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湾圩镇
30—40年代,涌口街开设有鱼栏、苏杭铺(即专卖布匹绸缎商店之别称)、酒米杂货铺、茶楼、猪肉铺、理发铺、纸扎铺(经营香烛纸钱等)、长生店(专卖棺材)等商店20多间及“荣昌银号”,圩镇雏形初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圩场缓慢扩大。国营商业、供销社、农业银行营业所、农村信用合作社、派出所、工商所、粮食加工厂、粮所、石矿场、铁社、木社、茶楼、旅店、露天农贸市场、医院等单位在涌口街及周边陆续设立。1964年,涌口街铺设水泥路约70平方米。1965年,中山县东风糖厂在涌口街西北面约500米处建成。涌口街更加兴旺,成为境内的商业中心。
1984年2月,涌口街一带称神湾圩镇。神湾圩镇距中山市区石岐24.5公里。1985年,旅居马来西亚的华侨朱杰华发动亲友在神湾圩镇捐建一栋三层楼的侨社,设有思乡茶楼。至1987年,神湾圩镇有工业大街、东糖街等12条街道,铺设水泥路面5500平方米。当年,神湾圩镇再铺设2公里约9500平方米的水泥路面,主要街道全部铺设水泥路面。此后,邮政大楼、工业大厦、供销社大楼、旅店、农电所、银行大楼等相继建起,圩镇日趋繁荣。1992年,神湾影剧院建成,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座位520个。1993年,镇政府综合大楼启用。1996年,苏家荣中心幼儿园启用。
2005年,神湾圩镇面积4平方公里,设有1个居民委员会。圩镇范围内有镇政府、公安分局、交警中队等党政机关,有神湾医院、邮政大楼、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供销社、镇中心幼儿园以及金像涂料厂、冰厂、华士达化工厂、纸厂等企事业单位,另有神湾影剧院和涌口市场,饮食业有128海鲜酒楼、人人海鲜饭店等20余家。街道有商业南街、商业北街、工业西街、工业东街、祥滨街、海景街、海景西街、西虹街、海景一巷、海景二巷等。住宅区有海景新村、供销社宿舍楼。过境公路麻阳公路全部水泥硬底化并绿化、亮化。神湾圩镇为境内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商业中心之一。
二、神湾镇新中心区
1993年1月13日,选址于麻阳公路神湾大道中以西、原古宥管理区崩山围和四顷地段的神湾市场和神湾新商业街奠基,为神湾镇按《神湾镇总体规划(1993—2001)》开始实施新区组团建设的开端。1996年,随着以上两个商业项目的投入使用,新区组团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加快推进,主要集中在神湾大道中两侧。
2005年2月8日,《中山市神湾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把神湾镇新中心区定位为融合行政、商业、办公、居住、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中心区,位于磨刀门东水道东岸、神湾镇中部,规划范围为东到省道麻阳公路神湾大道中,南到成鸿路,西到西江边,北到古宥涌及麻子涌口,总用地面积约333.5公顷。同年,神湾镇新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立。12月,镇规划部门完成中心路施工图设计和各项管线走向规划工作,其中规范西江取水点至三乡镇供水管网的走向,一次性解决因三乡供水管网影响镇新中心区建设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保障镇新中心区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开发。镇新中心区现状用地由山体、水体、农业开发用地及一部分已开发建设用地构成,其中非城市建设用地,占全区总用地的70%,包括水域用地131.7公顷,占总用地的39.5%;山体面积50.7公顷,占总用地的15.2%。已开发建设用地所占的比例则较小,现状建设用地77.8公顷,占总用地23.4%;现状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为17公顷,占总用地的5.14%。农业开发用地以渔业为主,包括菠萝地及菜地。菠萝及其他林木多零散分布在岗丘上。
表5—1—13 2005年神湾镇新中心区现状用地情况表
行政办公区 主要规划于古神公路(规划路)以东、菠萝山以北,用地规模控制在9.8公顷。至2005年,已入驻部分行政单位:工商神湾分局办公楼于2000年1月建成,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平方米。神湾劳动管理所办公楼于2001年建成,占地面积1.4亩,建筑面积425.96平方米,投入资金22万元。另有宥南派出所入驻。
