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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历程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7年7月11日,中共蓬溪县委第六十五次常委会决定复建黑龙凼水库。1997年9月18日,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复建工程指挥部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签订《工程勘察合同》,委托其进行黑龙凼水库枢纽区的勘察工作。2002年7月4日,蓬溪县水利局与绵阳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其完成黑龙凼水库灌区初步设计工作。

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历程

刘和彬

黑龙凼水库位于蓬溪县芝溪支流常乐寺王家河下游,占地1152亩、集雨区面积43平方公里。限高水位340米,水库容水为3500万立方米。1978年修建成功,1981年8月大坝冲垮。1990年,蓬溪县就开始了水库复建前期工程,并委托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行地勘和工程设计,但终因耗资巨大,地方政府无力承担建设费用,前期工作被迫停工。2003年,通过蓬溪县委、县政府与民盟中央、民盟四川省委、遂宁市盟的多次汇报、洽谈,复建工程赢得了民盟中央、民盟四川省委的重视和支持。2009年3月,蓬溪县委、县政府借助县政府与民盟中央、民盟四川省委等的政治优势,为争取并落实到位国家和省补助资金9350万元,开展灌区工程建设。左右干渠、拦沟堰支渠、3座泵站投入运行。

其工程建设大事记如下:

1989年蓬溪县水电局委托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该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1991年因故中断。

1997年7月11日,中共蓬溪县委第六十五次常委会决定复建黑龙凼水库。

1997年7月22日,蓬溪县水利电力局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复建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其进行黑龙凼水库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阶段的勘测、设计及环境评价工作。

1997年9月18日,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复建工程指挥部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签订《工程勘察合同》,委托其进行黑龙凼水库枢纽区的勘察工作。

1998年7月18日,蓬溪县人民政府以蓬府人〔1998〕21号《关于李元建同志任职的通知》,任命李元建同志为蓬溪县供水公司经理。

2000年6月30日,蓬溪县人民政府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蓬溪县黑龙凼水库项目建议书编制及调整概算、经济评价设计合同》,委托其进行黑龙凼水库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调整概算及经济评价工作。

2001年3月3日,蓬溪县物价局以《关于调整赤城湖源水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蓬价发〔2001〕19号)文通知,赤城湖原水费在县物价局发蓬价发〔1998〕04号文件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40元,作为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2001年4月27日,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以蓬委〔2001〕39号印发了《关于成立黑龙凼水库立项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黑龙凼水库立项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黑龙凼水库前期立项工作。

2001年5月,四川省水利厅会同省计委在成都召开了《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会,基本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并以《关于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的函》(川水规计〔2001〕559号)报送省计委。

2001年6月,蓬溪县水利电力局委托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1年7月24日蓬溪县人民政府以蓬府函〔2001〕34号文件《关于授权蓬溪县供水公司为黑龙凼水库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批复同意授权蓬溪县供水公司为黑龙凼水库工程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为李元建。

2001年7月24日,蓬溪县人民政府以蓬府发〔2001〕78号出具了《关于黑龙凼水库工程地方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的报告》。

2001年8月14日,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计农经〔2001〕1033号)批复了黑龙凼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

2001年9月,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

2001年10月,四川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评估,并以《关于<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川工咨〔2001〕98号)上报省计委。

2001年10月,四川省水利厅会同省计委在成都召开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基本同意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以《关于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川水规计〔2001〕862号)文件报省计委。

2001年10月19日,省水土保持局以《关于对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川水保发〔2001〕135号)文件批复了黑龙凼水库工程水保方案。

2001年11月23日,省环保局对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

2001年12月20日,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计农经〔2001〕1677号)批复了黑龙凼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2年3月6日,蓬溪县水利局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合同书》,委托其完成黑龙凼水库初步设计工作。

2002年7月,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水电科研所完成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筑坝材料试验研究报告》。

2002年7月4日,蓬溪县水利局与绵阳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其完成黑龙凼水库灌区初步设计工作。

2002年8月,绵阳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图册》。

2002年9月,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书》。

2003年2月18日,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吴正德同志带领民盟四川省委的同志到黑龙凼水库现场考察调研。

2003年2月,省水利厅在蓬溪县组织召开了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议,查勘了工程现场,形成了初步审查意见。

2003年3月4日,省水利厅以《关于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川水函〔2003〕76号)文件批复了初步设计。

2003年4月9日,民盟中央副主席李重庵和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吴正德同志汇同省委统战部、水利厅的领导到黑龙凼水库现场视察。

