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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文化下的农村景观规划与设计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景观概念在地理学中不断地深化,地理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对景观的理解。而反映气候、地理、生物、经济、社会和文化综合特征的景观复合体称为区域。狭义景观和区域可统称为宏观景观。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地理学还是景观生态学,都在深化景观概念的同时,逐渐忽视了景观原义中的景观的视觉特性。该协议对景观的定义是被当地居民和参观者所感知的一个区域,其外在特征由自然与人文因素所形成。

地域文化下的农村景观规划与设计

(一)关于“景观”

“景观”一词自出现以来,人们就没有停止过对其概念的争论。《辞海》(1995)对于景观就有三种解释。①一般的概念:泛指地表自然景色;②特定区域的概念:专指自然地理区划中起始的或基本的区域单位,是发生上相对一致和形态结构同一的区域,即自然地理区;③类型的概念:类型单位的通称,指相互隔离的地段按其外部特征的相似性,归为同一类单位,如草原景观、森林景观等。在景观学中主要指特定区域的概念。景观的概念不仅在不同的学科中有很大的差异,就是同一学科中看法也不一。

1.景观的原义“景观”一词最早出现于欧洲,最初的含义是指一片或一块乡村土地。在希伯来文本的《圣经》旧约全书中,景观被用来描写所罗门皇城(耶路撒冷)的瑰丽景色。16世纪末,“景观”主要被用作绘画艺术的一个专门术语,泛指陆地上的自然景色。17世纪以后到18世纪,“景观”一词开始被园林设计师们所采用。他们基于对美学艺术效果的追求,对人为建筑与自然环境所构成的整体景象——景观进行设计、建造和评价。这时的景观成为描述自然、人文以及它们共同构成的整体景象的总称,包括自然和人为作用下的任何地表形态,常用风景、风光、景色、景象等术语描述。这种基于视觉美学意义上的理解,主要突出的是一种综合的、直观的视觉感受,这种概念至今还在沿用。

2.地理学界的景观概念

19世纪初,近代地理学的创始人洪堡德(Humboldt)将景观概念作为一个科学术语引入地理学,认为景观应作为地理学的中心问题,探讨由原始的自然景观变成文化景观的过程。他认为景观的地理学含义是“一个地理区域的总体特征”。正如约翰·R.斯蒂尔格(John R.Stilgoe)在其经典著作Common Landscape of America(1982)中指出的,“景观”是指“有形的、为人类长久所占有而调整的土地”,显示了“一种自然力和人力之间的脆弱平衡,在这种脆弱的平衡中,地形和植被是被塑造的,而不是被支配的”。景观概念在地理学中不断地深化,地理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对景观的理解。①某一区域的综合特征,包括自然、经济、人文诸方面;②一般自然综合体,如气候、地貌、土壤、植被等;③区域单位,相当于综合自然区划等级系统中最小一级的自然区;④任何区域分类单位,地理学将景观概念进行了拓展,在强调景观地域整体性的同时,更注重景观的综合性以及关注景观的要素(气候、地貌、土壤、植被等)特征和景观形成过程。前两种理解形成了没有空间尺度限制的类型学派,后两种理解代表产生了最具一致性的某个地域(或地段)的区域学派。

3.生物学对景观的定义

生物学中的定义生态学中,对景观的定义可概括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景观是指几十公里至几百公里范围内,由不同生态系统类型所组成的异质性地理单元。而反映气候、地理、生物、经济、社会和文化综合特征的景观复合体称为区域。狭义景观和区域可统称为宏观景观。广义景观则指从微观到宏观不同尺度上的,具有异质性或缀块性的空间单元。显然,广义景观概念强调空间异质性,其空间尺度则随研究对象、方法和目的而变化,而且它突出了生态学系统中多尺度和等级结构的特征。这一概念越来越广泛地为生态学家所关注和采用。

