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水
(一)机构沿革
70年代以前,境内没有自来水管理机构。80年代初期,神湾圩镇自来水厂成立,负责管理圩镇居民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供水工作。1989年2月,神湾镇自来水公司成立,隶属镇建委,负责圩镇自来水的安装、管理收费、供水、维修等工作,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位于商业南街4号。1996年,镇政府将镇自来水公司划归镇水电所管理。镇自来水公司下设出纳、会计、抄表员、管网维修员等岗位,位于神湾大道中11号。2002年10月,镇自来水公司转制,改为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神湾分公司(简称神湾供水分公司)。至2005年12月,保持这一体制。
表5—2—1 1982—2005年神湾(新湾)供水机构及领导名录
(二)设施建设
长期以来,境内居民生活用水为井水、山水、河涌水。河涌水既是大多数村民的饮用水源,也用来灌溉、养殖,或供人们游泳、洗衣物等。冬春季节常会受咸潮威胁,水质难以保证。60年代至70年代,磨刀门东水道东岸的村(居)民饮用山水或自挖水井取水。竹排、大排等岛上村民全部饮用磨刀河水,外沙、磨刀岛则大部分村民饮用河涌水,少部分村民饮用井水。民众取水均需靠人力肩挑手提,既不方便也不卫生。
1974年,定溪大队邱屋自然村最早尝试简易集中供应自来水。该村自筹资金以竹、木等为材料引流山水至村民家中,引水管全长1公里,惠及4个生产队,182户799人,集体投入约3万元。其他乡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仍保持原来的用水方式。
80年代初,境内乡村兴起自建供水设施的热潮。此后,经历镇村投资供水、市镇合作供水和市集中供水三个阶段。
1.乡村自建供水设施
主要是各乡村想方设法自建蓄水池供水。建设费用由大队(乡)出资一部分、群众集资及华侨、港澳同胞捐资解决。因地制宜,建设水池或水塔等简易设施,接通水管,向村民供应自来水。
1980年,外沙大队部分生产队自筹资金89万元,建造总容量720立方米的蓄水池。蓄水池分别建在猪油坑、旧林场、新农村后山、枕头角,利用安吉猪油坑、后隆旧林场、新隆村后山、枕头角杉坑的山水资源。铺设水管总长46公里,将山泉水引到村民家中,解决14个生产队975户4292人的饮水问题。
1981年10月,神湾大队沙岗自然村自筹资金2万元在铁炉山腰引流山水,在响水坑(俗名“流白水”处)建蓄水池,用水管引山泉水,管道全长2.8公里,供应4个生产队258户1100人。由于财力有限,蓄水池容量为100立方米,管网为三寸胶管。同年,旅澳乡亲陈观友捐资支持柚埔自然村兴建自来水设施,解决村民饮水难问题。磨刀新村自建蓄水池,引山水进各家各户,解决300多人的饮水问题。
1982年,芒涌大队为改善饮水条件,村民通过肩挑人扛建设材料上山,建好蓄水池。圆形蓄水池容量约60立方米。同时把村中水井挖大一些,连接水管2公里,每天早晚从水井中抽水至蓄水池,可供应500余人的生活用水。当年,民田地区自来水管铺设21.4公里,神湾、定溪、芒涌、外沙等大队的部分村民、圩镇居民和公社机关、石场等企事业单位用上自来水。
1983年,古宥大队发动船溪、十二环、桂涌等7个生产队,在十二环俗名为“扶墙出扶墙入”山顶建坝引山水,并在名为鳄岳山的山背处修建两个蓄水池,再铺管引水入村民家中,解决约1000人的饮水问题。当年,境内新增37个生产队用上自来水,铺设水管18900米,解决6281人饮水问题,境内合计12120人用上自来水,占总人口86%,基本实现饮用自来水化。
1984年,大排乡通过村民集资和投劳、乡支持自建容量约30立方米的圆形水塔,铺管2.5公里,抽取西江水过滤后供应全村1000余人,结束村民直接饮用河水的历史。仁爱电子厂、东风糖厂为境内人数较多的企业,均自建水塔,抽取磨刀河水作为饮用水。竹排乡筹资20万元在村中修建水塔,容量10立方米,铺设水管5公里,抽取河涌水供应全乡9个生产队132户1600人。
1985年,神湾圩镇自来水厂重新安装自来水主管1000多米,解决部分住户和单位饮水问题,缓和供水紧张的局面。由于神湾乡四个农村生产队划入圩镇范围,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用水量剧增,原有沙岗水塔难以满足神湾乡村民、圩镇居民及工业用水需求,冬春干旱缺水状况尤为突出,原来安装管网均为三寸胶管,经常爆裂,用水困难更加严重,日缺水量达1000立方米以上。
1986年,神湾乡南镇、深环仔村华侨、港澳同胞捐资4.5万元港币,加上村民筹资、村出资,共计投入资金5.8万元建设自来水工程。经村专题会议决定,深环仔村家家户户开挖手摇式水井,南镇村则建设水塔于麻围井山,水源位于螺地坑,铺设水管2公里,解决108户450人的饮水问题。
这一时期,境内饮用水得到一定改善,但自建的自来水容易受气候影响导致水源、水质不稳定。如神湾、定溪乡把山溪泉水引入村中水池储积后输送到村民家中,若遇大暴雨,自来水较为浑浊;古宥、磨刀、芒涌等乡的水塔抽取井水,冬季枯水时节难以保证足够用水,村民还需自己去水井取水;竹排乡自来水秋冬季节受咸潮影响较严重。各乡村所用的引水材料除部分用竹木材料外,多为胶管、镀锌管等,容易老化渗漏、锈蚀而影响水质。未建水塔的村庄中,磨刀乡顷三、四顷和十二顷以及大排、外沙乡饮用的河涌水也季节性受到咸潮侵袭,造成短期水质性缺水。
2.镇村投资供水建设
