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指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和开发性的项目,如果树、林木、荒山、荒地等,承包期则应更长一些。”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派出工作队,深入农村宣传中央延长土地承包期,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政策。实行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不变,对生产周期长的开发性项目如果树、林木、荒山、荒地的承包地可以延长到30年。大力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双层经营体制,对农村社队财务进行整顿,维护集体经济。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从1983年3月起,抽调县、社经管干部29人,雇请社队财务人员74人,11个社(镇)也组成工作组,对各大队进行财务整顿。到1985年上半年,全县119个大队中有118个大队和1350个生产队完成财务整顿工作,有1240个生产队结了旧账建立新账,828个生产队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
1984年8月以后,在全面完成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县委继续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充实、巩固、配套、提高工作,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大田承包责任制进行小调整。调整后,土地承包期延长至15年以上,林业用地承包期延长至30年以上,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县委、县政府从县、乡、村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乡村做好土地延长承包期限工作。在丈量土地和划定山界林权后,给农户填发土地使用证。在稳定大田责任制的同时,全县普遍建立健全林业、牧业、渔业和社队企业承包责任制。林业还实行了“三定”,75%以上的村民小组给农民颁发了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巩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等待观望的农民再次对土地投入极大的热情。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稳定,给农业注入了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二)农业产业结构再调整
1985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等文件,积极引导农民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商品生产,增加经济收入,力争做到靠1亩地吃饭、靠8亩荒山脱贫致富。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作物生产布局。
红岭指天椒种植基地(农大勇 摄)
一是打破单一的粮食生产格局,发展多种经营。在抓好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总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适当发展效益高的甜玉米和特优玉米品种;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把糖业生产当作支柱产业,发动群众种植高产、高糖优质蔗品种,建立吨粮田、吨糖田示范基地,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在龙茗、进结等乡镇建立指天椒种植示范基地,并在全县推广;推广玉米套种指天椒的立体种植方法,提高种地收入;在福新等乡镇建立八角种植示范基地,做好中低产八角林的更新改造。二是调整优化农业养殖业结构。积极引导支持农民饲养优质杂交牛,发展瘦肉型生猪饲养,并充分利用有限的水域,养殖市场需求较大的土鲇鱼、土塘角鱼和其他名贵鱼种。抓好本地土鸡、土鸭的饲养。三是抓好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围绕农民增产、财政增收目标,探索走“公司+农户”“基地带农户”“市场连农户”“科技帮农户”的发展路子,引导种植业和养殖业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实现农业专业化、产业化,实现规模经营和社会化生产,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主导产业。
天等土鸡养殖(农大勇 摄)
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农业为主,发展农工商多种经营。在耕地上推广半粮半蔗兼种蔬菜和其他经济作物;在水域发展商品鱼养殖;在山坡实施封山育林,种果种树,发展经济林。鼓励农户在不离土的前提下,按各自特点,采取联营或自营等形式,开办家庭工厂或商店,增加收入。农业内部生产结构的调整,使农村单一的农业资源开始得到较为合理的开发,农村开始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农、林、牧、渔、工、建、运、服务各业综合经营发展,带来了全县农村经济状况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一批种田大户、养殖大户、加工大户应运而生,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加,农民收入随之增加,全县农业结构得到了调整和优化。
(三)加快林、牧、副、渔业生产(www.xing528.com)
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1987年3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生产,加速绿化荒山的决定》,提出“靠1亩地吃饭,靠7亩山地致富”“力争在十五期间基本绿化天等”的目标。要求县各级党委、政府把造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乡镇、村领导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林木谁种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所种林木允许继承、转让和承包,“五十年不变”等一系列林业优惠政策,调动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林的积极性。
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围绕造林绿化和建立现代化林业产业,大搞植树造林,调整林业产业和林种结构,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果林和发展林业多种经营。实行“造、封、育、管、节”(造林、封山育林、管林、节柴)等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做到“造一片成活一片,管好一片成林一片”。同时,大力发展沼气池、节柴灶、液化气炉、微型水电等,减少农村能源对耗材资源的破坏,促进全县林业产业的发展。
天等县龙茗镇林区(张奇勋 摄)
1982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的政策。1985年,取消了生猪统购统销。1985年2月,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的通知》,县委、县政府把畜牧水产养殖作为农民群众增加收入的主要项目来抓,制定了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草食畜禽,开发河道、山塘水库养鱼等相关文件,对养殖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贷款、扶贫资金方面向养殖业倾斜,以各种方式大力扶持农户饲养畜禽和养鱼。同时加大对畜、禽、鱼品种的改良推广力度,推广科学养殖技术和畜禽防疫等,淘汰本地不良品种,引进良种猪、牛、羊、鸡、鸭、鱼等。通过举办各种养殖技术培训班,全面推广饲养技术和养鱼新技术。做好畜禽防疫和兽医卫生防疫检测工作,建立和完善畜禽防检制度,开展畜禽疫病普查和监测工作,促进全县养殖业快速发展。
(四)鼓励和发展乡镇企业
1986年11月,中共天等县第五次代表大会提出,各地要把乡镇企业作为脱贫致富的突破口来抓,发展以利用本地资源为主的规模小、上马快、效益高的乡村工业,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步伐。县各级党委、政府要贯彻中央和地方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和规定,促进全县乡镇企业走上一个新的轨道。要大力发展商业、运输业、建筑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积极组织劳务输出。逐步调整好全县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利用起来,发展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
一是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到1986年,全县有乡办企业112家、村办企业48家、联户及个体企业467家。对全县乡镇办的集体企业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经营中。通过实现企业总收入、上缴税金、上缴管理费、实现利润、上缴乡镇财政利润等目标管理,落实定收入、定利润、包上交、包留成的“双包双定”任务。二是通过协调协商,促进企业搞好横向经济联合。县乡镇企业局根据企业间的互补性及生产发展和市场需要,协助企业实行专业分工和多层次的联营,增强企业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能力。引进建立矿品厂、农机修造厂和香料厂,引进资金63万余元。三是因地制宜,积极投入。协调县财政、税务、扶贫等部门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坚持办企业的规模以小型为主,灵活机动,以小翻大。资金投入采用自筹为主,向银行贷款为辅,集资、联营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投入,乡镇企业(种植业、加工业等)采取分散经营的办法发展,推进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壮大。1987年,全县有乡镇企业41家,主要经营机械制造、采矿和加工业等。
到1990年,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296家,从业人员358人,乡镇企业总产值达2713.35万元。形成了一批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企业6个,50万元以上的11个。通过引进和联营,形成了一批立足本地资源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如矿山机械、锰矿开采、食品加工、药品生产等,增强了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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