4.景观生态学中的景观概念

景观生态学的创始人C.特洛尔(Carl.Troll)认为景观代表生态系统之上的一种景观生态学中的概念尺度单元,并表示一个区域整体。此后,随着景观生态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对“景观”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比如,美国学者理查德·福曼(Richard T.Forman)和米歇尔·戈登(M.Godron)在Landscape Ecology(1986)一书中将景观定义为由相互作用的镶嵌体(生态系统〉构成,并以类似形式重复出现,具有高度空间异质性的区域。后来,福曼在Land Mosaics:The Ecology of Landscape and Regions一书中进一步将景观定义为空间上镶嵌出现和紧密联系的生态系统的组合,在更大尺度的区域中,景观是互不重复出现且对比性强的结构单元。另外,美国景观生态学家约翰·奥古斯·韦恩(John A.Wiens)认为,景观是由不同数量和质量特征的要素在特定空间上的镶嵌体。丹麦的安托罗普(Antrop)认为,景观是人类可感知的环境和共有的文化用品。由此可见,景观生态学又将景观概念进一步拓展,视景观为地域(Local)尺度上,具有空间可量测性的异质空间单元,同时也接受地理学中景观的类型含义(如城镇景观、农业景观)。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地理学还是景观生态学,都在深化景观概念的同时,逐渐忽视了景观原义中的景观的视觉特性。不过,近年来,鉴于景观生态学在景观规划和城市绿地规划与设计领域发展的需要,这一点已得到重视。比如,莫斯(Moss)把现代景观生态学中的景观概念概括为六个方面,其中之一为一种风景,具有由文化决定的美学价值。我国景观生态学家肖笃宁在综合诸家所长的基础上,认为景观是由不同土地单元镶嵌组成,具有明显视觉特征的地理实体,它是处于生态系统之上、大地理区域之下的中间尺度,兼具经济、生态和美学价值。

5.欧洲景观协议中的景观定义

欧洲景观协议(GR-C)(2000)是一份非政府组织间的公约,概括了欧洲各国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共识。该协议对景观的定义是被当地居民和参观者所感知的一个区域,其外在特征由自然与人文因素所形成。该定义反映出景观是一个地理实体,它通过时间的演化最终形成自然面貌与人类活动影响的有机合成,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非各独立要素的简单拼合。这个定义强调了景观为人类所感知的特性,从而突出了以人类为中心的评价标准,包容了景观的视觉特征与生态特征,可以说综合了景观地理学与景观生态学中对景观的解释,是一个言简意赅、内涵丰富的概括,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6.景观的含义(www.xing528.com)

景观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内涵,不同学科对景观的研究角度也各不相同。由于对景观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景观的价值判断就不同,景观的应用范围和方式也就不同,这就决定了景观的复杂性,从而也决定了景观研究的多元化以及广泛的应用基础。

总之,景观的含义是相当宽泛的,它是复杂的自然过程和人类活动在大地上的烙印,是多种功能(过程)的载体,因而可被理解和表现为几方面。①风景:视觉审美过程的对象;②栖居地:人类生活其中的空间和环境;③生态系统:一个具有结构和功能、具有内在和外在联系的有机系统;④符号:一种记载人类过去、表达希望与理想,赖以认同和寄托的语言和精神空间。

(二)乡村景观

尽管乡村景观伴随着农耕文明早已出现,但是把乡村景观作为研究对象则是始于近代。最初,地理学家从研究文化景观入手对乡村景观展开了系统研究。美国地理学家索尔(C.O.Sauer)认为,文化景观是“附加在自然景观上的人类活动形态”。文化景观随原始农业而出现,人类社会农业最早发展的地区即成为文化源地,也称农业文化景观。以后,西欧地理学家把乡村文化景观扩展到乡村景观,包括文化、经济、社会、人口、自然等诸因素在乡村地区的反映。1974年,联邦德国地理学家博尔恩在《德国乡村景观的发展》报告中,阐述了乡村景观的内涵,并根据聚落形式的不同,划分出乡村景观发展的不同阶段,着重研究了乡村发展与环境、人口密度与土地利用的关系。他认为,构成乡村景观的主要内容是经济结构。20世纪60年代以来,联邦德国乡村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引起农业地理学家的兴趣。I960—1971年在奥特伦巴(E.O.Otrenba)的倡议和领导下,出版了《德国乡村景观图集》,土地利用图和农业结构图是其主要组成部分。索尔认为“乡村景观是指乡村范围内相互依赖的人文、社会、经济现象的地域单元”,或者是“在一个乡村地域内相互关联的社会、人文、经济现象的总体”。社会地理学家着重研究社会变化对乡村景观的影响,把乡村社会集团作为影响乡村景观变化的活动因素。