2003年9月22日,由蓬溪县水利局主持,在蓬溪县水利局3楼会议室,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举行了遂宁市蓬溪县黑龙凼水库枢纽工程技施设计邀请招标开标会,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标,经评审,四川省内江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中标。

2003年10月27日,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厅联合以《关于转下达2003年第二批江河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资金900万元。

2003年11月3日,蓬溪县人民政府以蓬府发〔2003〕143号《关于成立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通知》,批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负责黑龙凼水库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003年11月13日,遂宁市委副书记任永昌、副市长何国泽率市水利局、市计委等部门负责人到蓬溪县督导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

2003年11月13日,遂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遂宁市水利局以遂计农经〔2003〕406号《关于转下达2003年第二批江河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蓬溪县黑龙凼水库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00万元。

2003年12月9日,蓬溪县人民政府以蓬府发〔2003〕166号《关于集中水利工程水费用于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的通知》,确定在全县水利工程水费中提取40%用于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时间从2004年至2007年,共计1200万元。

2003年12月28日,在黑龙凼水库工程大坝施工现场隆重举行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开工典礼。参加的主要领导有: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梅颖女士、民盟中央社会服务部副部长盛奕庆先生、四川省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董玉梅女士、省计委党组成员刘晓华先生、省水利厅副厅长朱家清先生、遂宁市委书记邓新民先生、蓬溪县县委书记李孝富和工程参建单位的领导。

2004年2月9日,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者工作见面暨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吴相洪、县政府副县长冉光学和主管部门同志及第一、第二批全体抽调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上副县长冉光学对全体工程建设者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2004年2月13日,总监理工程师郭宗武签发大坝工程开工令,大坝开工。

2004年2月13日,放空洞工程开工,3月20日全线贯通,2004年9月5日完成全部洞内衬砌施工并通水过流,2005年7月30日全面完工。

2004年3月12日,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编制完成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实施阶段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大纲》,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2004年3月21日,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关于成立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占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占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小组,负责开展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占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

2004年4月13日,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成立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建设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蓬委办发〔2004〕33号)成立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建设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移民安置协调工作,组长为县委副书记吴相洪,副县长冉光学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常务工作。

2004年5月9日,县委副书记吴相洪、县政府副县长冉光学等召集黑龙凼水库工程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召开工程监理例会,会议讨论并明确了关于大坝填料、大坝基础灌浆、导流洞等重要问题。

2004年5月10日,省水利厅副总工程师、建管处副处长刘祥海在市水利局副局长邓庆祥、县委副书记吴相洪等领导的带领下到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现场实地查看、并详细听取了工程进展、施工计划、资金筹集方面的情况汇报。

2004年6月8日,民盟中央副主席李重庵,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张力一行4人在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米光碧、市水利局副局长邓庆祥等的陪同下视察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情况,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了县委副书记吴相洪关于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的情况汇报,并对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04年7月15日~7月20日,大坝填筑料复核试验。根据试验成果,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方共同研究后决定,将风化泥岩心墙料主料场变更至溢洪道右侧长廊坡处。

2004年7月23日,省政府参事、省水利厅原总工程师王道延、市委副书记贺文、市水利局副局长邓庆祥在县委副书记吴相洪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黑龙凼水库施工现场视察,并亲切慰问施工人员。

2004年8月19日,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四川省委主委吴正德在成都金牛宾馆听取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省水利厅厅长孙砚芳、副厅长朱家清等参加汇报会。

2004年9月16日,黑龙凼水库坝基开始河道截流和上游围堰施工,9月21日围堰施工完毕。(www.xing528.com)

2004年9月28日~29日,省水利厅组织在蓬溪县召开黑龙凼水库大坝基础处理阶段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大坝清基较为彻底,截留、导流方案可行,对基础裂隙和坑凼处理后,灌浆复检和齿槽混凝土回弹测强合格后,可进行大坝填筑。

2004年10月19日,经过近十个月的紧张施工,完成了放空洞、大坝清基、防渗齿墙、坝基固结灌浆、帷幕灌浆等工作,大坝填筑工作正式开始,2005年3月19日下午17:00大坝天真达到355.0m高程

2004年11月9日,民盟中央社会服务部副部长盛奕庆先生、民盟四川省委社会服务处处长徐铁军在市委统战部部长米光碧、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王玲建等的陪同下视察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现场,观看了工程建设记录片,听取了关于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方面的情况汇报。

