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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逐步转换成果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针对国有企业营销机能薄弱、产品滞销积压的问题,搞好企业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培育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各国营商业企业全面推行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和“三项制度”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在经营、价格、用工、分配上自主决定,开拓经营渠道,逐步把企业推向市场,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逐步转换成果

(一)深化工业企业改革

1993年2月,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对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建立企业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1995年9月下旬,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实现奋斗目标的关键是实行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12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广西的第二步战略目标。随后,县委、县政府在经济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南宁地委、行署的工作部署,组织力量对全县工业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出台深化工业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方案,引导企业逐步转变经营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在实施深化工业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以工业企业改革为重点,在抓好原有工业企业的改革、嫁接、巩固、提高的基础上,新建和扩建一批起点高的重点骨干工业企业,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形成区域支柱产业。1990年到1995年,先后新建成富锰渣厂,扩建淀粉、酒精、咳特灵胶囊生产线及年产8万吨水泥的生产项目。在新建和扩建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后,积极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中心,提高工业科技含量,狠抓新产品和名优产品的开发。针对工业基础较差、企业负债重、经营规模相对弱小的实际,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进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综合改革。

进行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行企业面向社会择优自主招工,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需要,企业自主设置经营管理、专业技术职务和市场(服务)岗位,建立企业内部竞争上岗机制,全面推行聘约管理,技术人员通过考试、考核聘用,生产(服务)岗位实行考核执证上岗,对企业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调控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通过“三项制度”改革,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强了企业活力。

在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天等县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逐步尝试企业改制改组,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兼并、组建股份制企业。1992年开始,先后将县农机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将水泥厂、制药厂、铁合金厂、酒厂、印刷厂改制为租赁经营企业,将县锰矿、糖厂改制组建总公司或参加企业集团。1999年后,天等县国有企业陆续出租、承包经营,企业出租后设立留守机构,由1—2名企业领导和会计出纳人员组成。但全县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改革效果不明显,到2000年,全县已改组改制的企业中仍然存在亏损甚至停产倒闭现象。

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90年,天等县实行国营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企业中完善计件工资和实行利润目标承包,试行包干上缴、超额分成的办法,调动企业搞活经济的积极性。1993年以后,县属国营工业企业承包经营统一实行奖金总数与经济效益挂钩,有利润的企业按前三年实现利润平均数或上年实现利润数核实承包基数,完成承包基数的,可以发放6个月的奖金;不完成承包基数的,按比例扣减奖金总额。企业实行经济承包经营后,企业内部实行各种计件工资,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拉开收入分配档次。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高低、本人贡献大小挂钩,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调整企业组织机构和产品产业结构。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综合改革过程中,注重抓好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促进技术的进步。针对国有企业营销机能薄弱、产品滞销积压的问题,搞好企业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培育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生产适销对路产品。通过全面改革和巩固国有企业,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所带来的种种弊端。(www.xing528.com)

(二)全面落实流通领域经营自主权

天等县国有商业企业包括百货、五金、糖业、饮食、食品五大专业公司。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和全国商业经营放开政策的实施,国营商业经营部门专卖优势不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上企业资金紧缺,经营管理不善以及吃“大锅饭”等原因,全县国营商业企业大都陷入经营不善、市场疲软、销售滑坡、亏损逐年增加等困境。为了摆脱困境,天等县从商业的体制机制入手,对商业进行全面的改革。

在商业供销系统引入市场竞争。1990年,天等县国营商业系统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目标税利承包制,将企业的经营成果与经济效益挂钩。取消生猪派购后,食品公司恢复以经营生猪为主兼营其他的制度,制定适合食品行业的“集体经营,责任到人”定额管理承包责任制。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全系统除食品公司外都实行“工效挂钩”。1991年,国营企业各公司把经营指标层层落实到门店、柜组,实行企业承包任务内部分解。百货公司强化对利润总额指标的考核,把销售总额实现利润与费用水平高低同职工收入直接挂钩;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则推出企业内部全员经营承包风险抵押制度。1993年,开始转变经营模式,国营商业以商品批发业务为主的百货、五金、糖烟三大公司逐步转向零售商业。集体商业打破“大锅饭”经营体制模式,推行定员承包经营责任制。各国营商业企业全面推行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和“三项制度”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各企业班组人员也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结构,重新优化组合,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经理负责制。在经营、价格、用工、分配上自主决定,开拓经营渠道,逐步把企业推向市场,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1994年,县国有商业除食品公司外,其他国有商业零售门店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门店集体经营“小锅饭”转变为以专业组为单位,由企业人员自由组合承包经营,实行联利联销、计件工资、抵押承包、超额分成、歉收自补、自求平衡的经营方式,门店经营效益普遍较好。1995年起,县商业系统在实行“四放开”和“国有民营”的基础上,实行跨行业跨地区自主经营,把企业职工全面推向市场;实行百元含量,联销联利与工效挂钩,多劳多得,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1996年,县商业部门以县饮食公司为试点,实行抽本经营承包责任制,职工与企业定好上交基金数并签订合同,由职工自由组合、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定期抽本。抽本经营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职工的工资、福利有了保障,企业也实现了扭亏为盈。1997年,全县商业系统各企业都开始进行改制。到1998年,全县商业系统5个公司86个门店柜组,绝大多数实行抽本经营承包责任制。1999年后,国有商业职工组合承包经营模式基本解体,企业门店转向职工及社会租赁经营,国有商业商品经营退出流通市场。百货公司、五金公司、糖业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开始推行租赁制改革;食品公司采取定人员、定岗位、按岗计酬的方式进行改革。新的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县商业系统购销活动运转趋于正常,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大大增强,形成了市场化、多元化的生产流通服务新格局。

粮食经营逐步向市场机制转轨。天等县粮食系统自1993年7月粮食价格放开后,开始实行“双轨制”即粮食价格平价与议价相结合的经营形式。粮食经营业务主要由国有粮食企业承担,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垄断式经营。县粮食部门取消城镇居民定量粮食供应,各粮店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参与市场竞争。县粮食局系统三分之一人员分流搞经济承包,只留少部分人搞粮政管理工作。1995年,县粮食部门推行“两条线”运行机制,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由县粮食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政策性业务由各乡(镇)粮食管理所、县直属粮库对国家定购粮食管理实行代购、代储、代销、代加工、核定代理费用等办法。商业性经营则按照“本业为主,多种经营”的粮食工作方针,分流部分人员搞粮油零售和多种经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发展种养业,拓展经营范围。

1998年,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天等县粮食商业企业实行政企分开,经营与储备分开,收储企业与附营企业分离。县粮食局为县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不再参与粮食经营,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方面脱钩。县储备粮管理公司为宏观调控服务和管理储备粮经济实体,负责县储备粮管理工作,下辖县饲料公司、15个乡镇粮所和县直属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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