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兵
神湾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纪检监察、武装部、公安、宣传、教育、民政、团委、财政和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或武装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乡、管理区)也成立相应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征兵工作。
二、征集范围、配额与选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24周岁的中国公民为征集服现役的年龄范围,1984年颁布的兵役法定为18—22周岁。1985年后,中央军委又根据实际需要改定为18—21周岁,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放宽到22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的规定,凡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是正在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可以缓征。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对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军队干部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神湾区域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应征,年年圆满完成征兵任务。1979年,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11名优秀青年民兵光荣入伍,其中6名青年火线入伍。新湾公社有31名现役官兵参战,在战斗中,朱文其光荣牺牲。
征集任务每年由市(县)征兵办公室按各镇(区)人口情况来进行分配。神湾镇征兵工作一般经过征兵宣传、自愿报名、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家庭访问、定兵、新兵及家属座谈会、送兵等程序,每一程序都非常严谨和认真。神湾镇征兵领导小组在审定新兵时,根据征集配额,实行统筹安排,统一由党委定兵。在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青年中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送政治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青年入伍。每年新兵入伍时,镇村均组织干部、学生、群众隆重召开欢送大会,敲椤打鼓舞狮,给应征者及其家属佩戴大红花,赠送纪念品,欢送场面十分感人。欢送大会后,把兵源送到新兵集中地,再由接兵部队把兵源运送到所在部队。(www.xing528.com)
1979—2005年,神湾征集配额共97人,全数应征入伍,其中1981年征兵配额达18人,为历年最高。1988年,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决定由历年冬季征兵改为春季征兵,该年境内无征兵任务。1990年8月,中央军委、国务院颁发命令,把春季征兵再改为冬季征兵,同年出现了春、冬两次征兵。
表3—6—2 1979—2005年神湾(新湾)镇(公社、区)各村征兵入伍状况表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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