1986年5月,神湾区政府和神湾乡合作投资经营神湾自来水厂。水厂管理境内自来水供水工作,厂址设在圩镇发展公司侧。计划在神湾乡修建梅仔坑至担水坑储水源水管、蓄水塔工程,并于同年6月安装到户水表300个,7月开始按表收费。梅仔坑自来水水库工程设计标准为水坝长约15米,底长1.5米、宽4米,高7米,面宽1米,坝底铺设三合土1米,坝内设1米×1米×1.5米的过滤池,池面盖水泥板,容量900立方米。新水塔设于神湾乡土名“庙龙建、中心朗”处,容量400立方米,从水坝铺设铸铁管850米、钢管350米至新水塔。自来水工程计划采用山水自流、电力抽水相结合方式,委托中山市水电局设计,神湾区建筑工程队伍负责施工。由于财力紧张等多种因素,这一工程未能按计划实施。境内饮用水仍保持原有供(用)水方式。
1988年11月,梅仔坑自来水水库工程动工建设,同时实施钢管替换老化胶管改造工程,总投资37万元。新建容量900立方米水井一座,400立方米水塔一座。1989年1月,水塔和水井工程竣工投入使用。神湾镇自来水厂日供水量上升至2000—2500立方米,缓解了沙岗村民、圩镇居民及厂企3700多人用水难问题。同年2月,神湾镇自来水公司成立,负责自来水经营管理。经镇政府同意,镇自来水公司对居民用水采取以下管理措施:自来水用户除负担一切安装费用之外,须先交付一次性的工程费,工程费从100元至7000元不等;家庭用户只限于安装6分管道以下水管,商业用途及集体单位只限于安装3寸以下管道;水费收费标准从0.30元至0.45元不等。由于镇政府经济困难,梅仔坑至庙龙建新水塔的1700米胶管没有更换,未能把梅仔坑水直接引入水塔,必须采用电力抽水至水塔,造成白天水压低、晚上虽然几小时水压高却有半个小时较污浊的现象,居民意见较大。抽满一塔水,要耗电301度,电费219元。每月抽水费1500元,收取水费1400元左右,还不足以发放管理人员工资。故用水难题仍未有效解决。
1990年,境内铺设各种自来水管2.19万米,接近90%群众饮用上自来水,但水质与水量难以保证。用上安全、充足的自来水,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
表5—2—2 1989年神湾镇自来水公司收费调整及工程建设分担费征收标准表(表一) 单位:元/吨
注:收费从2月1日执行
表5—2—3 1989年神湾镇自来水公司收费调整及工程建设分担费征收标准表(表二)
注:1.此表适用于安装生活用水表用户及工业用水表用户;2.安装材料费及人工另计;3.学校、医院减半征收,环卫、绿化工程免收。收费从2月1日执行
3.市镇合作供水建设
1991年,镇党委、政府抓住中山市实施改善边远农村饮水条件政策的机遇,与中山市水利局达成在南镇管理区三堆围共同开发建设南镇自来水厂(简称南镇水厂)工程协议,日供水量预计8万吨。神湾镇负责投资安装由南镇自来水厂至圩镇、工业开发区的管道。1992年,境内重新铺设400毫米管道2公里、300毫米管道4公里、200毫米管道3.5公里,供水量达1.2万立方米。南镇管理区投资12万元接通镇自来水厂管网,村水塔停用。1993年4月,南镇水厂第一期日供水3万吨工程建成投产。1994年3月,南镇水厂趸售水价每吨由0.55元调为0.70元。配合南镇水厂建设,镇内大部分水管投入供水服务,圩镇工业用水得到解决,居民用水317户,境内日用水量6078立方米。镇自来水公司接南镇自来水厂供水后,由于用水量低、投资大而亏损严重,于同年6月1日对自来水费分0.75—1.20元不等的四档进行调整。同年,竹排管理区因磨刀河阻隔不能接通镇自来水,多方筹集资金30万元自行改建村水塔,抽取西堤(西沥)水作为全管理区1638人饮用水,水塔容量20立方米,管网长度、供应村组及户数不变。1995年,南镇水厂第二期日供水5万吨工程建成投产。圩镇、工业区及大部分村民用水问题得到解决,境内居民用水400多户,日用水量增至6500多立方米。同时,把部分水泥管改为铁管。当年,境内自来水建设工程总投资360万元。
1996年,镇政府将镇自来水公司划归镇水电所管理,解决圩镇居民用水和工业、商业用水以及供水管理不善问题。当年,供水水损由40%下降到20%,工商业用水和居民用水得到保障,镇自来水公司实现收支平衡。
1999年,在中山市建设委员会的支持下,境内投入50万元铺设自来水管道到磨刀岛上的大排、磨刀、芒涌三个管理区。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之际实现通水,解决大排、芒涌两个管理区群众饮用干净自来水的历史难题。次年,接通至磨刀管理区约3公里的自来水管网,全面解决磨刀岛群众的清洁用水问题,并为开发磨刀岛打下良好基础。
2000年,镇自来水公司完成外沙管理区自来水改造工程,接通27.6公里自来水管网,解决16个村民小组和厂企饮水问题。工程总投入130多万元,其中市镇和有关部门资助50万元,村民集资48万元,村委会承担32万元(含中山市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支持12万元)。同年,为解决长期困扰神湾、三乡两镇秋冬季节咸水淡化问题和生活用水的难题,中山市水利局投资兴建南镇水库,用于抗旱防咸,年可供水量203万吨。此后,境内自来水供应基本不受咸潮的影响。
2001年,镇政府投资220万元,完成南镇水厂至磨刀岛自来水管道接驳工程。同年7月,镇政府加强供水工程安装施工管,规定户外(水表前、含水表)供水工程安装施工统一由镇自来水公司负责,用户自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户内供水安装施工的,按总造价的3%交纳管理费给镇自来水公司,并调整自来水价格为每吨1.15—1.75元不等。当年,供水量242.9万吨,比上一年增长10.6%。同时,镇政府筹集82.6万元铺设第二条供水管,解决了镇供水量不足的难题;购置1000多米3寸自来水管,支持定溪管理区从神湾管理区石场自然村接入定溪中心自然村口的3.5公里延伸自来水管道接驳工程,10月工程完工;投入5万元、筹资12万元,为古宥管理区北溪自然村铺设自来水管道,解决该村40多户村民用水难问题;投入2万元,改善古宥管理区十二环自然村的自来水设施;投入2万元、筹资10万元,完成南镇管理区深环仔自然村的自来水管道改造工程。除竹排管理区因无法解决跨江水管外,境内实现优质、安全的自来水村村通达。