文化设施 规划包括文化中心、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采用集中布置原则,布置在行政中心以东,菠萝山以北,为城市的主要景观节点。医疗单位原有古宥社区卫生站、南镇社区卫生站。1999年4月,镇投资70多万元兴建神湾医院古宥门诊部,2000年12月建成,占地面积2亩,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建有门诊部、留医部、药房、医生宿舍。南镇社区卫生站迁至神湾新商业街后,于2004年关停。2005年7月,位于牛头山北侧的新神湾中心小学竣工,占地面积26741平方米,建筑面积11576平方米,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含教学大楼、图书馆、多媒体、电脑室、体育快乐园、室内运动场、生物园和师生食堂。同年12月,位于昌源路的镇敬老院工程举行动工仪式,按省一级敬老院标准建设,占地3987.7平方米,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预计投资380万元。位于响天螺山北侧的镇文化广场开展填土工程,占地面积23亩。其他文化设施位于神湾大道西侧。
商业区 主要集中在神湾大道以西、古宥涌以南,用地规划在26.4公顷。1995年,神湾新商业街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7.2亩,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一层钢筋水泥建筑,经营种类有饮食、服装、鞋类、糖烟酒等。1996年,神湾市场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3亩,建筑面积7045平方米,内有商铺164间,摊档178个,投入资金800万元。1998年,神湾农村信用社新城分社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1亩,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1999年,好世界酒店开始营业。2001年,卖鱼添饭店从神湾圩镇搬迁到神湾市场北侧,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投入资金300多万元。曾接待过前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及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梁爱诗,香港著名美食家蔡澜,澳门著名企业家、有“澳门赌王”之称的何鸿燊等贵宾。天龙卡拉OK厅从神湾圩镇搬迁到神湾市场北侧。龙堡卡拉OK厅位于神湾市场二楼,面积395平方米。2003年5月,神湾电信支局从神湾邮电大楼迁至神湾大道北申龙商业街。同年12月,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在神湾大道中申龙商业街设立神湾大道营业处。2004年,境内第一间超市蓝天商场开业,位于倚翠苑一层,占地面积400平方米。2005年,大东海车站建成投入使用;工商银行神湾支行开始营业,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同年7月,境内第二间超市顺和百货开业,位于神湾市场后,经营面积1076.5平方米。另有宥南网吧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
工业区 有属于南沙工业区的原镇第一工业区(部分)和第二工业区。第一工业区(属于镇中心区部分)位于成鸿路以北。1994年建成,占地面积约200亩,建成中山市远程皮具有限公司以及奥斯琦玩具厂等厂企。第二工业区位于南镇菠萝山以东,占地面积500亩。1997年建成,进驻以化妆品、电动玩具、包装等为主的企业,其中以宝艺工艺厂、薇娜化妆品厂、亿顺电子厂、冠溢家具厂、丰龙针织厂等最具实力。
居住区 镇新中心区居住用地以古神公路(在建)以西,神湾大道以东,分东西两片区布置。各片区自行解决居住生活配套设施,采用房地产开发的方式来开发建设,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74.87公项。镇新中心区原有的村民住宅分散于南北两条涌边,是一些以低层建筑为主的旧居民区。神湾市场周边建成居民居住区。文定街两侧以居住及商业为主,区内的商住以四至六层为主。2004年,倚翠苑建成,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11319.4万平方米,一层临街为商铺。购买入住的有周边居民、机关企事业人员等。2005年,皇家翠苑建成,占地面积13386.28平方米,建筑面积12234.81平方米,一层临街为商铺。
