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法有巨大的作用,这既是由劳动法的性能决定,又是由社会成员对劳动法律制度的需要所决定。劳动法的作用可以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劳动法与生产力、劳动法与市场经济等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劳动法的作用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关系中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首要作用。我国目前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客观上需要有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中,一方是现代化企业,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以分散的个体出现,而且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通常供大于求,又由于劳动与劳动报酬对于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导致劳动关系双方事实上的非均衡性,使劳动者在市场活动中的权益容易受到损害,劳动者永远是弱者。法律的功能应当是维护公平,体现社会正义,因此劳动法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
2.促进生产力发展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生产力是根本任务。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作为生产力要素的劳动力和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结合关系。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规则是生产力运行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劳动法对生产力的作用具有直接性。劳动法对生产力的作用还表现为劳动法对生产力的间接作用,劳动法通过维护和发展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劳动力商品和劳动力市场的特殊性,用劳动法进行规范,可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劳动力市场的运行秩序。因此劳动法的作用定位于此,即劳动法应选择如何引导、保障、服务、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www.xing528.com)
4.人权保障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休息、安全健康、取得社会保险等权利,这些权利的规定使人权的内容得以具体化和现实化。因此可以说劳动权是人权的基础,没有劳动权或者即使有了劳动权但得不到保障,人权的保障则难以实现。保障劳动权对保障人权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制定和完善劳动法时,应把劳动法的作用定位于保障人权。
5.促进社会安定
劳动关系的稳定对社会安定显得至关重要。劳动法作为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协调劳动关系、保障社会安定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按劳分配原则、促进生产力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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