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签约注意事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签约注意事项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践来看,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工作岗位及职责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了双方互相接纳的关系。对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前,除了学校的规定外,还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确定,对赔偿金额予以明确,以便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时,就可以有据可依,避免无谓的损失。不过该单位要求先试用3个月再签约,小赵欣然同意。

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签约注意事项

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践来看,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工作岗位及职责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了双方互相接纳的关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毕业生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前了解清楚自己以后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工作岗位,并在协议书上写明。否则可能产生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安排的具体部门和工作内容感到意外或不满而不能接受的结果,以致造成双方争执。

2.妥善处理就业去向

如果毕业生报考了研究生公务员,在就业时是否考取的结果还未揭晓,毕业生应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并与用人单位就如果考取后的处理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在协议书上明确约定。从实践来看,如果毕业生能够充分尊重用人单位,提前将报考情况向用人单位说明,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将给予谅解并同意的。不过毕业生应及早将考取结果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能够重新招聘和补充毕业生。

毕业生不要隐瞒报考的事实,否则,录取结果揭晓后,就有可能面临比较尴尬的局面。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隐瞒报考事实的做法非常不满,即使最后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但一般也要求毕业生为此付出较大的经济赔偿,而且肯定会对毕业生及学校产生不良看法和影响。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尽管学校可以从中协调,但是无论毕业生采取怎样的弥补办法,用人单位始终不同意。对此,学校也将无能为力,毕业生也就无法顺利实现自己的目的。

3.适当考虑中长远职业发展计划

毕业生若干年以后,有不少人可能准备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要求调离。这些问题如果未在协议书中明确,则双方很难协商解决,极易引起纠纷。为了减少可能出现的问题,毕业生最好在与用人单位洽谈时,就此明确,并以文字形式确定下来,为以后双方顺利解决这些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当然你提这些问题时要注意策略,弄不好用人单位会认为你不安心而不录用你。

4.合理争取约定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工作、生活条件是毕业生选择单位的重要因素,也是毕业生做出工作成就的必要基础。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不仅需要在口头上达成一致,而且需要在文字上予以明确。特别是用人单位应如实向毕业生说明真实情况,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当然你提这些问题时要注意策略,弄不好用人单位会认为你不能吃苦耐劳而不录用你。(www.xing528.com)

同时,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明确劳动内容、劳动报酬、保险福利、服务期限等事项,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5.明文规定违约的责任

不允许与多个单位签订协议,应本着对用人单位和学校负责的态度,慎重签订协议书。从毕业生就业的实践看,大部分就业协议书都得到了认真履行,但由于种种原因,每年总是有一些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要求违约。对违约行为,教育部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违约一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但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额。因此,各学校与用人单位在执行中,就有不同数额的差别。对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前,除了学校的规定外,还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确定,对赔偿金额予以明确,以便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时,就可以有据可依,避免无谓的损失。

【案例分析】

小赵是一位性格较内向的女孩子,在求职过程中曾多次碰壁,终于有一天,某单位表示同意录用她,这令她兴奋不已。不过该单位要求先试用3个月再签约,小赵欣然同意。转眼试用期就结束了,小赵与该单位如期签订就业协议书,但该单位在协议书上备注了以下条款:①试用期6个月。②服务期5年,若5年内提出调动、考研等要求,需向本单位缴纳每年2000元的违约金。③其他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小赵当时一心只想赶紧把单位定下来,根本没有仔细推敲,想当然认为该单位是一家国有单位,肯定会按正规程序办事,应该不会有问题的。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在协议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正式报到之后,小赵方知试用期要从她报到之日算起,且试用期只拿基本工资。据说这是该单位对所有新录用毕业生的统一规定,原先3个月是非正式的试用,属于实习考察性质。小赵心里虽然觉得很不合理,但碍于协议书上并未注明试用起始日期,自己又不想得罪单位,更不愿失去这份工作,故只能怪自己“经验不足”。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小赵觉得自己越来越不适应在该单位工作,尤其是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该单位某些僵化的管理模式令她敢怒而不敢言,她暗暗开始准备考研。又过了大约一年时间,她自我感觉准备得差不多了,此时报考加正式录取大约还需半年时间,那时服务期就剩两年,大不了交两年的违约金罢了。然而事情并非她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当她考上研究生正式向单位提交辞职报告时,被告知必须在办理了未满服务期违约手续,即缴纳一万元违约金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小赵这时再也沉默不住了,她与人事部门争执了起来,认为自己已经服务了3年,最多只需交剩下的两年的违约金。而单位却振振有词:“当初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不是写明了‘五年内提出调动、考研要求,需缴纳每年2000元的违约金’嘛!”小赵无言以对,想想自己的档案还“卡”在单位手上,如果一定要对簿公堂,时间和精力实在耗不起,就只好按照单位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

【点评】小赵“吃亏”的主要原因在于当初签约时过于单纯幼稚,一厢情愿地相信用人单位,以至于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未能及时提出异议,而单位也就这么“含糊”过去了,这就为日后的不顺埋下了隐患。如果小赵当初“精明”一点,是很容易发现“破绽”的。比如试用期,既然已经试用过了,怎么又来了一个试用期呢?而且既没有起始时间,也没有说明原先已试用了三个月是否包含在内;再比如服务期未满违约如何缴违约金的问题,常理之下应该是差多少年就缴多少年违约金,这也是小赵的理解,而用人单位肯定会按对自己有利的解释来处理。在原协议中对此条款的理解就模棱两可,而小赵对此并未同用人单位讨论清楚,未做出明确的说明,所以各执一词是情理中的事情;至于第三条“其他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则更是一句简单笼统的话,不便操作,作为毕业生最起码应了解“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最好能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如果当初发现了这些“破绽”,及时跟用人单位协商,争取修改补充后再正式签字,恐怕就不是这一结局了。

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该注意协议内容有关条款是否明确,是否完整,是否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过于简单笼统等,尤其要对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包括试用期或见习期)、社会保障、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更不能含糊,应逐字逐句仔细推敲、斟酌,以免日后产生歧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