表5—2—4 1994年神湾镇自来水价格调整标准表 单位:元/吨
注:本次调整由6月1日执行
表5—2—5 2001年神湾镇自来水水表安装收费标准表(表一) 单位:元
注:1.此表适用于安装生活用水表用户及工业用水表用户;2.安装材料费及人工另计;3.学校、医院减半征收,环卫、绿化工程免收。本次调整由7月1日执行
表5—2—6 2001年神湾镇自来水价格调整标准表(表二) 单位:元/吨
注:本次调整由7月1日执行
4.市管理供水建设
2002年10月,为促进供水管理的规范、优质、高效,经中山市财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镇政府将镇属供水管网设施和镇自来水厂分别以500万元和178万多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中山市供水总公司。境内供水规划改造、新建供水管网以及提供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饮用水等工作由中山市供水总公司负责。随后,中山市供水总公司神湾分公司成立。当年,供水量298.8万吨,比上一年增长23%。
由于投入村水网改造及工业区自来水管网开发的费用过多,经中山市物价局同意,从2003年1月1日起,神湾供水分公司调整自来水价格及管理。根据群众及工商企业的承受能力,水价调整分2003年和2004年两步调整,其中2003年水价从现行每吨1.15—1.75元调整为每吨1.20—1.75元不等,2004年调整为每吨1.30—1.80元不等。自来水用户申请安装使用自来水取消水表开户费,安装、抄表收费等经营管理工作统一由神湾供水分公司负责;原有各村自来水用户从趸售改为神湾供水分公司抄表到户。同年,神湾供水分公司加大自来水设施改造力度,铺设300毫米管道至神溪村,长2500米。当年,供水量394万吨,比上一年增长31.9%。
2004年,神湾供水分公司铺设自来水管道68公里,境内自来水普及率98%。
2005年,境内除竹排村自建水塔抽取西江水,神溪村邱屋自然村有8人和外沙村安吉、后隆、新隆村、枕头角等自然村有305户自引山泉水外,其他住户均由神湾供水分公司供水,供水量490.3万吨,比2001年增长101.9%。
表5—2—7 2003年中山市供水总公司神湾分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注:1.第一步调整水价由2003年1月1日起;第二步调整水价由2014年1月1日起。2.五保户、特困户用水按规定颁发给予优惠。本次调整由1月1日执行
2.“机团”为机关团体的简称。下同
南镇水厂 位于宥南村,磨刀门东水道东侧三堆围,1991年经中山市政府批准,由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和中山市水利局共同投资2447万元兴建,解决神湾、三乡、板芙三镇的工商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由于厂址属原南镇管理区地域,故称南镇自来水厂(简称南镇水厂)。南镇水厂占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3613平方米。设计规模为日供水8万吨(一期3万吨/日,二期5万吨/日)。第一期工程于1992年8月动工,1993年4月建成。第二期工程于1995年建成投产后,水厂日生产能力达8万吨。南镇水厂水源为西江地表水,取水口位于西江磨刀门水道,取水泵房至南镇自来水厂铺设DN900毫米输水管和引水渠各1条。南镇水厂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渠(水源取自西江);一、二期生产工艺池(包括一、二期斜管沉淀反应池、虹吸式过滤池、清水池)、投药间、原水泵站和送水泵房、水质化验室、综合办公大楼及配套设施等构筑物。主要设施设备有沉淀池2个、风锅钭管沉淀池2个、敞开式无阀滤池1个、发电房1.2号趸房一座等。南镇水厂一直以趸售方式向三乡供水有限公司和神湾镇自来水公司供水,不拥有供水管网,供水管网由三乡供水公司和神湾镇自来水公司各自负责提供,供水面积155平方公里,供水人口13万人。2000年,广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中山实验室成立后,对水厂取水口进行每月一次水质监测。同年10月起,南镇水厂更名为中山市南镇供水有限公司,设置行政部、生产部、财务部、工程部四个职能部门,职工人数由1992年的8人增至47人。2002年,中山市卫生防疫站以及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南镇水厂抽检,水厂水源水基本符合CJ3020-90《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控制标准》二级标准,认定可作生活饮用水水源。2004年8月起,为响应市政府实施“供水一盘棋”战略部署,南镇供水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后由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和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经营管理。2005年,全年供水2496.54万吨,其中向神湾镇供水490多万吨。1995—2000年,南镇供水有限公司连续五年被评为中山市“文明单位”;1998—2000年,南镇供水有限公司连续三年被神湾镇政府评为“文明单位”;1994—2002年,南镇供水有限公司连续9年被评为中山市乡镇供水“优秀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企业”;2004年,南镇供水有限公司通过省创建卫生镇评估团验收,并在创建工作中被神湾镇政府评为“卫生先进单位”“优秀单位”。
