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的名额由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地区人口比例确定。
人大代表选举前,分别成立各级选举机构。神湾镇成立选举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下设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大代表选举的具体工作。镇选举委员会按代表结构组成比例要求,以及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组织工作,以管理区(村)、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选区,全镇分为12—20个选区,每个选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区选举的日常工作。
人民代表的产生一般经过如下程序:
选民登记 按《选举法》核实选民资格进行登记,公布选民名单,领取《选民证》。
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协商及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各选区按镇选举委员会分配的代表名额、结构条件等要求,进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候选人的提名,一般采用团体组织提名或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办法。最后通过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或一倍的差额数,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布。(www.xing528.com)
投票选举 在确定统一投票日,各选区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中心投票站,直接投票选举市、镇人大代表。每次选举,选民踊跃参加,投票率均达95%以上。在选区应选代表名额中,获得选票过半数,且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人大代表。代表选举产生以后,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乎法律规定才确认其代表资格。每届代表均有各界层代表人物组成,并选举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使代表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表3—2—1 1987—2002年神湾镇第八至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类别表 单位:人
表3—2—2 1980—2004年历届神湾(新湾)镇(区、公社)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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