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技能振兴战略》把人的能力分成三个层次,即:职业特定能力、行业通用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
职业特定能力是每一种职业自身特有的能力,它只适用于这个职业的工作岗位,适应面很窄;但有一个职业就有一个特定的能力。1999年,我国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细分有1838 个职业,目前,新的职业还在不断产生,所以特定职业能力的总量是很大的。
行业通用能力是以社会各大类行业为基础,从一般职业活动中抽象出来可通用的基本能力,它的适应面比较宽,可适用于这个行业内的各个职业或工种,而按行业或专业性质不同来分类,通用能力的总量显然比特定能力小。
职业核心能力是从所有职业活动中抽象出来的一种最基本的能力,普适性是它最主要的特点,可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所有职业。虽然世界各国对职业核心能力有不同的表述,相比而言它的种类还是最少的。(www.xing528.com)
从职业能力的技术层面来分析,每一个职业在工作现场直接表现出来的是职业特定能力,因而它是显性的;在技术和专业上支持这个特定能力的是行业通用能力,在职业活动中我们一般看不到它的表现;而职业核心能力则是上述能力形成和应用的条件,所以,职业核心能力应当处在最底层,如冰山底座,是承载其他能力的基础,相比而言它是隐性的。
从职业能力模块的角度来分析,在职业能力结构中,三个层次的职业能力模块不是自成体系,而是内含在每一个职业活动之中。也就是说,每一个职业的能力模块的组成,其主要成分是自身特定的能力模块,其次是可与其他职业通用的基本能力模块,再次就是与所有职业基本要求相一致的核心能力模块。
在这些职业能力的集合中,与其他职业无交集的部分是职业特定能力模块,同类职业之间的交集是行业通用能力模块,所有职业之间的交集是职业核心能力模块。职业核心能力是处在这个结构核心层次上的一个最大的交集,它的种类最少,适应面最广,这充分反映了核心能力跨职业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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