2005年1月10日,蓬溪县人民政府以蓬府〔2005〕4号《关于报批复建黑龙凼水库占地拆迁移民安置实施办法的请示》,向遂宁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复建黑龙凼水库占地拆迁移民安置实施办法》。

2005年3月17日,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复建黑龙凼水库淹没占地拆迁移民安置的意见》(蓬委发〔2005〕7号),该意见是经县委十届三十四次常委会议、县政府七届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就复建黑龙凼水库淹没占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是复建黑龙凼水库淹没占地拆迁移民安置的政策依据。

2005年4月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张梅颖、民盟中央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四川省委主委吴正德及省、市、县有关领导一行到工地视察、指导工作,张梅颖对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并对各方面为工程建设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2005年9月7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张梅颖、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李重庵、民盟中央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四川省委主委吴正德在成都金牛宾馆听取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对遂宁市、蓬溪县强力推进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平稳有序开展移民安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民盟中央将继续关心支持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

2005年9月13日,县委书记李孝富带领部分县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黑龙凼水库工程现场检查指导,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研究启动渠系配套工程、精益求精建好水库等。

2005年11月,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编制完成了《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黑龙凼水库具备蓄水条件,可以试蓄水。

2005年12月6日,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黑龙凼水库项目部以验收申请表(承包〔2005〕01)号向监理单位申请进行合同项目的完工验收。

2006年3月19日,在黑龙凼水库洗牛滩倒虹管工地隆重举行黑龙凼水库灌区一期工程开工仪式,县委书记李安邦、县长吴相洪等县级领导和相关乡镇负责同志参加了开工仪式。正式开挖洗牛滩倒虹管基槽,灌区一期工程左一标正式开工。

2006年04月03日,四川省水利厅钟兴副处长视察黑龙凼水库灌区工程进展情况。

2006年4月6日,黑龙凼水库灌区一期工程左一标段洗牛滩芝溪河截流。

2006年6月13日,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率民盟中央调研组在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四川省主委吴正德等省、市、县领导的陪同下深入黑龙凼水库工地、库区移民点回水乡惠林村就进一步深化“盟遂合作”,推进黑龙凼水库建设进行调研。

2006年9月18日,“盟遂合作”二十年庆典暨黑龙凼水库大坝落成剪彩仪式在黑龙凼水库大坝现场隆重举行。出行庆典的领导有: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张梅颖、民盟中央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四川省委主委吴正德、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李重庵等及省、市、县有关领导。

2007年1月,四川南充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金竹湾提灌站工程招标设计报告》《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金家桥提灌站工程招标设计报告》《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仲家桥提灌站工程招标设计报告》《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大坡提灌站工程招标设计报告》。

2007年4月5日至6日,省水利厅在蓬溪主持召开了黑龙凼水库工程蓄水阶段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蓄水阶段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委员和参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审查了工程蓄水阶段验收资料,经过认真讨论,提出并通过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鉴定结论为:枢纽工程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基本合理,施工质量合格,阶段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该工程蓄水验收,投入初期运行。

2007年5月,四川南充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库区乔木村人行桥工程技施设计图册》。

2007年5月26日,左干渠第1次开闸放水,黑龙凼水库的水成功放流到北山槽,位处芝溪河左右岸的回水乡三叉河村受益。

2007年7月1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07〕575号文件下发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蓄水验收阶段验收鉴定书的通知》,附件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蓄水验收阶段验收鉴定书》二〇〇七年四月,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蓄水验收阶段验收委员会。验收结论:蓬溪县黑龙凼水库枢纽工程经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共同努力,枢纽工程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合理,施工质量合格,阶段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该工程蓄水验收,投入初期运行。

2007年8月26日,民盟中央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四川省主委吴正德率民盟四川省委常委视察组在市、县领导的陪同下深入蓬溪县黑龙凼水库,视察了黑龙凼水库枢纽工程及灌区建设工程和“盟遂合作”陈列室建设情况。

2008年3月21日,民盟中央副主席吴正德一行在市、县领导的陪同下到黑龙凼水库灌区工程施工现场视察。

2008年5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在四川省人大副主任张东升、民盟中央副主席吴正德等省、市、县领导的陪同下,怀着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谊,带着民盟中央对盟遂合作事业的殷切关怀,亲临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库区和灌区视察,参加了盟遂合作陈列室落成典礼并为其揭牌。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蓬溪县震感强烈,受地震波影响,黑龙凼水库工程出现险情,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委托四川省内江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完成了《黑龙凼水库枢纽工程“5.12”震损应急除险加固设计报告》。