宝元水厂 位于宥南村,南镇水厂北侧。1997年6月,由三乡镇台商企业宝元制鞋厂建设,投资2000万元,挂靠南镇水厂三期项目的自备水厂(简称宝元水厂)。宝元水厂占地面积25亩,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水产品主要供应宝元制鞋厂。水源为西江地表水,取水口位于神湾南镇西江磨刀门水道。由全长约14公里的DN800水泥管(产权属于三乡分公司)从宝元水厂供水至三乡镇宝元制鞋厂,年供水量500万吨。管网由三乡供水公司负责维护。1999年,宝元水厂投资600多万元在厂区建设纯净水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生产“良淳”品牌纯净水。2005年,生产65万桶纯净水,销售收入530万元。
三乡水厂取水点 位于磨刀门东水道东岸南镇段。在南镇水厂建立的同时兴建,铺设4条管道:2条直径800毫米管道、1条直径600毫米管道、1条直径300毫米管道,通向三乡镇自来水厂和三乡镇白石村。2001年,由于神湾镇建设需要,三乡镇供水有限公司投资195万元对途经神湾山咀堤段四条给水管进行改造;投资95万元对神湾藕塘堤段直径600毫米管道、直径300毫米管道给水管进行改造。2005年,三乡镇新建自来水厂,在神湾镇境内新建的2条直径1000毫米原水管管道沿古神公路铺设,并对已铺2条直径800毫米管道、1条直径600毫米管道、1条直径300毫米管道的局部要求按神湾镇新规划路线改移。直径1000毫米原水管走向为:取水泵房至河堤坝段,沿古神公路至古宥涌的规划桥直径600毫米管并行。已铺的2条直径800毫米沿新规划公路作局部改移(约312米),已铺的直径600毫米和直径300毫米管道改移约1068米,其中601米与新铺直径1000毫米原水管并行,两条直径1000毫米原水管用地一次征用好。
表5—2—8 2005年中山市供水总公司神湾分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注:特种行业用水指外轮和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沐足、洗车场等用水。本次调整由1月1日执行
表5—2—9 1993—2005年中山市南镇水厂供水情况表 单位:万吨
注:1993年,南镇水厂投产,有关供水数据统计资料未完善,故该年各项数据均为估算。
二、供电
(一)机构沿革
1965年1月神湾公社水利会成立后,境内供电管理工作由其负责。1966年,神湾公社水利会改称新湾公社水电管理所。1969年,由公社农机服务站接管供电工作,新湾公社水电管理所撤销。1973年1月,新湾公社水电管理所恢复设立,至1980年负责境内供电工作。1981年水电分离,神湾公社农电管理分所(简称农电分所)成立,位于神湾圩镇围仔,属于公社集体企业单位,业务技术受中山县供电公司领导。同年3月,神湾公社农电分所改称中山县农村用电管理所神湾分所,为县供电局属下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人、财、物、产、供、销归口供电局管理,职工、干部配备由供电局与地方商定,行政上受地方领导,业务上受供电局领导。1984年,中山县农村用电管理所神湾分所改称中山市农村用电管理所神湾分所(简称神湾农电分所)。1991年,神湾农电分所搬迁至神湾大道中18号。1996年,神湾农电分所改称中山市农村供电总公司神湾供电公司(简称神湾供电公司)。2001年,神湾供电公司迁至宥华道1号。2005年4月,神湾供电公司为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的直属管电机构,主要负责位于南镇南沙仔的110千伏神湾变电站及110千伏定溪站的管理及境内高、低压线路维护以及高低压电气工程的设计安装。神湾供电公司内设机构有营销分部、生产技术分部、安监分部、财务分部和综合分部。
表5—2—10 1980—2005年神湾(新湾)供电部门历任领导名录
(二)电站
神湾电力机械厂 1959年,澳门同胞何贤、陈琼伉俪支持家乡建设,捐给神湾公社一台5千瓦柴油发电机。发电机安装在位于沙岗自然村的神湾公社机械厂内。神湾公社将该厂改称神湾电力机械厂。每晚定时发电,电力优先供应南镇村照明,也供应公社机关及沙岗、深环仔、船溪、桂涌等村庄,约500户。电厂于60年代中期停用。
平山湖发电站 1971年6月,新湾公社响应中山县革命委员会号召,利用平山湖水库资源建设发电站解决电力不足问题,平山湖发电站水头高度105米,装机1台,容量160千瓦。1973年5月建成,当年发电32万度。1981年,平山湖发电站拥有固定资产102.87万元,职工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发电24.73万度,产值1.58万元。1989年,进行体制改革,平山湖发电站由职工5人集体承包,利润按照四六分成上缴镇工交办,后改为五五分成。1994年,中山市小水电统一由市水利局主管后,平山湖发电站电价每千瓦时提高到0.55元(与火力发电厂电价持平),至2004年年均发电23万度。2005年,全市开展电力安全检查,同年11月30日,平山湖发电站关停。