市政设施建设 1995年,南镇水厂全面建成,年供水能力近3000万吨。1996年,配合神湾市场开通,整治古宥排洪渠,该渠从古宥牌坊起经市场前,收集的雨水、污水经深环仔涌再排入西江,总长约500米,渠宽11米,深3—4米,用水泥砌石。同时,对古宥隧道至神湾市场段进行绿化建设,并在排洪渠上新建一座桥梁。2005年,建成神湾供电分公司办公楼以及生活小区,其中办公楼占地面积2.9亩,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投入资金1000万元。建成110KV的一条高压走廊,在镇新中心区南端,穿过西江向东,在菠萝山往南拐。建成连接宥华道和古宥村道的古宥隧道,新建2座跨排洪渠上的桥梁连接神湾市场和麻阳公路。镇新中心区建成的街道有文定街、成鸿路、翠青路、文丰路、祥明一街、祥明二街、祥明三街、祥明四街、兴业街、瑞泰大街、富群路、成业一街、成业二街、成业三街、深环东街、深环西街、新明街、新明一街、新明二街、新明三街、新明四街、新明五街等,混凝土道路总长7980米。
表5—1—14 2005年神湾镇新中心区主要住宅小区及公共设施用地情况表
三、基础设施建设
公路、街道建设 1995年完成麻阳公路神湾段升级改造,建成坦神公路神湾段和磨刀岛环岛路,实现村村能通公共汽车,可通车里程为18.75公里。2000年后,继续推进村道建设,建成神溪村富民路,完成围仔、石场等自然村村道的水泥路面铺设工程。2005年,神湾圩镇和镇新中心区建成区内的街道全部硬底化,境内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完成。麻阳公路神溪段扩建工程完成。外沙四清桥至神湾圩镇段扩建工程顺利进行,对除供水供电的所有通信管线采取同沟共管的方法处置。古神公路第8、9标段工程开始施工。神湾镇至三乡镇的规划金凤路完成测量放线、征地拆迁统计、公路路面控制宽度、公路管涵规划以及金凤路、中心路与省道麻阳公路交汇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文化教育设施 建成镇文化中心及影剧院、图书馆、医院及社区卫生站、村篮球场、村老人活动中心及文化室、定溪山水凉亭。新建或改建中小学、幼儿园7间。有线电视网络入网率100%。
水电和通信设施 建成一间自来水厂和一座防咸水库。村村接通自来水,普及率为100%,结束居民饮用井水、河水的历史。建成11万伏输变电站1座,境内71个村民小组和5个居民小组全部通电。开通程控电话,1999年创建为中山市电话普及达标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公司在境内均开设有分公司或营业所。
工业园区建设 建成南沙、神溪、竹排工业区和神湾港工业园区,神湾港工业园区经市审批通过为市级工业园区。至2005年,工业园开发总面积6312亩,建筑总面积29.47万平方米。当年,工业园区再修建园区道路4公里,铺设排水管2公里,填土79万立方米。
茅寮改砖屋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外沙、大排、竹排、磨刀等沙田地区多在河涌两岸形成聚居点,主要是由黏土搅拌稻草搭建的茅寮及一部分杉皮棚寮,砖瓦平房极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60年代末,沙田地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没有多大改变。1970年统计,境内有砖化屋1158间,住寮1041间。1973年,广东省、佛山地区、中山县政府发文要求积极改善沙田区群众居住条件。同年8月,境内出台《关于砖屋化建设和木桥改造的意见》。具体内容为:公社成立农村砖屋化建设领导小组,郑吉洲任组长、张宝盛任副组长。各大队、生产队也成立相应机构,以利工作开展。以生产队为单位采取茅寮砖屋储备金办法,要求队办砖厂为砖屋化服务,价格采取不赔不赚。在建砖屋的劳动力安排上要合理解决,要全面规划,分期分批兴建,对烈属、军属、复退军人、知青和贫下中农投资多,备料积极的,要优先安排。同时,对茅寮砖屋化要结合建设新农村规划,总的标准是布局紧凑,结构简单,经济节材,坚固耐用,通风透亮,美观实用。具体要求:村庄道路要有条理,路面宽度一般不得少于5米,道路两旁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必须改善饮水卫生条件,吸水井设置要认真考虑安排得当;户与户之间必须统一间距及朝向,以免参差不齐,过于分散;基本上要求建平房,如条件具备的,亦可建部分楼房,所建砖屋款式可多种多样。此后,境内有计划地开展沙田地区茅寮改砖屋工作。外沙大队自建有砖厂,四隆、安隆、福隆和后隆生产队率先拆掉茅寮在原址重建砖瓦房;其他各大队砖厂先后开办,农民自运沙石,自己动手建房,形成茅寮改砖屋热潮,茅寮数量持续下降。1981年,境内有砖屋1279间,住寮下降至272间。1982年,由于经济条件改善,境内农村私人建房176户,竣工222间10445平方米。大排、竹排大队从过去90%房屋是茅房,变成90%是水泥钢筋结构的楼房。1982—1983年,大排大队就建设100间新屋,部分为两层的楼房。1984年,大排乡户户住上砖瓦房。1990年,境内还剩住寮36间。2000年后,境内已无住寮户。