2009年3月19日,黑龙凼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左干二标完成明渠、隧洞、倒虹管等施工任务,全面完工。

2009年3月30日,黑龙凼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左干三标完成明渠、隧洞、倒虹管等施工任务,全面完工。

2009年5月29日,黑龙凼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左干四标完成明渠、隧洞、倒虹管等施工任务,全面完工。

2009年8月,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册》(修订本)、《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书》(修订本)。

2009年10月19日,黑龙凼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右干三标完成合同中的施工任务,全面完工。

2009年11月7日,黑龙凼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右干四标完成合同中的施工任务,全面完工。

2010年3月30日,“盟遂合作”生态林建设启动仪式暨黑龙凼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授牌仪式在黑龙凼水库大坝旁隆重举行,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吴正德,中共遂宁市委书记崔保华,市长胡昌升等省市领导参加。

2010年4月7日,四川省蓬溪县黑龙湖生态旅游区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征集公告在四川招标网上发布公告,规划范围:自芝溪河明(月)回(水)段至黑龙凼水库库区,以山脊为界,可视范围内约18平方公里。设计内容:明确生态旅游区的定位和目标;研究生态旅游区的功能定位,提出合理的开发策略,以激活整个区域的全面发展;提出整体空间布局及专项规划;构想建议:结合现状,将明月高洞庙至黑龙湖一线规划建设成为一处集红色文化(多党合作.新时期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创意产业(新农庄模式的现代农业1+2产业集群)、运动休闲、旅游度假为一体的“双生态旅游度假区”。

2010年4月26日,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与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签订了蓬溪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委托其完成灌区大石、天宫堂支渠,长11.3km的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

2010年5月7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张梅颖一行在省、市、县领导的陪同下莅临黑龙凼水库视察并参加盟遂合作生态林揭牌仪式。

2010年5月9日,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二期工程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2010年6月18日,省农发办、省农水局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基本同意设计方案。

2010年8月,四川大学工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图册》《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附件》。

2010年9月2日,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基地在黑龙凼水库挂牌。

2011年3月18日,民盟四川省委庆祝民盟70周年庆典暨盟遂合作陈列馆奠基仪式在黑龙凼水库举行,盟遂合作陈列馆工程正式开工。

2011年7月28日,盟遂合作陈列馆顺利封顶,主体工程完工。

2012年6月1日,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与四川伟业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盟遂合作陈列馆展示厅布展设计,委托其对盟遂合作陈列馆的展示厅进行内部空间规划、形式设计、制定展览总体设计方案等。

2012年8月14日,中共蓬溪县委、蓬溪县人民政府以蓬委〔2012〕98号《关于恳请张梅颖副主席为盟遂合作陈列馆题词的请示》,特请示市盟遂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商请民盟省委恳请张梅颖副主席为盟遂合作陈列馆题词。

2012年11月1日,在民盟四川省委机关召开了盟遂合作陈列馆布展设计方案审定会,民盟四川省委主委赵振铣、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田继万、民盟四川省委秘书长姚其清等和市、县盟遂合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原则上同意了布展设计方案。

2012年11月22日,中共遂宁市委书记杨洪波一行莅临蓬溪县视察工作,在县委、政府领导的陪同下参观检查了黑龙凼水库工程。

2012年12月3日,省政协副主席吴正德在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天宗、县委书记林建国等领导的陪同下再次到黑龙凼水库大坝视察,听取了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盟遂合作陈列馆建设等情况汇报,对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

2013年4月3日,盟遂合作陈列馆开馆仪式在黑龙凼水库举行,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讲话并宣布盟遂合作陈列馆开馆,参加人员有民盟中央副主席张平、龙庄伟,省人大领导,省政协领导,遂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蓬溪县相关领导。

2013年10月14日至15日,四川省农田水利局会同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蓬溪县召开会议,对《四川省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变更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与会领导和专家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2014年9月1日,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以蓬黑建〔2014〕11号《关于对黑龙凼水库工程进行档案专项验收的请示》,向省档案局申请进行档案专项验收。

2014年10月20日至21日,四川省档案局组织各相关单位在蓬溪对黑龙凼水库工程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

2014年12月11日,四川省档案局以《关于印发〈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档案验收意见〉的函》(川档函〔2014〕86号)印发了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工程档案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黑龙凼水库工程档案记录了工程建设过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基本符合规范要求,能满足工程建设管理和生产运行的需要。验收组同意黑龙凼水库工程档案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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