表5—2—11 1986年神湾区平山湖发电站情况表
炮台沥潮汐发电站 炮台沥是横贯磨刀与大排两个小岛之间的东西走向水道,东端、西端分别与磨刀门东、西水道相汇合,因在磨刀门西水道东岸山上曾有一个炮台而得名。磨刀、大排围内地势低洼,田面在水准点-0.4至-6厘米,加上这条水道淤积多年,河床由深变浅。每逢台风、暴雨、洪水、海潮袭击,农田茅舍经常被淹没,甚至冲走。1972年3月,经过落差和蓄水量调查后,新湾公社决定利用这一水力资源建设炮台沥潮汐发电站。设计安装直径两米的贯流式水轮机组2台,装机容量160千瓦,采用退潮单向发电,平均每天发电5.5—6个小时,当年发电20—25万度,供应两岛三个大队的全年生产用电,并基本解决渍水的威胁。工程由“两堤两闸一站”组成,“两堤”是指在炮台沥的东端、西端分别筑起一条堵海堤,把磨刀、大排两个岛连接起来,把炮台沥变成一个面积近1000亩的大蓄水库;“两闸”是指在东端、西端各建一座进潮大闸,引进和控制潮水和洪水;“一站”是指建设面积约300平方米的发电站厂房。工程建设分堵堤、建厂房和安装机组、试机共三期。新湾公社成立炮台沥潮汐发电站工程指挥部,电站工程由外沙、磨刀、大排、芒涌、竹排五个大队负担,突击堵海堤时出动过570人和200多条农艇。实行以土代洋、土洋结合,节约资金,如机组部分的全部铸件,原来要求用生铁铸造,后来改用水泥代替,甚至水轮机内外球壳也用水泥铸成。各种模板、模型、预制件及厂房的建筑,都靠50多人的固定专业队以及民工共同设计并完成。1976年,炮台沥潮汐发电站建成。由于磨刀门水道潮水落差不大,动力不足,发电效益差,炮台沥潮汐发电站断断续续运行一年后,停止运行。炮台沥改作公社种养场。设备、厂房闲置。(www.xing528.com)
乡村电站 1974年,定溪大队利用山水建设一座小型水力发电站,电力供给本大队村民照明。新湾大队柚埔生产队利用山水建设小型发电站,该电站基础工程基本完成,但由于水力资源不足而最终未投产。
区办火力发电机组 由于大电网供应紧张,境内通常晚上9时才通电,有时隔晚供电。1985年,神湾区筹集资金12万元,安装一台80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基本上解决神湾圩镇和神湾乡照明问题。但发电设备负荷有限,为确保发电机组能正常连续运转,规定晚上7∶30—10∶00前为照明用电时间,禁止开动一切非生活用的动力设备,违者每千瓦罚款50元,并停止供电一个月。该发电机组于1988年停止使用。
(三)电网建设
1963年,境内开展以电动排灌工程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从35千伏三乡古鹤变电站输入。除竹排大队外,其他大队陆续架设高压线路,添置输电变压器,逐步用上电力来安排农业生产和照明。竹排大队位于西江出海口的竹排岛,因地理位置独特,一直与中山陆地板块脱节,由于用电负荷小,从1964年开始,供电由中山县白蕉公社供电部门负责。1965年,白蕉公社划归斗门县后,竹排岛仍保持由斗门县白蕉榕益站供电,装变容量3500KVA/16台。
1972年,境内供电线路总长75.1公里。建有电动排灌站19座,装机容量1718千瓦。
1978年,境内有农用变压器36台。公社水电所架设湖州至外沙的7公里高压线路,实现多年一社一线(湖州——新湾)用电、保障农业用电的愿望。架设低压线路20公里,解决排渍灌溉布局不合理的矛盾,使一万亩农田受益。
至1979年,境内用电以东风糖厂、社办工农业生产为主,民用和商业用电量很少。
1980年,境内有输电线路高压24公里,低压252公里。1982年,35KV古鹤变电站改造,境内用电改由湖州变电站供电,从湖古线输入。当年,境内有10KVA供电线路63公里,配电变压器56台,总容量6000KVA;低压线路265公里。整治低压线路4.3公里。
1983年5月,斗门县划归珠海市管辖,竹排村民用珠海电。由于线路太长及残旧,电压很低,加上损耗,电价远高于中山居民用电的电价。而且电压非常低,晚上常常光管不能启动,家家都需要安装升压器。
1984年,神湾农电分所开展高低压线路整治。其中,高压线路整修13.6公里,占24%;低压线路整修97.6公里,占41.4%。新架设高压线路18公里,低压线路63.2公里。低压线路整修投入资金10.8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5万元,自筹6.35万元。全年供电量307.3万千瓦时,售电量262.9万千瓦时。经过多年建设,1987年,境内供电线路有10米以上高压电杆683条,高压线长74.1公里;10米以下低压电杆2030条,低压线长78.94公里,其中照明线长54.27公里。变压器62台,电动机74台。
1988年6月,工农商业发展,加上电力设施落后,由湖州变电站输电电损大、电压低,无法满足境内用电需求,镇政府选址在南镇管理区南沙仔(又名南蛇坑尾)兴建占地约10亩的35KV变电站,市镇总投资240万元,其中镇政府投资170万元。同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拥有2台主变可供容量8000KVA,5条10KV线路配变总容量8115KVA,输电线路由三乡镇麻子接入至神湾站,共57座电杆。境内的配变主要供农排抽水和农村照明,原电压过低得到提高。1990年,境内用电量647万千瓦时。110KV三乡变电站和110KV坦洲变电站建成后,神湾镇支线接入三乡变电站地区网络。1989年,农电神湾分所开展高低压电网整治维修46公里,其中照明19.4公里,高压网26.4公里(含新架设22公里)。当年,供电量531万千瓦时,比上一年增长4.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工业用电量逐渐上升,电力供需矛盾突出。