表5—1—15 1965—1990年神湾(新湾)砖屋、住寮情况表
(续上表)
农民住宅小区建设 80年代,境内农村兴起多种模式筹资新建住宅小区的热潮。农民小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以磨刀新村、涌口新村为代表,由政府推动、村民自愿搬迁兴建,其中,磨刀新村是1979年十二顷村因饮用西江水出现健康问题,部分村民为解决饮用水卫生而迁建,因属磨刀小乡新建成村,故称磨刀新村,4个生产队约300人全部完成搬迁。涌口新村是1981年遭火灾,烧毁茅房97间(砖屋4间),受灾32户132人,于1982年征用神湾大队五四队禾田3.6亩给涌口火灾户建设新村住房,部分村民迁至沙岗村西0.2公里处重建家园,1983年建成。二是以渔业队新村、磨刀英德新村、外沙新隆村为代表,分别属于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接受的横门渔业公社解散渔民、英德县石灰岩地区和开平县水库建设移民而兴建。其中,外沙新隆村为1957年开平县大沙富食村民,因当地建山塘水库而迁此外沙建村,名新村;后因镇内有同名者,故改称外沙新隆村。三是古宥六组、定溪罗定新村等为代表,因镇村建设需要征地,主要由镇村通过土地置换加现金补偿的方式兴建新村。四是清拆旧屋,由村民自己出资在原宅基地兴建新房,到80年代后期,已有一半以上农户新建了砖房,其他原住砖屋有不少进行改建、扩建。五是分户新建,即农民家庭人口增多后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90年代初出现小别墅式建筑群。90年代中期,沙田区居民大部分结束居住茅寮的历史,住进改造后的红砖屋。在地基较好的地方,还出现一批2—3层楼房。许多村庄还新建了一些花园式住房,并且普遍重视室内装修。境内呈现新屋与新村建设同步推进的农村新貌。1991—2005年,境内农村居民新建钢筋混凝土楼房1021栋(间),建筑总面积约为21.16万平方米。
中山南大门建设 2000年,中山市政府确定神湾镇定溪管理区斗门大桥脚公路沿线一带以及竹排村与斗门县交接路段为中山南大门。神湾镇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高标准整治。第一期工程为竹排、外沙路段整治及定溪花坛改造工程。投资100万元改造定溪花坛,建成两座港湾式候车亭,在竹排管理区、外沙管理区分别树立高灯和龙门架。第二期工程为定溪路段整治工程,投入180多万元,主要是对定溪路段公路菩山一侧房屋进行全部清拆,涉及37户52间框架、混合、简易结构房屋和松皮棚建筑,整治面积19.5亩。镇政府在中山边防神湾水检站侧安排11.79亩住宅用地安置拆迁户(代耕农)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由政府负责土地“三通一平”及办理土地使用证,按每户12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用地并在报建等方面给予优惠条件建设新村。清拆后的土地主要用于绿化和商业建设,建设一个占地面积20亩、有60多个菠萝档位的神湾菠萝市场,并对道路两旁进行绿化、美化、净化。至2002年,中山南大门建设投入资金280万元。同年,设在麻阳公路竹排村路段的斗门大桥收费站迁回斗门县境内,实现神湾地域完整。
神湾思亲楼 位于宥南村大坑塘仙人骑鹤山,是神湾镇政府为落实中山市殡葬改革政策,解决清坟后群众先人骨灰安放难的问题而兴建的。采取政府规划用地,私人集资建设和管理的方法,2002年5月筹划,同年8月正式动工,2003年6月1日竣工。该楼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2480平方米,楼高4层,设计骨灰格位4500个。
其他设施 建成镇村农贸市场7个,建成教师楼等5个居住小区,建成磨刀食街、高尔夫练习场等一批旅游景点,建成垃圾填埋场1个。
四、镇容村貌管理
改革开放前,境内农村卫生环境由各生产大队具体负责。圩镇管理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80年代初期,神湾圩镇为中心区,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段时期内以创建文明圩镇为重点,加强神湾圩镇建设。
