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体制改革
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出台天等县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实现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划和措施,实施教育体制改革。
一是实行发展基础教育责任和管理权由县、乡分级管理,财政以乡镇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二是抓好小学普及教育。要求到1986年全县普及小学教育,严格控制小学辍学率,努力提高入学率、普及率和巩固率。到1986年,全县有小学124所,教学点485个,在校小学生52812人。三是调整全县中学教育布局,确保基本满足全县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习需要,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四是提倡社会办学,改善学校环境。1985年,县委、县政府积极挖掘财源,筹措办学经费,对学校基建经费实行“集中使用,重点解决”的办法,发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农民捐款献工献料,修缮校舍,改善办学条件。到1988年,全县小学中心校和初中以上学校建有钢筋水泥结构教学楼,三分之二以上村完全小学和部分小学初级阶段教学点也建起了新房。全县新建校舍总面积8808平方米。五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开展教学改革,改进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围绕培养学生能力、发展学生智力,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培养学生学习主动性。实行文化教育同劳动技术教育、职业教育相结合,改革学校单纯的文化教育模式。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活动。六是调整教育结构,办好职业教育。在认真抓好基础教育和调整中等教育结构的同时,积极发展职业教育。1988年,成立天等县华隆职业中学,职业中学设有综合性的种植(果蔬)专业和养殖(家禽)专业,同时还开设一些专业选修课,选学有关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为农村培养了大批急需的初级技术人才。
(二)科技体制改革(www.xing528.com)
1985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若干规定》。同年10月,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科学技术领导小组”,召开全县科技工作会议,把加强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摆在振兴天等经济,加快“两个文明”建设步伐的高度,实施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的系列举措。整合科技资源,加强科技管理。
1986年1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由县财政每年拨出专款支持科技事业,建立县科学发展基金,鼓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从事技术商品经营,建立科技咨询机构,积极开展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新产品展销等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活动。规定对引进科技成果、人才和科技突出贡献人才等的奖励办法。“七五”期间,县委、县政府组织科技攻关和实施“星火计划”,开展新产品试验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加强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组织对粮食综合技术开发和甘蔗、八角、指天椒生产技术项目的攻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八五”期间,落实南宁地区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科技成果推广和星火项目。1990年,开始实施科技兴牧“133工程”,群众科学养殖意识普遍增强,科学养殖效果显著。同时,围绕特色农业、矿山机械制造、医药工业等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一系列的科学技术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了科技人员投身科学技术的热情,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县科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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