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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文化与新农村景观规划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农村的含义“农村”和“乡村”都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对于一般人来说,“农村”与“乡村”是同义词,可以相互通用,没有什么差别。乡村景观规划中的“乡村”就是狭义的“乡村”概念,这与乡村居民的生产环境、生活环境以及生态环境密切相关。

地域文化与新农村景观规划

(一)农村的含义

“农村”和“乡村”都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对于一般人来说,“农村”与“乡村”是同义词,可以相互通用,没有什么差别。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更偏爱用“农村”一词,这主要是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是与农业产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是农民。长期以来,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经济不发达,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中心,其他行业或部门都直接或间接地为农业服务或与农业生产有关,故认为农村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民聚居的地方,把乡村经济和农业相等同。《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是这么定义的:“农村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人民聚居的地方。”这一定义的出发点是把农业产业作为农村赖以存在、发展的前提。没有农业的存在,农村就不成其为农村,农民就不成其为农民。从界定农村的角度分析,这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都缺乏严密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传统农村特征逐渐转化,农村产业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表现在经济上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民,农业已经不再是他们生存的唯一选择,有一部分人并不一定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非农事活动,农村往往是农事活动和非农事活动并存。随着村镇工业的发展以及乡村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出现,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农业产业和从事农业的人口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原先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和经济格局被打破。因此,再用“农村”来界定已具有一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而“乡村”一词则不存在这些问题。以“乡村”一词来取代传统的“农村”用语,较能凸显出地广人稀地区的多元产业、环境、社会与文化之综合性生活圈概念,也更贴近如今的发展现状。

(二)乡村概念的界定

“乡村”从字面上看是由“乡”和“村”组成。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乡”是中国最低一级政权单位;“村”是中国农村中的居民点,多由一个家族聚居而自然形成,居民在当地从事农林牧渔业或手工业生产。往往由一个或几个村构成“乡”。“乡”和“村”不仅体现了行政管辖和隶属关系,而且反映了社会结构的基本单元,但是“乡村”的概念绝不是“乡”和“村”概念的简单合并。

不同的学科对“乡村”概念的理解和划分标准不尽相同。乡村地理学家主要从乡村土地利用方式的角度来定义乡村,如维伯利(G.P.Wibberley)认为,乡村指的是一个国家的那些地区,它们显示出目前或最近的过去中为土地的粗放利用所支配的清楚迹象。有的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但认为乡村应具备以下三个特点:①乡村土地利用是粗放的,农业和林业等土地利用特征明显;②小和低层次的聚落深刻揭示出建筑物与周围环境所具有的广阔景观相一致的重要关系;③乡村生活的环境与行为质量是广阔景观的有机构成,是特有的乡村生活方式。而乡村社会学家从综合的角度研究乡村社会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揭示其相互关系、社会功能和变迁的规律,并从与城市社会的对比中阐明它们的特点。由于乡村整体发展的动态性演变、乡村各组成要素的不整合性、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相对性,乡村的界定具有一定的难度。自20世纪90年代起,“乡村性”成为研究的重点。“乡村性”概念主要建立在城市和乡村关系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之上,“乡村—城市连续统一体模型”是社会学对乡村性解释的重要理论模型,它描述了乡村景观向城市景观演替的渐变过程。换句话说,就是在一定地域内考察乡村性质的强弱(从对立面来看,就是城市性的弱强)。

尽管不同的学科对“乡村”概念理解的角度、深度和广度不一样,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通过乡村与城市的相对性去正确地理解与把握乡村的本质。这反映了乡村是与城市相比较而存在的。正因如此,这就涉及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划分。长期以来,城乡划分没有统一的标准,行政区划、城乡建设规划、城乡人口管理和城乡统计的口径各不相同,缺乏统一的协调和规范。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www.xing528.com)

乡村景观作为景观科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乡村”是乡村景观研究对象的空间地域范畴载体,也是相对于城市空间地域而存在的。从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的角度明确城乡之间的地域划分,规划才有明确的地域范围,才具有可操作性。

划分的标准基本上是以建制城镇的建成区为依据,适当考虑与周边镇(乡)的关系。然而,由于目前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在新一轮的城市或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中,规划区都大于建成区。对于规划区内的乡村地区该如何对待?《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及其实施条例执行。”这使城市规划区内的乡村地区有了明确的规划方向,这种规定也符合城市发展的要求,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因此,“乡村”是相对于城市化地区而言的,严格来讲是指城镇(包括直辖市、建制市和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地区,是一个空间地域和社会的综合体。“乡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乡村”是指除城镇规划区以外的一切地域;狭义的“乡村”是指城镇规划区以外的人类聚居的地区,不包括没有人类活动或人类活动较少的荒野和无人区。乡村景观规划中的“乡村”就是狭义的“乡村”概念,这与乡村居民的生产环境、生活环境以及生态环境密切相关。

乡村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从目前来看,随着中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乡村”地域空间范围呈现缩小的趋势。英国文化研究学者雷蒙德·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在《乡村与城市》一书中曾提出了这样一个看法:“很明显的,一般将乡村视为一个过去的意象,而将城市普遍看成是一个未来的意象……于是,如果我们将它们区隔开来,剩下一个未被识别的现在。”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不论是乡村或城市的定义都是与时俱进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乡村和城市的定义也需要不断地修正。这里对乡村概念进行界定,并不意味着把乡村和城市完全割裂开来,只是使乡村景观规划有明确的地域空间范围。因为,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无论城市如何扩张,乡村都将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存在。正是这个与城市地域空间相对的乡村地区的存在,乡村景观规划才具有其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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