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
改革开放后,境内生产和经济有所发展,正常的福利费有所增加。90年代,增加福利建设资金,改建神湾镇敬老院,残疾人和家庭困难学生受到一定资助。2000—2005年,境内农村“五保户”(指农村中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弱、孤、残的农民,其生活由集体供养,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以及孤儿保教,简称“五保”。享受五保待遇的家庭叫“五保户”)的供养水平逐年提高,残疾人受到社会的照顾和优待,助困助学制度确保青少年的学习权益。
一、“五保户”供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丧失劳动力的孤寡老人实行吃、住、穿、医、葬的“五保”供养制度。供养水平随着农村生活发展逐步提高。1980年前,新湾公社和各大队给“五保户”供给基本口粮,每个月给予2—10元不等的生活费。1981年,境内有五保户29人,每人每月补助粮食25公斤,年人均300公斤。口粮由生产队负担,折款66元,另由大队每人每月补贴现金8元,年补贴96元(人),穿衣由大队、公社每年每人发放一套,另住房得到安置。
1983年4月,境内多方筹集资金4.7万元,把原知青农场两层楼房改建成公社敬老院,占地面积889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于7月建成,入住农村“五保”老人18人。1984年5月,敬老院完成第二期工程建设,投资3.7万元。全院设共有大小房间51间,其中老人宿舍24间。敬老院内设有接待室、办公室、电视室、图书室、饭堂等,安装了自来水及电话,有电视机2台、洗衣机1部、收音机1部,并有鱼塘、菜园、果园等生产基地。政府安排专人照顾老人,当年接受入住“五保”老人增至24人,占境内“五保”老人总数78%。
1993年1月30日,镇政府投资70万元在南蛇迳新建的神湾镇敬老院竣工,占地面积3亩,两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1996年,神湾镇敬老院供养五保老人15人,人年均供养金3200元。工作人员利用空地种菜、养鸡、养猪、养白鸽,改善老人的生活条件。每逢节日,镇领导都会给老人送温暖,送慰问金和礼品。因临近神湾中学,该校团委经常组织学生和青年团员开展送柴草、打扫卫生、中秋慰问等敬老活动。1997年1月,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结合神湾镇实际,对镇敬老院老人的三级供养标准适当提高。由镇民政部门统筹,三级供养标准的村级供养标准金额由原每人每月40元,增加到60元,粮食供养的25公斤保持不变。2003年,境内有“五保户”25人,其中在镇敬老院集中供养10人,年人均供养金为4800元;在农村分散供养15人,年人均供养金为3600元。2004年,境内有“五保户”25人,其中在镇敬老院集中供养16人,年人均供养金为4800元;在农村分散供养有9人,年人均供养金为3600元。
2005年,境内“五保户”34人,其中在镇敬老院集中供养14人,年人均供养金4800元;在农村分散供养20人,年人均供养金3600元。同年12月7日,神湾镇敬老院迁建工程在镇新中心区动工建设,工程总投资预计380万元。(www.xing528.com)
表7—1—4 2000—2005年神湾镇“五保户”供养情况表
二、助残助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残疾人事业受到关注。1992年,开办神湾纸箱厂安排残疾人就业。1993年,神湾镇残疾人联合会成立,积极组织盲、聋、哑、肢残人员开展各项活动和安排就业。1994年,神湾金属材料厂开办。神湾镇政府在神湾纸箱厂和神湾金属材料厂两间福利厂安排残疾人就业,人均月收入600元,与正常职工收入大致相等。1995年,神湾镇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成立。1996年,境内有残疾人133人,其中两间福利厂安排残疾人33名。神湾金属材料厂因产品滞销而停产,但仍保持对残疾和贫困户子女职工发放一定的生活费。镇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帮助10多名残疾人找到理想工作。一年一度的“全国助残日”,镇民政部门对残疾人进行慰问。1999年,为丰富残疾人的文体活动,镇社会事务办首次组织残疾人参加中山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吴旭宝获得乒乓球男子单打第一名。2000年,境内有残疾人员共有127人,具有劳动能力78人,安排就业38人,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户4人,年发放保障金4320元,另外对10名残疾人全年不定期补助6000元,让他们生活稳定,感受到党的温暖。此外,境内有55名精神病患者,设有家庭病床28张,全部建档入卡。
改革开放后,境内家庭困难的学生入学,经家长申请,村委证明,学校一般会减免学杂费。1994年,神湾镇扶贫助学基金会成立,开展助困助学活动。当年,共扶助9名特困生入学。2000—2005年,境内中、小学生有42人次受到资助,受助金额共5.285万元。
表7—1—5 2000—2005年神湾镇助困助学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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