1987年8月1日,针对乱摆乱卖、乱占乱建和脏乱差问题突出的情况,镇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圩镇管理和建设的决议》,并成立圩镇建设办公室,隶属镇政府。圩镇建设办公室的职责是代表镇政府行使对圩镇建设、市场管理的领导工作。管理范围是:镇水利石场(旧基建团石场)至南蛇迳,镇政府至东风糖厂。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涌口市场附近乱摆乱卖现象,整顿市场外摊档36户,对临时摊档划定经营位置,并收取卫生清洁费每月3元(临时摊档每次缴占地费0.2元,卫生清洁费0.2元);对圩镇住宅建设,要求先报建,待完备手续后再动工,纠正违章建筑41宗,其中,对围仔自然村个别村民在石场内违章建设神王庙进行反复制止无效后强制拆除,执行将淤泥、杂物、垃圾等倒入河涌及排水沟渠的处罚办法,每次罚款200元。
1988年3月,经镇八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实行《神湾卫星城镇管理总体规划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城镇管理范围为:以镇政府所在地为核心,方圆三公里。南线,神湾车站至镇水利石场(旧基建团石场);北线,神湾车站至南镇农技站;西线,神湾车站至东风糖厂、南镇农技站;另外,南线镇水利石场(旧基建团石场)至定溪渡口所,北线南镇农技站至四清桥,公路两旁每边30米(不含公路面15米)也是管理范围。并规定下列情形按违章处理:
城镇内两条主要排水渠两岸(从神湾柚埔石桥至派出所码头,从南蛇迳坑减水坝至竹杉铺码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原有住宅(房屋)面积。已有的违章建筑要作出拆除方案,自行清理。有关主管部门要负责监督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淤泥、杂物、垃圾等倒入河涌及排水沟渠;未经圩镇建设办公室批准,不得堆放杂物、建筑草料在交通、路道(含神湾中学、新村水泥路)。经同意后,需缴交阻碍交通管理费;涌口市场外的一切摊档一律要办理领取摊位许可证,并每月缴费;保护城镇环境与卫生,人人有责。各单位住户要在指定地点倒放垃圾,严禁在城镇内放牧牛、猪及三鸟;搞好城镇绿化。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栽花种树,搞好绿化工作。凡因施工损坏的花木,由业主重新按指定地点、规格栽种,严禁砍伐集体树木。
90年代初,神湾圩镇建成一批垃圾屋、垃圾池,设置垃圾箱,全面修建水泥街道。建立镇村两级环卫队伍,做到全镇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初步改观。
1991年7月,神湾镇城建监察中队(简称城监中队)成立,隶属镇建委,负责涌口市场一带街道管理,工作人员4人。镇城监中队加强卫生管理,整顿乱摆乱放现象,当年执罚220宗,处罚金额476元。
1995年10月,镇政府制定《神湾镇关于城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包括:镇内的建筑物和设施,一律要符合本镇总体规划要求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马路、人行道及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施工作业和搭建临时建筑物;新建、拆建、改建楼房,首层建成后应将材料移入室内,不得占用马路及人行道;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马路、行人道破路埋装水管、地下电缆和电话线路等,必须到镇建委办理审批手续;凡运载沙石、泥、灰的车辆,进入镇内马路时必须包封和覆盖好,要办理规定的营运许可证;对镇内的路灯、花坛、花基和花草树木以及自来水管道要人人爱护;圩镇马路两旁和街道的商店、企业及住户,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三包”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社会秩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杂物放入排污水道的沙井里,以免堵塞地下排水道等。对于违反者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拆除、清理、罚款等措施。
