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不仅要做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者、召集人,更要做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者、主力军。我们要以负责任海洋大国的历史担当,肩负起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改革建设的时代重任,以开展海上合作为主线,推动政府、科研、企业、公众多方努力,久久为攻,逐梦前行。
政府主导,搭建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统筹各级、协调四方的主导作用,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基础加强海上合作顶层设计。加强战略对接与对话磋商,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海洋交流合作机制。将当前合作重点放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修复等领域,在防治海洋垃圾和公海捕鱼管治等方面率先建立治理机制,深化海上安全执法、打击海上犯罪、海上联合搜救等领域合作,共同提高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智库助力,夯实能力基础。科技是催生历次产业革命和引领全球体系变革的关键。推动各类智库围绕微塑料污染、气候变化、海水酸化等全球性海洋问题,倡导发起国际海洋大科学工程,开展大规模和全球性联合研究。建立数据共享、各国共惠的全球海洋观测网,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技术进步,研发环境友好型海洋技术,破解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瓶颈,为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www.xing528.com)
企业践行,推动理念落地。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承担着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践行者、先行者、传播者的重要使命,各类企业可在不同层面发挥比较优势,加快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力争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攻克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尽快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共建国际海洋产业园区和海洋经贸合作区,共同规划开发海洋旅游项目,打造海洋旅游产品,帮助当地减贫脱贫,带动就业和经济发展。
公众参与,增强内生动力。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时代前进的一大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海洋意识、形成强烈的海洋文化自信,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内生动力。要把增强全民海洋意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做好海洋意识舆论引导,巩固拓展“6·8世界海洋日”、国家海洋博物馆等宣传、教育活动的实践成效,推动形成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良好社会氛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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