www.xing528.com)
早期的礼仪之争仍是天主教徒的学术问题,并未演化成国家之间的政治议题,但随着各在华天主教会间竞争加剧,修会各自寻求罗马教廷的支持。当时在各修会内部、修会与修会之间,对于中国的主流文化即儒家文化的宗教性在认识上产生分歧,逐渐演化为一场旷日持久的“中国礼仪”之争。争论逐渐从宗教事务演化成政治事件,而罗马教廷在事件中的态度经历多次转变。其中耶稣会教士们对待中华文化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种争议,但由于耶稣会在当时教廷中被其他修会相继攻击,未能促使罗马教廷接受和采纳他们的建议,并且罗马教廷继而又断然颁布了禁止中国天主教徒祭孔和祭祖等礼俗,最终导致清王朝的百年禁教。
礼仪之争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中国人的祭祖、祭孔活动,其性质究竟是宗教还是习俗;二是造物主应该用何种译名为好。争论从耶稣会内部展开。以利玛窦为首的一派否认祭祖、祭孔含有宗教成分,中国天主教徒也可以参加;当时通用的造物主译名“上帝”“天”“天主”等可继续使用。以龙华民(Nicholas Longobardi,1559—1654)为首的一派则认为,祭祖、祭孔仪式正是基督教所反对的偶像崇拜,应当坚决拒绝;对于造物主的译名,则主张一律使用拉丁文音译作陡斯(Deus)。1628年,在华中外耶稣会士在嘉定召开会议,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不把祭祖祭孔当成偶像崇拜,认为祭祖与十诫的“当孝敬父母”是一回事。
1687年,巴黎外方传教会的阎当被任命升为宗座代牧。他于1693年3月26日颁布一封牧函,严禁中国礼仪。但在华耶稣会士认为禁止中国礼仪将不利于传教事业,就在1692年派李明返回法国并到罗马为中国传教政策进行申述和辩解。当时欧洲各修会和学术界正掀起与耶稣会的大论战,在天主教会内部有不少人反对耶稣会。1700年10月,巴黎大学的神学家发表一份宣言,支持阎当,反对中国礼仪。
耶稣会士一边向罗马教廷辩解,一边也把欧洲发生礼仪之争的事捅到康熙那里。1700年11月19日,康熙表示赞同耶稣会在中国礼仪上的观点:“敬天及事君亲敬师长者,系天下通义,这就是无可改处”。1704年11月20日,教宗克雷芒十一世批准圣职部决议,严禁中国教徒行中国礼仪,并派多罗主教(1667—1710)为特使,到中国来执行教令。这样,在礼仪之争问题上罗马教会同中国政府发生交涉并最终导致冲突。多罗在南京得知康熙旨意后发布牧函,公布教宗关于中国礼仪的禁令。教宗克雷芒十一世又于1715年3月15日公布《自登基之日》(Ex Illa Die)通谕,对于多罗的牧函表示支持,要求所有在华传教士和神职人员在巡视员、宗座代牧或者主教面前宣誓坚决遵守。
康熙获悉教宗克雷芒十一世的禁约后大为震怒,决定在中国全面禁止天主教。他在禁约上亲加朱批:“览此告示,只说得西洋人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国人之大理。况西洋人等,无一人通汉书者,说言议论,令人可笑者多。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
礼仪之争是中国天主教历史上延续时间漫长、涉及范围较广的一件大事。罗马教廷禁止中国教徒参加祭祖、祭孔的仪式,而清朝帝皇们似乎在这个问题上也无丝毫让步。康熙在其晚年禁止天主教在中国传播(未严格执行),1723年(雍正元年)清世宗开始严格执行禁教。日后传教士又发生介入世宗与兄弟争夺皇位之事,还有出于民众信奉天主教后国家命令无法贯彻的缘由,以及出于会被西方天主教国家控制的担忧,清世宗下令除留京任职的传教士外,其余一律送往澳门,各地天主堂被拆毁,或改成公廨,屡下禁令,不许民间信仰。清高宗乾隆年间,取缔尤烈,传教活动几乎消失。
康熙年间,新来中国传教的多明我会(Dominican Order)及方济各会(Franciscan Order)教士反对明末以来耶稣会教士容许中国教徒祭天、敬孔、祀祖等礼俗,爆发“礼仪之争”。到1742年,教宗本笃十四世(1740—1758年在位)发布一篇通谕《从上主圣意》,饬令在华传教士,严行禁止中国礼仪,违反者立即调回欧洲接受处罚。此后,罗马教廷一直坚持严禁中国礼仪的立场。“礼仪之争”相继持续了近百余年。
1738年,王致诚来华之际,是耶稣会与其他教会互相争斗最为激烈的时代,甚至在十八世纪晚期,法国和西班牙等国陆续禁止了耶稣会的活动。到1773年7月,教廷宣布解散耶稣会。自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在华活动过的耶稣会会士总共有九百余名,除一百余名中国人外,其余全是如王致诚这样不远万里而来的外国人,他们在中国服务了近两百年。
而在中国耶稣会传教士的内部,也存在来自不同国家的耶稣会士,法国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意大利人等不同国家传教士之间也存在争宠于清帝以争取传教权利的事实。这也是深刻理解王致诚被派往中国、入侍清朝皇帝担任宫廷画师的宏观背景。虽然王致诚无意于权利的争夺,也屡次推托不就官职,但仍然以自己超群的画艺、细腻的观察以及卓绝的文笔,为这个大的时代留下了独特的印记。
1768年,王致诚在北京去世。仅仅五年后,耶稣会即被罗马教廷宣布解散。在这历史的洪流中,王致诚无意间成为这九百余位耶稣会传教士中,在东西方文化交流方面做出卓绝贡献的一位。尤其处于耶稣会在天主教内部风雨飘摇的时代,王致诚可称做耶稣会传教士来自遥远东方信使的最后一位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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