1992年,镇政府选址于神湾管理区大牛围(中山市东风糖厂入厂路口段北侧)兴建110KV输变电站变电站,占地面积17.8亩,总投资2351.57万元。整体规划设计为:两台主变总容量6300KVA,10KV出线26回路。工程分两期完成。1993年3月,110KV输变电站第一期工程动工建设。1994年6月,镇政府决定110KV输变电站由原神湾变电站接管,接管后变电站的名称、营业范围及人员机构设置与原来相同,法定代表人梁龙友。1996年1月,第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架设110KV线路8.585公里,安装一台主变容量31500KVA,高压室、控制室及天桥的建筑面积1458平方米,10KV线路出线8回路,投资2000多万元。第二期工程为变电站出线配套工程以及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站内配套设施和管理的项目。至1997年,境内架设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80.92公里,低压线路152公里,装机容量3.71万KVA,变压器138台。
镇党委、政府一直寻求机会改善竹排村民的用电问题。1999年12月,镇政府争取中山市供电总公司支持,通过中山和珠海两地供电部门的协商,由中山供电总公司在斗门县白蕉镇与神湾镇竹排管理区交界处设一大变压器,珠海供电至变压器,斗门县供电总公司趸售电量,再由中山供电总公司转供到竹排。2000年,竹排居民电价由1.3—1.4元/千瓦时下降为0.80元/千瓦时,达到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农村电价要求,电费差价由中山供电总公司支付。同时,电压亦达到正常标准。竹排管理区群众十分高兴,奔走相告:“澳门实现了回归祖国,竹排的用电也实现回归中山。”接着,中山供电总公司负责出资近200万元,帮助竹排管理区整治残旧的农村低压电网。同年,神湾110KV输变电站也实现“四遥”(遥控、遥测、遥信、遥调)全自动化管理。
随着斗门白蕉站负荷攀升,逐渐不能满足竹排村工业用电和村民生活用电日益增长的需求。竹排村用电由中山电网供电的时机成熟。2003年,由中山供电总公司从神溪村渔业队跨江飞架一条高压线至竹排,投资270多万元。2004年9月30日,神湾供电公司接通竹排村的四回路电塔线路,由神湾直接供电到竹排村,关闭由斗门供电的变压器,从而结束了竹排村40年来靠珠海斗门供电的历史,实现境内供电的大统一。
(四)电网管理
高压线路整治 1995年,镇政府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改变以往重变电轻输电的观念。在110KV输变电站运行后,争取中山市三电办、中山市电力工业局和农电分局的支持,对10KV线路和变电站出线配套工程进行整治,投入138.82万元。1996年,镇政府投入171.64万元,整治高压线路8.36公里,主要建设两条工业区线路即东华线及神圩线。1997年,投入285.38万元,整治21.12公里高压线路。当年供电量4275.58万千瓦时,比1989年增加7.3倍,比上一年增加62.4%。1998年,镇政府投入120万元,整治高压线路5.6公里。境内有10KV线路86.127公里,10KV线路完成整治率90%,总装变容量39150KVA/149台。整治后,高压线损率由1987年的21.8%降至5%左右。1999年,镇政府再投资50多万元,整治外沙供电高压线路2.14公里。
低压电网整治 在10KV线路整治的同时,镇政府考虑到境内农村低压电网始由60年代初圩镇供电线路起,历经三十多年的运行,绝大部分供电电网线路普遍存在电线残旧、电损严重、电价高昂的现状,采取镇政府出资一部分、群众集资一部分、市电力工业局支持一部分的办法,逐步进行低压电网整治。1995年,在完成并网的前提下,开始着手整治圩镇内的通电网络。同年6月28日,镇政府与中山市供电局签订《中山市农村低压电网更新改造协议书》,对圩镇6台配变台区进行高标准整治,整治工作于1996年7月结束,工程总造价137万元。外沙管理区柜线始建于70年代,有396基梯型杆和方杆,也存在较大安全风险。1997年2月,投入资金298万元,整治外沙长23公里的低压线路,配变装机32台4110千伏安。1998年,镇政府对应纳入电管站管理的管理区进行线路整治,投入资金70.31万元整治南镇管理区9.88公里低压线路,投入资金100.47万元和40万元分别对磨刀管理区和芒涌管理区低压线路整治,合计11.52公里。境内低压线路152公里,完成78.56公里整治,整治率51.68%。1999年,在市“三电办”和供电局的支持下,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完成18.6公里低压线路整治。2000年,农村低压电网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境内低压线损率由38%—40%降至17%—19%。同年,为加强供电管理,神湾镇向中山电力工业局移交电力设施资产6回10KV配电线路全长39.73公里,其中属于神湾镇投资部分折算长度20.49公里。随后,市镇投资465.23万元改造整治高压线路6.5公里,低压线路47.69公里,完善供电网络实现电价统一。当年,境内用电量3815万千瓦时。
2001—2004年,境内继续投入资金3971万元,整治高压线路52.64公里和低压线路81.36公里。
高压线路走廊违章建筑整治 2002—2003年,境内开展高压线路走廊违章建筑整治,拆除隐患5宗,清拆建筑面积133.32平方米;落实技术改造6宗,涉及建筑面积1149.52平方米,土地面积528.9平方米;签订安全协议1宗,涉及建筑面积2582.2平方米,土地面积4593平方米;供电补偿清拆5宗,清拆建筑面积429.94平方米,土地面积429.08平方米。境内整治完成率100%,是中山市第一批高压线路走廊违章建筑整治验收合格的镇区之一。
