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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变革带来兵制练兵变革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武器装备的变化,兵制、练兵等逐渐发生改变。全国统一后,八旗兵分驻首都及全国重要地方,八旗官兵都有世袭的旗地,为旗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八旗兵在清代前中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八旗、绿营无论在对内镇压还是对外征抚上都已不堪使用,并且每况愈下,练兵制度更是如此。其后,不少出洋国人都留心观察西方征兵、练兵之法,比较它们与中国的不同。无论如何,这些文字应是中国人关于西方近代征兵、练兵制度最早的记录。

武器装备变革带来兵制练兵变革

晚清军事革新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随着武器装备的变化,兵制、练兵等逐渐发生改变。就兵制来说,八旗绿营清代实行了两百多年的主要制度,八旗兵起初由满族人组成,后来先后增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全国统一后,八旗兵分驻首都及全国重要地方,八旗官兵都有世袭的旗地,为旗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八旗兵在清代前中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绿营兵是清军入关后以归附的明朝军队为基础组建成的武装力量,以绿旗为标志,营为建制单位,故而得名。时至晚清,原先骁勇的八旗兵早已衰落到了“骑马人坠地,射箭箭虚发”的地步,基本丧失战斗力,成为不能征战的老爷兵;绿营兵也同样营务废弛,日渐显示出虚弱落后的状态。八旗、绿营无论在对内镇压还是对外征抚上都已不堪使用,并且每况愈下,练兵制度更是如此。与此同时,西方军队在作战中的优异表现给中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些官员意识到了中西间的差别,开始另行招募兵员,并雇觅洋人按照西法进行操训。由此,正如奕所言,“探源之策,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4],按照西法整军练兵逐渐被放到重要位置。

其后,不少出洋国人都留心观察西方征兵、练兵之法,比较它们与中国的不同。光绪二年(1876)赴欧的驻英副使刘锡鸿在《英轺私记》中便有关于“西洋营规”的记录。他首先描述了英国的征兵制度:“西洋惟德国尽人为兵,余则多以召募。募兵之法,年二十二以上愿充者投告,由医官验其身体结壮,长及六尺,胫骨不弱,足不平底,乃给资为定,令归告所亲,送诸大营覆验(身足不如式,则前医官罚赔定银)。讯其来意果实(必覆讯者,虑其出于一时愤激也。既讯实则军令虽严,后亦无怨矣),则分哨教习焉。”继而详尽描述了西方新兵军事训练之法,其“教习之法,十人为队。先练手足,缓行欲其步之齐也,急行欲其驰之疾也,站立欲其脚之坚,运动欲其腕之劲也。又有所谓抱顶者,以首触物曰顶,欲其撞之而仆,摧之而开也;两手擒伏曰抱,欲其力能制之使不动也。凡教练,皆喝号或摇旗,欲其耳目之习于号令也。由是而效为陟山、跳濠、跨墙、缘木之事:累土为坡而趋之,欲其息之不喘也;悬绳于上而攀登之,欲其身之不坠也;横木于室而超过之,由二尺渐高至五尺,欲其两膀之张,足不失陷也。如是者两三年,然后授以火枪,使习携持演放,测其远近(丈地使习观之,以知其远近),视其准的”。这些现今在我们看来稀疏平常的征兵检查项目、军事训练科目,在当时传统士大夫眼中却属于与国内大为不同的西洋景象。刘氏还记录了骑兵的训练以及西方军队规章,“其教马队,即于步队选练(使其人虽丧马亦可以战)……凡此马、步技艺,学三年不成者,斥出。学成,乃授名粮。食粮三年为一届,愿留则当六年,犹愿留则当九年。至于二十一年为兵,其齿已老,遂放归,以原日口粮赡其终身。在营有所犯,轻者禁一礼拜不听出,重者降二等兵,再犯而重则降三等兵(二、三等兵但为此名目以示优劣而愧励之,口粮则同),均注其事由于册,由哨官以时进营官查验。又再犯,则讯其违忤之故,调赴其他营哨,易人教之,并以犯罪事由录送。犹不改,然后拘诸监牢作苦工(另有监禁营兵之所)。其三年无过者,以黄绦为规形施诸袂,加其粮银。绦递加至三而止;嗣有犯,亦递褫之。此西洋营规之大概也,英国亦然”[5]。另外,以随员身份与刘锡鸿同时赴欧的张德彝在《随使英俄记》中也有类似记录,[6]身为副使的刘锡鸿或许参考了作为随员的张德彝的记录。无论如何,这些文字应是中国人关于西方近代征兵、练兵制度最早的记录。

相较而言,张德彝的观察更为细致,且西方强国的军事制度皆在其观察范围内。如有关俄国的征兵制度,他写道:

俄国旧制:兵勇由农工招募,或已充兵勇之子弟及他士民之情甘投伍者报官挂号,届时一概征调。至俄历一千八百七十一年(即同治十年),俄皇改定新章:通国民丁,除经医查验疲弱免充外,凡年至二十一岁者,按年报官充伍,不准宽免及代替各情;以十五年为限,系入营操演六年,留名回籍候调九年,每年仍传操一二次。调时,择其年富力强者披坚执锐,年迈就衰者防堵要隘,看守炮台。幼丁至十七岁者,准其投营学习,年满入围考试,充兵而后回籍候调,或考授武职。凡回籍候调者,至三十七岁,始予除名。有染病及任他缺者,酌办。实任武职有告退者,虽无俸薪,亦必至三十七岁方准注销。人民皆有充兵之责,故未及二十一岁者,御侮乏人,亦可征调。各处惟在哈萨克及芬兰各属人民,除苗蛮因身体矮小及性情柔弱不计外,仍因旧制,每五百挑取二名,至少以九万或十万为定额。[7]

