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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神湾镇志:干部来源及培养路径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期满后经过鉴定,评定工资级别,转为正式国家干部。1976—2005年,神湾党政机关先后接收军队转业干部5人,其中营职转业干部2人,连职3人。所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退军人大部分走上了神湾境内各级领导岗位。“文化大革命”期间,选调工人从事干部岗位工作,称“以工代干”,成为境内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方式。当年,神湾镇机关在职干部28人,经过考核顺利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中山市神湾镇志:干部来源及培养路径

一、接收大中专毕业生

大、中专毕业生是干部的重要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60年代,神湾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到达工作岗位见习一年的制度。期满后经过鉴定,评定工资级别,转为正式国家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受到干扰而停止。1978年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重新走上正轨。1985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毕业生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试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分配办法。此后,接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数量增多。1985—2005年神湾镇机关接收大中专毕业生27人。随着教育的发展,需要补充大量师资,1992—2005年,神湾镇教育系统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31人,其中多数为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和期满转正制度。

二、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1957年神湾建立乡一级政权后,神湾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大多数按原在军队职务相应安置在党政机关或厂、企和事业单位。1966年部队停止干部转业工作,1975年恢复干部转业地方工作,并从复员退伍军人中择优安置到党政机关工作。1976—2005年,神湾党政机关先后接收军队转业干部5人,其中营职转业干部2人,连职3人。所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退军人大部分走上了神湾境内各级领导岗位。

三、干部招收、录用与聘用(www.xing52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78年,机关事业、企业吸收、录用、聘用干部,均按国家、广东省、中山市(县)下达的增干指标,在编制定员范围内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吸收、录用干部多在组织内部招收,对象主要是工人、农民农村知识青年中的积极分子和试用人员、复员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1953年,吸收(提拔)新干部要求具备的条件是:一、政治历史清楚,成分好(一般指工农出身);二、工作积极,品质优良;三、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培养前途。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中,公私合营企业的干部,除政府派出公方代表外,其他干部首先在工人中提拔。1959年,吸收录用干部的对象主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已试用满一年的人员,由中山县人民政府审批。1961年,吸收录用新干部要经佛山地委审查,吸收对象有大中专毕业生、复员军人、试用人员及不脱产的基层干部,并规定不得从社会中吸收。“文化大革命”期间,选调工人从事干部岗位工作,称“以工代干”,成为境内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方式。1973年,新湾公社吸收贫下中农干部1人,任公社革委会委员职务,1975年转为国家干部。1983年后,改革吸收、录用干部制度,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以及试行和实行干部聘用合同制的招干制度。做法是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经德、智、体考核和文化考试后,由中山县人事局审批。被吸收录用者,试用期为一年。1984年5月,中山市招收镇区干部实行聘用合同制。从农村各乡村干部、农业技术员、高中毕业回乡劳动两年以上的知识青年和复员退伍军人中选聘。实行自愿报名和上级推荐相结合,经考核后,由中山市人事局审批择优选聘,再由用人单位同受聘人签订合同(包括聘用期限、职务、任务、待遇)。聘用期限为两年。聘用期满,根据情况可续聘或解聘。受聘干部,政治上享受同级国家干部待遇,工作上行使国家干部职权。1987年1月,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录用新干部实行聘用制的意见》,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新干部均实行聘用制。1980—1998年,神湾党政机关经招收录用的干部有10人。民办教师吸收转为公办教师始于1972年。教育线分期分批从在职民办或代课教师中招收录用12人为公办教师,到1998年有64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结束了民办教师的历史。为了发展地方经济,神湾镇政府十分重视人才的引进,从1987年开始,除接收上级有关部门按计划调配中山市内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还积极从广州、韶关、梅州等大中城市及外省招聘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镇文教、卫生等单位。为适应普及初中教育,继而普及高中教育的需要,1988—2005年,全镇共引进教师63名。

1990年起,神湾镇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一般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根据情况可续聘或解聘。2000年,实行干部任职交流轮岗调动制度,干部任职交流轮岗调动的,有公安国土、供电、工商、银行等双管单位,在当地任职达到一定年限后,实行异地交流轮岗。镇政府机关中层干部也开展任职交流轮岗、调整职务。

1998—2005年,神湾镇根据《中山市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和《中山市国家行政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实施细则》,相应制定神湾镇的有关实施方案和细则,稳妥推进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制度。1999年后,根据中山市下达的增人计划指标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当年,神湾镇机关在职干部28人,经过考核顺利过渡为国家公务员。2005年,镇政府公务员有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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