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湾公社贯彻中央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指示,逐步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从联产到组发展至联产到劳(劳动力)、到户;从包产到户发展至包干到户。这些形式,都是在实践中结合本地情况,不断选择,不断发展起来的。
1980年早造,新湾公社以古宥大队、外沙大队作试点,开展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公社联产到劳的共有17个生产队,占全公社禾田生产队总数的30.9%。
1981年,神湾公社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到69个生产队,占全公社禾田生产队总数的95.8%。其中联产到劳有21个队,占30.4%;统一包产到户有26个队,占37.7%;统一包固定上调产量任务22个队,占31.9%。
1983年,神湾公社农村以大包干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承包规模、内容和形式都有新的发展,全公社72个生产队实行大包干化。(www.xing528.com)
包干到户这种形式,基本上是以户经营,自负盈亏。但是,它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由集体实行“五统一”(统一稻田秧地、品种安排、水利排灌、机耕计划、农田基建)管理和使用土地,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统一安排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有的地方还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农业基本建设。所以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1984—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以后,调整了土地,延长了承包期。为了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向配套农业机械化发展。神湾区已有112户专业户承包土地面积12636亩,每户平均经营面积112.82亩。1985年下半年,神湾区第一个水稻规模经营机械化专业户——古宥乡桂涌生产队农户黄锦其,承包经营桂涌生产队顷三和外沙藕围的土地面积230多亩,其中水稻面积200亩,主要机械有12匹联合收割机1台、手扶拖拉机1台、水泵2台以及机动喷雾器和机动风谷机各1台,成为采用机械化生产的新型家庭小农场,有效地提高了农业商品率和经济效益。全区开展“创双优(种养优秀能手、优良品种)、促致富”纯收超万元奖励活动,获奖的农户有古宥乡大耕家黄锦其,大养殖家吴北添,大排乡大耕家吴有根等32个承包专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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