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绍平原沿海(江)堤塘的修筑,唐以前史籍尚无明确记载,其最远或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沿江沿海局部就有堤防修建,以抵御潮水侵袭。鉴于濒江沿海的地理环境,早期沿海(江)堤塘兼具防御海潮和蓄水灌溉双重作用,如最早确切记录绍兴地区海塘修建情况的《新唐书·地理志》中,所载会稽县东北四十里的防海塘,“自上虞江抵山阴百余里,以蓄水溉田”[10]。
唐宋时期,杭州湾主泓道从南大门出入,萧绍平原北部沿海(江)开始大规模修筑堤塘,至南宋嘉泰《会稽志》所载,会稽县东四十里处堤塘称“蒲塘”,县东北五十里处称“称心海塘”;山阴县西北四十里处堤塘称“石塘”,塘广六十五步,高一丈五十二步;萧山县东四十里处堤塘称“捍海塘”,长五百余丈,阔九尺。[11]各地所筑江海塘名称不一,但实际形制、功能一致,多为土塘,相对低薄。
南宋时,萧绍海塘各段皆有修筑记录。咸淳六年(1270),萧山县东北捍海塘为风潮所啮,尽圮于海。越帅刘良贵具状于朝廷,继而遣吏经度,议移入田内筑新塘,初计费用石当缗钱三百万,后改用土,费仅十分之一。塘成之后,植柳于上,冀其岁久根蟠,塘以益固,名曰万柳塘。[12]嘉定六年(1213),山阴后海塘溃决五千余丈,田庐漂没,转徙者二万余户,斥卤渐坏者七万余亩。守赵彦倓请于朝廷,颁降缗钱殆十万,米万六千余石,又益以留州钱千余万,由仓司督办,重筑兼修补者共六千一百二十丈,砌以石者三之一,事后又在诸暨置五百七十八亩,山园水塘三百七十二亩,委任官员管理,备日常修筑费用。[13]会稽后海塘也在隆兴中,由给事中吴芾重加修葺。南宋以及明清时期志书记载和追溯的这一时期海塘修筑情况都是较大规模并由朝廷拨发钱粮支持的,其他局部补修或日常培护,大抵还是由各县自行组织。
进入明代,尤其是整个西江塘在明中叶浦阳江改道之后陆续创建完备,北部山阴段后海塘在三江闸创建以后也陆续增修,与平原东部会稽境内的东江塘连为一体,至此整个萧绍平原江海塘的规模已大致完备并一直延续到清末。明中叶已经形成的萧绍海塘,起自临浦之麻溪,中经萧山境内峙山、碛堰山、傅家山、小砾山、半爿山、回龙山、冠山、荏山、长山而至龛山,向东经山阴境内大合山、马鞍山接三江闸,东连会稽境内东江塘,到上虞蒿坝口头山为止,皆依山为柱,形如贯珠。(www.xing528.com)
明初萧绍海塘的修建,仍继承前代惯例,各筑各堤。塘闸等大型水利工程的经费筹集来源,主要由政府财政支出和民间各种形式的水利集资,按受益田亩摊派,其他如官员捐俸,偶尔还有地方赎刑所得资金,等等。其中最主要的方式还是由受益田亩均摊,这种由获利者均摊费用的原则在江南地区的农田水利工程中非常普遍。资金筹措和人力动员是这些大型水利工程举办中的首要难题,诚如瞿同祖在《清代地方政府》一书中所言,基于州县官员在举办大型公共工程时所遇到的经费筹措、工程责任以及上下协调等方面的复杂性及困难程度,修缮公共工程之事,州县官们最好能躲则躲,以免自找麻烦。[14]不过,海塘、堤防这种事关百姓生死存亡、国家赋税基础的重要工程,地方官也不敢懈怠,那些关心地方民瘼的地方官和乡绅还是会采取各种措施,倡导堤防的修建。嘉靖初年前后,浙江提刑按察司副使丁沂前往萧山湘湖查勘侵占情形,在《禁革侵占湘湖榜》中就提到,“本县各乡先年常被江水淹没,得尚书魏文靖公建筑西江塘岸抵御江水,民甚受惠”[15]。这一时期,类似魏骥的乡官士绅在地方水利事务中发挥了越来越多的作用,这些有着充分责任心的士绅参与地方公益事务,并非意味着国家权力退出地方事务,在各筑各堤、力量分散的现实困境下,此举实际上有效地弥补了官府在基层组织动员方面的某些不足。
不过,在各县分筑的情形下,仍有区域性大规模合作实例。如洪武二十一年(1388),大风,萧山县东北一带捍海塘坏,潮抵于市。[16]次年,捍海塘又坏,咸潮直抵县城。萧山知县王谷器上奏朝廷,工部遣主事张杰,会同布政司、按察司、参议、阎察等官督工,“合邻府诸县夫力筑之于切患处,易土以石”[17]。其中临近的衢州、严州二府出桩木,绍兴府八县出夫丁,本县出石板、石条,自长山至龛山,计四十余里,筑成塘岸以遏潮水,其害遂息。[18]这是明初北海塘最大规模的维修,其中财力、物力的筹集,不仅仅是与北海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山阴、会稽和萧山三县,还涉及绍兴府其他属县以及邻近的衢州、严州二府。纵观整个明清时期萧绍海塘修筑的情况,这种大范围的跨越数府的合作也仅此一例,并非常态,而是明初超强的国家控制力之下进行的临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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