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语言组成了视觉传达设计,而想要“看懂”视觉传达设计,则需要人们的视觉思维。
1.视觉思维与格式塔心理学
当我们人类在用自己的眼睛判断外界事物时,并不只是完成把物体映像投射到大脑皮层上这么一个简单的操作机制,而是在大脑进行理性认识同时,就已经开始了一个特殊的思维过程——视觉思维。
那么,何为视觉思维?
当人们看到一个视觉传达设计作品的时候,通常会对其产生各自的理解,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明白”了作品所想表达的含义。这时的“理解”、“明白”其实都是视觉思维在起作用。20世纪初产生于德国的格式塔心理学派,也称为完形心理学派,将视觉与思维之间的界限打破。它主要是研究我们怎样才能把视觉信息组织成一个富有意义的整体以及怎样理解这一过程。格式塔理论揭示了知觉的性质和规律。
较早且较详尽研究和阐明提出“视觉思维”这一概念的是著名的设计学家,同时是格式塔心理学重要的研究学者鲁道夫·阿思海姆。他出版了《艺术与视知觉》(Art and Visual Perception)一书。作为一部艺术心理学著作,其中虽然尚未明确使用“视觉思维”概念,但却已提出了“思维并非属于视觉之外各项心理能力的特权,而是视觉本身的构成成份!”这个观念彻底将视觉与思维联系在了一起。
2.视觉思维是创作不可或缺的过程
每一个创作的过程,都是一个主题与元素的反复冲突、来回协调的视觉思维过程。它与理性思维是同时发生的,相互补充的,缺一不可。视觉思维拥有几个特性:
(1)受客体自身结构制约(www.xing528.com)
视觉思维源于对客观物象的感知,是在主体与客体直接交流中进行的。观者是用视觉来感知设计语言,并将设计者赋予设计语言的含义通过视觉思维传递到自己的身上。因此,设计语言也就是客体,决定了传达信息的内容,而人的视觉思维则由客体所引导的进行理解与感知的。换句话说,知觉客体自身的结构在某种意义上制约着视觉思维的逻辑建构。
(2)人的视觉思维具有选择性
人们总要试图将所见到的视觉形态与先前的某种经验或是自己此时的需要相联系。例如,当一个感到饥饿异常的人,看见一个圆形的物体,就会自然的把它想象为食物。而在一个落水的人眼里,它就变为了一个救生漂浮物。视觉思维的建构总要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因为被知觉的对象最终是通过其在意识现象中的显现来构造自身的。人的视觉思维的选择性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人的视觉习惯和人的兴趣爱好。
(3)视觉思维具有一定的定势
前面我们说过,人在第一次看到一件视觉传达设计作品的时候,无论是主动选择还是客观引导,都会找到一个视觉焦点,也就是寻找到视觉核心。于是,人的视觉思维模式就产生了一种定势,而后再接受到的视觉信息,都被纳入了先前发现的视觉核心之中,都为这个视觉核心所服务。因此,如何将核心信息表达准确就是十分重要的一件工作了。
3.视觉思维对设计语言和视觉传达设计进行再创造
由于视觉思维是对构成客体的各个部分的建构,其中包含着主体的理解与解释,因此,在知觉的过程中,知觉所获得的意义就要超出构成知觉对象的东西。视觉思维是一种典型的创造性思维,它自始至终都是借助“意象”来进行的。它同时也具有运用视觉意象操作而利于发挥想象作用的灵活性,这种操作是通过直接的物象或摹拟“象”的符号来完成,它具有便于产生顿悟或诱导直觉的现实性。因此视觉思维帮助主体去认识、把握客体提供了广阔的创造性空间。
视觉思维其实也是对一个视觉传达设计进行再创造的过程,人在客观的认识到了设计作品之后,思维并没有停止,而是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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