1996年,神湾市场投入使用,镇城监中队管辖范围拓展到神湾市场部分街道。此后,由于企业及商户的增多和外来人口的聚集,神湾市场周边也逐渐成为城镇管理工作的重点。该年,针对户外广告乱拉乱挂的现象,镇政府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规定包括:户外广告(指利用露天或公共场所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幕、橱窗、灯箱等媒介发布的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影响镇容观瞻、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悬挂的招牌广告,要采用灯箱或霓虹灯形式设置。悬挂标语横额的,必须在镇城监中队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悬挂。违者予以强行拆除,其费用由设置者承担,并予以每条(幅)二百元以下罚款。圩镇内各类户外张贴广告,必须张贴在指定的广告橱栏内。违者按乱张贴行为处理。
1999年,境内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卫生监督管理和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工作。镇政府投资兴建流水坑垃圾填埋场,解决镇垃圾处理问题。
2000年,按照创建卫生镇的要求,境内强化建设规划,落实建筑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治理“脏、乱、差”现象。2001年,境内消化改造6幢烂尾楼,面积3.13万平方米。2002年,根据中山市城监大队要求,镇城监中队不再执行《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开始执行《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镇城监中队开展以神湾市场周边为重点的镇容镇貌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针对善浓玩具厂一带工业区无牌无证占道摆卖现象严重,和工商部门联合行动,加强早晚巡查,取缔流动摊贩。二是整治神湾菠萝市场外占路摆卖现象,日常管理和突击行动相结合,保证道路畅通,维护中山南大门形象。三是加强公路沿线管理,对新投产工厂和开张商铺,要求委托镇环卫所清运垃圾。境内清运各类垃圾1.8万吨。四是查处不按规定乱贴广告行为,处罚65宗。当年,镇政府投资12万元,筹集资金50万元,开展境内农村直排式厕所工程改造。改造工作于8月份完成,改善了农村卫生环境。
2003年1月,神湾镇城监中队改称神湾镇城市执法管理监督所,隶属镇规划建设办。同年7月,神湾镇城市执法管理监督所改为中山市城管执法局神湾分局(简称神湾执法分局),隶属中山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7人。主要职责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或者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共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维护镇村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纠正违章违纪行为。神湾执法分局每天派出工作人员到境内主要街道、公路及5个村进行巡查,对违章建筑、损坏绿化、占用绿化地带、乱倒垃圾、乱张贴、乱涂写广告、占道堆放、遗撒污染道路、乱掘道路等现象进行治理。各村成立环卫队伍,加强村容村貌管理。
2004年,神湾镇进入创建中山市卫生镇的关键阶段。神湾执法分局联合工商、卫生、规划建设、环保等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神湾市场附近、南沙工业区、文定街和外沙市场一带无牌流动摊档乱摆乱卖现象,取缔无证流动摊档行动,教育处罚流动小贩205宗。整治神湾市场、涌口市场附近占道经营、乱拉乱挂现象,拆除遮阳布23宗,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挂广告牌等,拆除星铁雨棚11宗、破旧广告牌5宗,破旧广告横幅197宗。查处违法建筑13宗,其中,自行拆除违法建筑5宗,补办手续6宗,停工待办2宗。整治麻子涌,制止向河涌乱丢垃圾行为,搬迁设在河涌边的3间废品收购站。神湾执法分局还在镇新中心区设置一个宣传橱窗,专门宣传城管法规,介绍城管执法的职能、机构设置及有关法规。同年12月6日,神湾镇通过中山市卫生镇考核鉴定组验收,成为中山市卫生镇。
2003—2005年,神湾执法分局处理各类案件288宗,其中处理无牌流动经营案件182宗,拆除违章广告、横额26件,处理不按规定堆放垃圾18宗,处理占道作业、挖掘道路27宗,处理违章建筑35宗。开展突击行动75次,罚款2.3万元。
经过多年整治,境内居民、村民守法意识和卫生意识进一步提高,镇村呈现出美化、绿化、净化、亮化与文明和谐同步发展的新景象。
表5—1—16 1991—2005年神湾城管执法(城监)机构历任领导名录
