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分中英、中法两约。中英《天津条约》的要点是:
(一)中英两国得互派公使;
中英《天津条约》签订情景
(二)英使见中国皇帝不行拜跪礼,两国官吏办交涉,按品级用平等礼式;
(三)允英国教士自由传教,准英人游历内地;
(四)增开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五商港,又长江一带,等内战平息后,开放三个口岸(后来开放了镇江、九江及汉口);
(五)英民犯罪由英领事惩办,中国人民欺害英民,由中国地方官惩办,两国人民争讼事件,由中国地方官与领事会同审办;
(六)《南京条约》后,输出入货品,课从价值百抽五之税,今因物品之价格下落,课税也要减轻,由两国派员另定新税则,经此次协议税则后,凡开关通商条款,每十年酌量修改;(www.xing528.com)
(七)赔偿军费及商人损失费共四百万两。
中法《天津条约》和中英的差不多,但增开琼州、潮州、台湾、淡水、登州、江宁六处商埠;各通商口岸准法国派兵船停泊以资弹压;以后中国对他国许与特专旷典,法国享最惠国之例;赔偿三百万两。这几点是比较不同而又重要的。
这两个条约的最重要处,合计四点:
(一)领事裁判权的承认:凡属有完全主权的国家,外人在它的领土以内,必须服从它的法律。我国允许外国领事有裁判权,外国人在我国领土内,就不服从我国法律了。这是损害我国主权的。
(二)协议税则的确定:凡属独立国家,关税税则是完全由自己规定的,外国商人只能服从,不能干涉,现在我国经过南京及天津两次条约,中外协议税则的制度已经确立,外国人居然参加我国关税的制定,就是侵犯我国的主权,而且这种协议关税,不是双方互惠的,他们可以协议我国的,我国不能协议他的,所以我国吃亏很大,财政收入上受了限制,经济上不能用关税限制货物的进出口,保护本国的工业(防止外国货对我某种货物的竞争,防止本国需用原料的流出),但税则的协议还是关税权丧失的一部分,后来关税的行政权也被外国人拿去,关税的税款因为做了赔款的抵押品,须全部存放外国银行,那才更厉害哩!
(三)内河航行权的让与:独立国领土内的河道,对外国是不开放的,镇江、江宁、九江、汉口既开放做商埠,便是将内河开放,听任外国轮船航行,尤其准许法国兵舰停泊,后来各国根据最惠国条款,都可将兵舰开入我国内河,这使得我国主权的损失更大了。
(四)最惠国条款的开端:我国许给法国的最惠国待遇是片面的,不是相互的,我国以后有特殊权利给其他国家,同时就应照样给予法国,可是法国如果把什么特惠给予别国,并不照样给予中国的。这是何等不平呢!后来各国开这个先例,都向我国要求受最惠国待遇,于是许给任何一国的特权,都变成各国大家享受的了,这个亏真吃得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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