有关法国在普法战争时期实行的特别制度,张德彝记述说:

法国前于西历一千八百七十二年(即同治十一年)新定兵律:民由二十至四十岁,充兵二十年,以银捐免等项一并禁止。已经官医验明,身体强壮,及未经自行报明身有疾伤柔弱者,皆练习五年、操演四年、充本地兵五年、候调六年。外有恩例数条,除报病恩免充兵外:一、孤子而居长者;一、一家之长子长孙、寡妇之孤子,或改嫁之子,或其父年逾古稀者;一、年长者兄弟可以同时招募;一、兄弟年隔一纪者,当先招其兄;一、一家长子已故,或阵亡及受伤,其次子及以上各等,皆一律恩免充兵。

凡初当兵者,能读书、能缮写,俟练成武艺后,予假之期,多寡听便,不得越两年。[8](www.xing528.com)

并且,在记录了普法战争中法国军队伤亡人数之后,张德彝对战争有一番超乎时代的评议:“由此观之,战争无论胜负,均为荼毒生灵。倘得永庆升平,则海内幸甚,生民幸甚。”[9]短短几句话,张德彝就道出了战争的本质,对战争有一番更深的理解,从新角度阐述战争与和平的意义,这对一个当时年仅二十几岁的中国青年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郭嵩焘是中国首任驻英公使,他是晚清士大夫阶层中最早主张向西方寻找进步之法的人物之一,见识、才干皆高人一等。他曾考察英国的兵役制度及练兵方式,[10]并深刻地指出中西练兵之差异在于方式的实虚,“西洋兵法一务实用,无以虚文演习者,所以政教修明,而人才因以日出也”[11]。清季外交名臣曾纪泽出使英国时,曾有英国军官告知中国水师操练不得法,“偕清臣赴师坦立太夫人茶会,遇兵部副将□□□□□久谈。其言中国兵勇能耐劳苦,若操练得法,可以无敌于天下;又言中国于船炮军械日有进益,而水师操练尚未得法”,曾氏认同英人的观点,认为其言“皆中肯綮”。[12]

黎庶昌旅欧期间曾记录英国民兵的训练方式。“英国选兵之法,乡兵合操,每年不过一次。若每礼拜寻常操演,人数无定,或数十人,或数百人。有女士喀尔利而,曾请予至其亲戚处一观乡操。……午正,乡兵约百许人,奏乐而来。先就园中饮啖毕,乃至平原习操。分为两军,俨若对敌状,数四起伏。其放枪,皆以身卧地,而昂首以视准的与否,徐又起屈一膝施放之,可及人身之半,阵法变化无常。至晚乃散归。”[13]黎庶昌的这些文字反映了19世纪英国民兵平时训练的状况。英国注重加强民兵的训练,寓兵于民。当时西方各国普遍采用了系统的近代化动员制度,以备战时能迅速将这些兵源动员起来,扩大部队编制。良好迅速的国防动员能力是赢得近代化战争的必要条件,这一点无疑也是中国须向西方学习的。

薛福成对德国仔细考察一番后,总结出其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的原因,其中第一便是全民皆兵的兵役制度及尚武精神。他说:“(德国)其自强之道有三:一、举国皆兵,国中风气视武职为最荣,人人皆愿当兵,或三年,或六年,然后改为他业。平时兵额四十万,一旦有事,调集新旧兵可得三百万,最多可得五百万。”而便利的交通和充足的军饷则是德国自强的另外两个必要条件:“一、铁路六通四辟,五六日间,通国之兵可尽集边界。一、饷有专款,不必临渴掘井;兵之所至,饷即随之。二十年前,法国所偿巨款,至今存储未动。非若他国筹饷,须待议院会议也。有此三者,所以欧洲各国皆畏之。”[14]

晚清技术专家徐建寅在欧洲期间,记录了德国军事制度:“询以德国军制,据称:凡民年至二十,即调充兵,操练三年(每名月饷十九马克,另给馒头),遣归为民,仍执本业。队长管二十五人,由民兵之操练精熟而自愿充当者挑补。既当此差,不遣归农,满二十年,方准告退,给以恩俸。如当差不满二十年而告退者,恩俸减少。此队长与所辖之兵同房寝食,严加管束,不率教者可任意扑责;惟不能升作武官。”[15]他还记述了骑兵、炮兵的分类:“马兵有轻、重、杆三种”,“炮兵亦分轻重二种。轻者炮小,而兵皆骑马,能随马兵出战。重者炮稍大,惟武官、兵目骑马,御马之兵骑拉炮之马,余炮兵俱步行。若在平途,则炮兵可坐于炮旁及弹药箱之座;遇稍崎岖,即下马步行,或更助推炮车,以省马力”。[16]

19世纪中后期,德国工业发展迅速,在先后击败了丹、奥、法,实现国家统一后,德国迅速崛起为欧洲头号工业强国、军事强国,在世界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德国的崛起引起了世界各国的侧目,也就无怪乎出洋中国人对德国征兵、练兵制度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实际上,无论是德国的征兵、练兵制度,还是军事领域的其他方面,在当时的西方世界都是首屈一指的,德国在军事方面的优秀表现甚至也成为许多西方国家效仿的对象。[17]然而尽管努力,中国人似乎从中只学到一些皮毛,并未能帮助中国真正实现自强,这应是清朝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等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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