2005年,镇政府再投入216.06万元整治高低压线路,完善供电网络,有效提高境内供电质量。神湾站电源由220KV三乡变电站110KV变电站双回三神线提供,以三板线作备用供电,境内电网运行安全性、稳定性得到较大提高。境内有110KV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1X31500KVA,站内10KV线路8条,全长82.404公里,安装配变206台,容量为59030KVA。因雷雨天气较多,境内10KV配网共发生线路跳闸和接地33条次,其中有30起是因雷击引起但全部重合闸成功,重合成功率93.9%,比上一年上升7.2%。境内年用电量19526万千瓦时,是1990年的30倍。
表5—2—12 1972年新湾公社供电线路情况表
表5—2—13 1989年神湾镇35千伏输变电站情况表
注:此表选自《中山市志》(1995年)
表5—2—14 1996年神湾镇110千伏输变电站情况表
表5—2—15 2003年神湾镇10KV配电线路及设备交接清单表
注:交接时间是当年2月份
表5—2—16 2003年神湾镇高压线路走廊建筑物整治验收明细表
(续上表)
(五)用电
60年代初,境内用电主要供给公社和大队的厂企以及农业生产。居民和少数农村家庭的生活用电,只限夜间照明,且供电时间较短。使用的是小瓦数白炽灯泡,月用电量2—4千瓦时,应付电费0.15—0.3元。各乡村家庭使用煤油灯照明。
70年代,境内基本普及电灯照明,家庭月用电量在5—8千瓦时。各大队大街(巷)的电线(一般使用麻皮线)由大队负责拉好,入户电线、电灯泡由村民自己负责。供电事宜由大队统一管理,统一供电和关灯时间。农业用电主要是抽水、排水,工业用电主要是粮食加工厂和饲料加工机械、电动脱粒机。农村家庭均未安装电表。公社配电站负责含社办工企业和新湾大队供电,在石场设有240千伏安的变压器。1976年,由于石场爆石用电量大造成超过负荷20%,新湾公社向中山县物资局申请增设180千伏安并新建配电站。
1980年后,人民生活改善。电风扇、电饭锅、电熨斗、电冰箱等耗电量较大的电器逐步增多。1982年,境内安装电表54套,单照明表60个,平均电价由原来的6.64分提高到7.2分,提高10.8%。1985年,由于电源严重不足,为解决圩镇及神湾乡群众晚上照明用电问题,由神湾农电分所购买柴油机进行火力发电解决。由于发电设备负荷有限,为确保发电机组能正常持续运行,每天晚上7时半至10时为照明用电时间,严禁开动一切非生活用的动力设备。同年,神湾农电分所专门举办农村2期初级电工培训班,培训农村电工83人次。1989年,培训农村电工130人,境内亦完成用电户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工作,确保用电安全。同年5月1日,由于建设35KVA变电站需偿还银行贷款,经镇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对用电户征收变电站建设费。征收标准:工业用电每千瓦时征收0.15元,农业用电每千瓦时征收0.06元,民间照明用电每千瓦时征收0.10元。计划征收三年。同年11月,对原定的增收电费偿还变电站工程投资的电费标准作相对调整降低,随之延长偿还变电站工程投资贷款的偿还期限。
1990年后,境内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饭煲等进入普通家庭,冷气机、微波炉、热水器、抽油烟机也开始进入普通家庭,标志着居民生活开始进入家庭电气化年代。此后,工商业用电增加量较大。
表5—2—17 1979—1992年部分年份神湾(新湾)家用电器统计表
1993年,由于尚有部分欠款,为稳定电价,经中山市物价局批准,从7月至12月底,境内维持现行变电站建设费征收标准,即:工业、非工业和自来水每千瓦时征收0.07元,农排和鱼塘0.06元,居民、学校、路灯、机关、民政、医疗、工商、旅游、娱乐、个体征收0.10元。从1994年1月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由于兴建11万伏变电站工程,境内在圩镇各类电价和农村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征收变电站建设费(稻田用电除外),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千瓦时增加征收0.07元。以上费用均为专款专用,单独列账管理。
至1997年,除竹排管理区委托斗门县和神湾管理区由圩镇供电所供电之外,境内其他各管理区用电实行“二级收费”,即供电公司将电趸售给各管理区,电费由管理区电工员代收,电费总价包括电价、线损、工资等。由于管理不善,各管理区普遍存在电网线路残旧、损耗大、电价高等情况。当年5月,神湾镇农村电管总站(简称电管站)成立。镇电管站是神湾供电公司属下的农村电力管理机构,负责各管理区供电业务和低压电网建设、维修和管理工作,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申请报装、运行维护、用电检查、电费抄收一条龙服务到每一户。镇电管站接管古宥、南镇、定溪、大排、芒涌、渔业6个管理区的电力管理工作。1998年,完成磨刀、外沙管理区接管,使境内应加入电管站的8个管理区实现100%完成。电费收取改“二级收费”为“一级收费”,按市物价局规定镇(区)管理区电价收取,由镇电管站工作人员直接上门对用户抄收,减少中间环节,任何耗损均不附加上去,很快实行各管理区统一电价,减轻了农民负担,群众均感到满意。其中古宥管理区比规定的电价每度还降低0.01元。神湾镇获评为1998年中山市农村电管站建设先进单位。2000年4月,镇电管站接受镇种养服务公司移交配电变压器S7-50KVA一台,高、低压装置一组及低压主干线850米,实现农村用电和电价统一管理。2001年,境内供电量4838万千瓦时,比上一年增长26.82%。其中工业用电量3117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64.43%。2002年12月1日起(按抄见电量),神湾供电公司执行全市用电同网同价政策。