五、创建省卫生先进镇
2005年,神湾镇党委、政府决定在成功创建中山市卫生镇的基础上开展创建省卫生先进镇工作,优化神湾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成立9个工作专责小组,制定10条具体措施,综合治理环境卫生。镇政府拨出专项资金250多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在镇新中心区设置果皮箱130个,垃圾中转站1个,设立专业环境队伍(含绿化人员)56人,配备垃圾处理车辆40辆,确保中心城区的垃圾日产日清。根据企业改革转制的政策精神,将神湾镇环卫所的服务经营管理权交由中山市民生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同年3月1日起,中山市民生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斗门大桥脚至外沙四清桥路段以及镇内街道绿化管养工作,负责境内(含街道、小公园、公厕、垃圾箱、垃圾屋及邻近村的部分街道)的全天保洁工作、垃圾中转站工作及河面的清理工作,镇政府给予该公司在境内独家环卫专营权。同时,扩大原有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容量,并在外沙村改建直排式厕所50间。境内栽植各种绿化树8万棵,建造花基4000米,铺植草地2万多平方米,公共绿化面积7.5万平方米。投入1000万元,将石场至定溪3公里路段扩宽为双向6车道一级道路,并安装路灯,维修农村道路破损路面,农村道路硬底化超90%。投入176万元疏浚麻子涌,清淤镇内河涌,保持河水碧绿。落实门前“三包”,整顿饮食服务行业卫生,清理无牌经营、占道经营摊档,拆除违章广告、街招、标语、违章建筑,改善镇容镇貌。同年10月24日,神湾镇通过省卫生镇考核验收组考核验收。同年12月,神湾镇被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2005度广东省卫生先进镇”称号。
六、道路建设与管理(www.xing528.com)
1979年前,涌口街只有新湾粮管所前一段长约20米的混凝土路面,其他为石板路。农村民田区为沙土路,沙田区为泥土路。
1985年,中山县、神湾区及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筹集资金28万元,铺设15条水泥路,总长1300米。1987年,神湾圩镇内主要街道铺设4米宽的水泥路1000米。1989年,神湾镇政府投资13万元,为神湾圩镇街道新铺水泥路171米,面积623平方米,新建桥梁3座,安装沿路街灯23盏。1990年10月,镇政府投入8万元铺设神湾工业大街水泥路面2100平方米,下水管540米。1991年,境内铺设水泥道路1966平方米,其中管理区水泥道路1785平方米。竹排管理区中心400米村道两旁种植水松杉1200棵,三围中心农路东侧种植水松500棵,改善村庄居住环境。1992年,神湾圩镇建设投入资金450万元,是历史最多的一年。其中镇政府投资70万元,建设麻阳公路神湾圩镇4公里路段,工程于同年10月动工,同年12月份竣工。新装街灯60盏,覆盖排水道路面800平方米,铺设排水涵渠1066米。1993年,境内完成水泥道路铺筑4688平方米,沥青道路2100平方米。
1994年,为改变原来神湾圩镇逢雨必浸的局面,在省道麻阳公路神湾圩镇段铺筑混凝土路面,路两旁配套下水道1000米,砌筑花坛400平方米,清理污泥400立方米,疏通河床1300米。1996年1月,为加强村镇管理,明晰路、街、巷名称,由镇国土所负责对神湾大道等34条街道命名更名,境内36条街道确立标准路名。街道的命名工作先由镇国土所规划命名,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报市国土局审批,并发文启用。同年,为方便群众日常交往、邮电报刊、书信投递及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圩镇中心区的房屋由镇建委统一定制及安装门牌号码。
1997年,境内等级公路沿线两旁全部栽种花草树木,省道麻阳公路神湾段绿化率98%,镇区绿化覆盖率25.2%。1998年,镇政府投资105万元,在省道麻阳公路外沙四清桥至定溪斗门大桥路段全线安装路灯390支,实现主要公路的亮化。古宥、定溪、外沙、南镇四个管理区及镇工业区、彩虹路也装上路灯。境内等级公路沿线两旁全部栽种花草树木,省道绿化率100%,镇区绿化覆盖率30%。同年,镇政府投资50万元整治古宥牌坊经南蛇迳至神湾邮局的排洪渠(明渠)3.5公里,有效解决排水问题。
2000年,竹排管理区路灯建设投入10万元,建设路灯200盏,线路长约5公里。2002年,镇政府投资18万元完善垃圾场道路。
