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世价值”在中国的缘起
近年来我国出现的“普世价值”热问题,首先源于对20世纪90年代国际“普遍伦理”问题的深化研讨。
1.国际上对“普遍伦理”的探讨
20世纪90年代,西方的一些神学家、伦理学家把某种普遍接受或广泛认同的伦理观念、道德规范称为“普遍伦理”,并在国际上掀起一股“走向普遍伦理”的浪潮。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通过《世界宗教议会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对什么是“普遍伦理”做出这样的解释:“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共识。”宣言起草人、德国神学家孔汉思认为,这样一种在“伦理方面的基本共识”,是“由所有宗教肯定的、得到信徒和非信徒支持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共同的价值、标准和态度”。[13]之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面,制定了“研究普遍伦理计划”,在法国和意大利召开会议组织学者专家探讨普遍伦理问题,并于1998年在北京召开“普遍伦理:中国伦理传统的视角”学术研讨会,1999年又在韩国汉城(2005年改名首尔)召开了亚洲地区的“普遍伦理与亚洲价值”国际研讨会。[14]而在这一系列的研究探讨中,“普遍伦理”也传入了国内。(https://www.xing528.com)
2.“普遍伦理”在国内的出现与嬗变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我国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和探讨“普遍伦理”问题,并翻译出版了相关外国文献,“普遍伦理”开始成为国内学者研讨的热点问题。随后伦理学范畴的“普世”一词被引入哲学领域,并与哲学上的“价值”一词嫁接起来,形成“普世价值”的概念,再后来“普世价值”则泛化到政治学、法学等学科,并开始波及各个社会领域。
不过在当时,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学术层面,并没有鲜明的意识形态色彩。而随着讨论的深入,西方和国内的别有用心者不满足于仅在学术视野中进行研讨,开始走向纵深,指向政治意识形态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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