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湾镇(区)侨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落实华侨政策,保护华侨正当权益。
落实侨房政策 1986年,神湾区落实侨房政策领导组成立,维护华侨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着手落实侨房工作。根据华侨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做出妥善处理,对尚存的侨房动员居住者腾退,返还原者。对已清拆的侨房,则征求原房主意见,经济补偿或划地重建。
1986—2002年,境内清退侨房56间,总面积10626平方米,退还侨房补偿金431109元。通过落实侨房政策,广大华侨、港澳同胞感谢政府的关怀,更加热爱家乡、支持家乡建设。(www.xing528.com)
接待和服务侨胞 神湾镇(区)侨务部门热情为侨胞服务。1985年,接待华侨和港澳同胞589人。1987年,接待华侨和港澳同胞475人,办理到港会见台湾亲人3人。1993年,镇侨办接待侨胞来信来访5人次,均给予满意答复。1998年,镇侨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行党的侨务政策,围绕神湾镇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组织港澳同胞参加境内重大活动,积极为侨胞及其家属解决实际问题,并积极向海外华侨宣传神湾镇经济发展情况,动员侨胞回乡投资设厂。该年,共接待港、澳、台同胞487人,社团12批91人次。1999年,镇侨办切实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其家属服务,通过侨务服务实现“以商引商”,接待侨眷和外商528人次,社团38批135人次,其中台湾省客商60多人次。2000年,镇侨办接待侨属、港澳台同胞89人次,重大商务活动3批130人次。2002年,镇侨办接待侨胞21次,电话咨询12人,解决宅基地争议1宗,协助处理祖坟搬迁3宗,接待社团2批46人次。镇侨办利用澳门神湾镇同乡会活动和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的有利商机,积极做好镇的招商引资和投资环境的宣传工作。当年,在同乡会及海外华侨的协助下,引进工业项目2个,投资额达200万美元。2003年,镇侨办坚持联系海外侨胞,并通过澳门神湾同乡会联系各方,热情接待乡亲回家乡观光考察,介绍家乡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归侨解决实际问题。当年接待海外乡亲观光团2批共76人,接待来访的侨属、港澳台同胞18人次,来信2宗,电话咨询10次,解决宅基地争议1宗,协助处理祖坟搬迁4宗。
1999年、2002年和2003年,神湾镇侨办被评为中山市侨务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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