2005年,外沙村路灯建设工程投入30万元,建设路灯150盏,线路长约5公里。当年,境内城镇路灯(不含麻阳公路)包括神湾圩镇路灯24盏,线路全长0.72公里;镇新中心区路灯264盏,线路全长7.92公里。境内经审批启用的有神湾大道、沿江路等道路43条,商业南街、锦宏大街等大街117条,海景一巷、源昌一巷、源昌二巷等小巷65条。
表5—1—17 1987年神湾镇街巷、自然村情况表
(续上表)
表5—1—18 1996年神湾镇34条街道命名更名一览表
(续上表)
表5—1—19 2005年神湾镇道路街巷名称一览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表5—1—20 2005年神湾镇村(居)街巷统计表
(续上表)
六、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1980年前,境内对公共卫生环境重视不够,加上经济实力不足,故存在较为严重的“脏、乱、差”现象。
1985年,神湾区投入5万元美化、净化、绿化神湾圩镇,修建4间简易公厕,设立15个垃圾桶,并配备2个环卫工人,负责把每天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理。
1987年,神湾圩镇建设垃圾池5个,疏通车站排水渠2条。新增环卫清洁工人1人,环卫工作实行分工包干责任制,每天清理垃圾10多吨。
1989年,神湾圩镇增设花坛6个,种植花木1200多棵。组织两次卫生大检查,圩镇和工厂、单位的“四化”有所改善。当年,境内清理垃圾杂物300吨。
至1990年,几经调整改造,神湾圩镇有公厕3座,其中1间为高标准的公厕,1间为低标准的公厕,另1间比较破旧。
1992年,神湾圩镇新建公厕1座,兴建新型垃圾屋5间,垃圾中转站1座,增加固定转运垃圾车一部,并增加街道清洁人员保证垃圾日产日清。镇城监中队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加强神湾圩镇交通、建设维护,处理违章案件139宗,罚没金额483元。1994年,镇建委与神湾居委会、城监中队采取措施彻底整治圩镇脏乱差:不定期检查解决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的现象,改善圩镇整体环境;建设垃圾屋5间;加强管理石场山背垃圾处理场,制定住户、企业、单位的垃圾清运制度。同年开征排污费,征收排污单位91家,占应征总数的85%,征收排污费6.99万元。
1996年,神湾镇环卫所成立,隶属镇建委。镇环卫所有环卫工人15人,负责范围包括涌口市场周边街道,海景新村、祥宾街、鹿角树部分街道,神湾市场周边街道。镇环卫所配备2辆垃圾车,在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设置果皮箱、垃圾屋,神湾圩镇2间公厕配备专职清洁人员。按镇有关规定,居民住宅、商铺、个体摊档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厂区配备清洁人员,保证工厂垃圾日产日清。
1998年,神湾镇环卫工作改由专业公司承包,镇环卫所负责监管工作。专业公司配备4辆垃圾车,对全镇工厂、商业企业及住户实行垃圾有偿清运处理制度,企业、单位按每月50—200元不等收取垃圾清运费,居民按每月5元收取,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补贴。境内清运垃圾6000多吨。
1999年,境内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卫生监督管理和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工作。镇政府投资100万元,利用古宥管理区位于神湾和三乡交界处(流水坑鬼子角)的山地兴建流水坑垃圾填埋场,总规划占地2.58公顷,容积11.05万立方米,以卫生填埋为主,解决境内垃圾的处理问题。
2003年6月,镇政府批准各村聘请专职环卫工人,负责各村辖区范围的卫生清洁及保洁工作。同时,允许各村向村民、出租屋主、个体工商户、厂企收取卫生清洁费。境内各村均建成村环卫队,有环卫工人40人,并建设垃圾池38个和配备垃圾箱一批。同年7月,在神湾市场附近选址建设垃圾中转站1座,改建公厕及垃圾站各1间。当年,境内有公厕4座,垃圾转运站2个。
2005年,境内镇、村两级环卫队有环卫工人72人。境内垃圾实现日日清,街道、村道保持清洁。
表5—1—21 2002年神湾镇环卫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表
注:商住区是指神湾市场附近商住楼,除一楼商铺按15元/月收取个体户外,二楼以上住宅按0.15元/平方米收取
表5—1—22 2005年神湾镇环卫服务收费标准表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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