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是和平时期维护国家权益和利益的重要手段,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洋强大的国家”的重要标志。从陆地走向海洋,从维护海洋权益到开发海洋资源,从利用海洋贸易通道到主动保障国际海域安全,我国始终坚持合作共赢原则,摒弃传统的海洋扩张霸权思维,有效拓展双边、多边和区域海洋合作空间,为国际社会提供多种公共产品和治理海洋的制度设计。
1.树立新时代全球海洋治理观,强化顶层设计
将全球海洋治理纳入全方位对外开放布局和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为指导,树立新时代全球海洋治理观,统筹国内海洋综合管理与国际海洋治理、海洋安全与海洋发展、中国自身发展与人类共同发展三方面关系。在海洋环境、资源、经济、安全等领域形成中国主张,贡献中国方案,在世界海洋秩序深度调整与变化中发挥建设和引领作用,确保全球海洋秩序朝着符合全人类利益的方向发展。
2.构建蓝色伙伴关系,扩大海上“朋友圈”(www.xing528.com)
蓝色伙伴关系是我国在深刻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和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提出的海洋治理新理念,是适应当代全球治理鲜明海洋特征的必然结果。在外交领域“伙伴关系”的基础上,蓝色伙伴关系主张在多区域、多领域、多渠道上建立大国与小国兼容、双边与多边互动的海洋合作全新机制,其合作重点是蓝色经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港航交通、防灾减灾等领域。以和平、共赢作为根本要求,通过构建完整可行的蓝色标准和规范体系以及合理稳定的决策制度,蓝色伙伴关系正由区域性机制转变为有全球影响力的规则体系。
3.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一条和平之路、合作之路、友谊之路。“政治上,要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秉持公道正义,坚持平等相待。经济上,要立足全局、放眼长远,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3]“一带一路”的重点是通过打造港口支点带动支点国家腹地的经济发展,形成双边和多边合作经济带,动力机制是政策畅通基础上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手段是在与沿线国家“共商”基础上进行“共建”,目标是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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