2003年4月1日起(按抄见电量),神湾供电公司执行对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大工业客户,统一实行峰谷电价。同年7月,执行省物价局对时段设置及电价标准进行的调整。境内供电量11934万千瓦时,比上一年增长73.84%。其中工业用电量10337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86.62%。
在工业快速发展的拉动下,境内用电量持续攀升。面对全省全网性、全年性缺电的严峻形势,2005年1月14日,镇政府召开错峰用电工作会议,企业实行新错峰用电规定。李明生副镇长、神湾供电公司张海辉经理和镇属装变容量315KVA及以上的工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同年4月1日起(按抄见电量),将实施峰谷用电的范围扩大到大工业用户和普通工业专变用户,同时将峰、平、谷3段的电价比调整为1.58∶1∶0.5。当年,境内供电量19526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16807万千瓦时,占用电总量86.07%。
表5—2—18 1989年神湾镇电价价目表(表一) 单位:分/千瓦时
注:按国家物价标准收,未计电损部分
表5—2—19 1989年神湾镇内各行业用电收费调整表(表二) 单位:元/千瓦时
注:本次调整从11月1日起执行
表5—2—20 2002年神湾镇执行中山市电价价目表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注:本表为中山市城乡各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后的电价价目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从12月1日起按抄见电量执行
表5—2—21 2003年神湾镇执行中山市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续上表)
注: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高峰时段为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为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为0∶00—8∶00。从8月1日起按抄见电量执行
表5—2—22 1979—2005年神湾(新湾)用电统计表
(续上表)
(六)电费收缴
1983年以前,境内各生产大队电费按变压器用电计收,负责抄表收费的是变电站的管理员,采用上门抄表的方式。1983年后,改由神湾农电分所抄表。神湾农电分所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全国供用电规则》,规定抄表后7天内交费,过期的加收滞纳金,自超过规定期限的次日起,每日按电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征收。
1988年,神湾农电分所用电营业管理开始应用微机。1991年起,采用走抄和抄表机进行抄表,用微机进行电费计算。2000年,神湾供电公司采用走抄、使用抄表机以及集中抄表等方式进行电费收取。2002年,为防范电费风险,神湾供电公司对客户的缴费信誉分为A、B、C三个信誉等级,且对高风险行业、有违约行为等信誉评级为C级的客户,采取预付电费的方式、配电设备动产抵押、其他抵押或担保等方式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三、供气
1988年,境内开始使用瓶装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其中瓶装液化石油气基本上由液化石油气公司设在境内的供应站点直接供应,经营者定期上门充装后交回客户。1989—1991年,境内农村使用石油气户数分别为:36户、269户和494户。1992年开始加大力度推广使用石油气,当年用户有957户。到1993年11月,境内累计发展用户3110户,受益11000人。1999年7月1日,镇政府批准设立神湾供销社石油气供应站、神湾水电所石油气供应站、神湾石油气供应站。各供应站下设石油气分销点共7个,为外沙市场、外沙管理区四隆围自然村附近、古宥管理区村口附近、大排管理区村口附近、竹排管理区村口附近、磨刀管理区村内和南镇管理区深环仔自然村附近等。供应站和分销点由镇建设管理部门管理,2003年起,由神湾执法分局管理。2005年,境内有供气站2个、分站5个,燃气普及率超过90%,但尚未铺设管道燃气设施。
表5—2—23 2005年神湾镇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情况表
(续上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