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染治理
境内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厂矿企业、居民住户排放的废水、废气、废弃物、粉尘等。污染治理工作始于1993年,当年福懋纺织有限公司设在定溪的印染厂投产后,建成境内第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1995年10月,境内为加强对污染源和污染物管理,有效治理污染,在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逐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997年,镇环保所对澳门附近海域污染事件开展调查。经查实,境内直接排污入磨刀门水道的污染企业有东风糖厂、新风造纸厂和福懋纺织有限公司,每年排水量约90万吨,均经过处理达标排放。同年10月13日,涌口圩镇部分群众投诉某工艺制品厂厨房,用蜡渣作燃料,排放的气体污染环境。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镇长带领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到该厂检查,责令整改,并要求村委协助监督整改效果,群众很满意。
2001年,镇政府成立神湾镇治理水污染领导小组,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镇政府投入900多万元建设神湾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地下排污系统和地面排洪系统。两个系统分开,生活和生产污水从排污管排放,雨水从排洪渠排放,污染源得到有效的治理。同时,加大河道整治工作力度,在麻子涌、大排涌、渔业涌、外沙排洪渠、鹿角树涌等河道中,以麻子涌为重点整治河段。此河段长3.7公里,沿河的上游有三乡镇白石村委的工业区工厂、食店产生的废水、废弃物对河水造成污染。经过多年整治,采取清理淤积、扩宽河道、污染企业配套废水处理等措施,使麻子涌水质有所改善,总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
2001年6月,镇政府制定《神湾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就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出较为完整的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制定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饮食企业限期搬迁或关闭;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放水污染物全面达标,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500人以上居住的企业、1000人以上居住的工业区或住宅小区须单独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内河整治,清理沿岸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的禽畜养殖场点,停止审批新建或扩建规模禽畜养殖企业;建设水源涵养林及流域水土保持,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禁止在麻阳公路沿线附近新建采石场。
2004年8月,镇政府又制定《2004、2005年神湾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将水环境整治的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活污染控制设施建设和污染严重区域综合整治,并开展内河涌整治工作,境区部分水体污染负荷有效削减,流经镇、村中心河段有机污染的恶化趋势缓解,发黑、发臭水体明显减少。(www.xing528.com)
二、噪声污染治理
1993年开始,境内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噪音污染。噪声源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工厂机械运行、运输车辆、机械马达声、娱乐音响播放等。1995年,镇政府加强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落实环境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管理的意见》,统一项目申报、分级审批,落实审批的必备条件、范围、时限和权限。同时坚持前期审批与后期验收的制度,克服重前期审批,轻后期验收的倾向。
1998年5月6日,镇环保所与镇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居)签订防治噪声污染责任书,督促和协助各施工单位、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或降低噪音。1999年,镇环保所在境内各村主要道路设立汽车禁声标志。
2000年后,镇环保所每年定期对境内噪声污染源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歌舞厅(的士高)、卡拉OK、厂企等全面整改。同年,在主要村道两旁种植树木,隔离声音,降低噪声污染。
2005年8月,镇环保所进行夏季噪声污染源检查活动,对境内歌舞厅、卡拉OK、厂企及群众反映噪声污染严重的场所进行检查。发出整改通知15个单位,其中要求停业整改2个单位。同年11月,对整改单位复查验收,15个单位整改符合要求,整改完成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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