如今,对乡村景观的研究已经不局限于地理学界,而是拓展到不同的学科和领域。对于乡村景观,不同的学科和领域有不同的内涵界定。

从地理学的角度出发,乡村景观是指具有特定景观行为、形态和内涵的景观。景观类型,是聚落形态由分散的农舍到能够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的集镇所代表的地区,是土地利用粗放、人口密度较小、具有明显田园特征的地区。乡村景观表现为一种格局,是历史进程中不同文化时期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干扰。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从地域范围来看,乡村景观是泛指城市景观以外的,具有人类聚居及其相关行为的景观空间;②从景观构成来看,乡村景观是由聚居景观、经济景观、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构成的景观环境综合体;③从景观特征来看,乡村景观是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复合体,人类的干扰强度较低,景观的自然属性较强,自然环境在景观中占主体地位,景观具有深远性和宽广性;④景观规划区别于其他景观的关键,在于乡村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景观和粗放的土地利用景观,以及乡村特有的田园文化和田园生活。

从景观生态学的角度出发,乡村景观是指乡村地域范围内不同土地单元镶嵌而成的复合镶嵌体,它既受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又受人类经营活动和经营策略的影响。嵌块体的大小、形状在配置上具有较大的异质性,兼具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景观生态学把乡村景观看作一个由村落、林草、农田、畜牧等组成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认为乡村景观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大小不一的居民住宅和农田混杂分布;既有居民点、商业中心,又有农田、果园和自然风光。

从环境资源学的角度出发,乡村景观是指可以开发利用的综合资源,具有效用、功能、美学、娱乐和生态五大价值属性的景观综合体。

从乡村旅游学(Rural Tourism)的角度出发,乡村景观是指一个完整的空间结构体系,包括乡村聚落空间、经济空间、社会空间和文化空间。它们既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又相互区别,表现出不同的旅游价值。

在乡村景观概念的阐述上,也有不少是通过与城市景观相比较来说明的。例如,乡村景观是世界范围内最早出现并且分布最广的一种类型,在结构上与城市景观的最大区别是人工建筑物空间分布密度的减少以及自然景观成分的增多。乡村景观与城市景观有所不同,乡村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与城市不同,所以形成的景观也不一样。城市根据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如行政区、商业区、文教区、居住区、工业区等,各区活动内容不同,建设也不一样,形成的景观也不同。

乡村属于半自然状态,开发强度和密度较低,有良好的生态循环系统,而在土地利用方面许多是用来从事农业生产。从景观构成来看,城市景观是人工景观多于自然景观,而乡村景观则是自然景观多于人工景观。

由此可见,不同学科和领域研究的角度不同,决定了乡村景观概念的多元化。从景观规划专业的角度,乡村景观是相对于城市景观而言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地域划分和景观主体的不同。从城市规划专业的角度,乡村是相对于城市化地区而言的,是指城镇(包括直辖市、建制市和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人类聚居地区(不包括没有人类活动或人类活动较少的荒野和无人区)。乡村景观是乡村地区人类与自然环境连续不断相互作用的产物,包含了与之有关的生活、生产和生态三个层面,是乡村聚落景观、生产性景观和自然生态景观的综合体,并且与乡村的社会、经济、文化、习俗、精神、审美密不可分。其中,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性景观是乡村景观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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