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视图的表达
基本视图用正六面体的六个面作为六个基本投影面,将物体放在其中,分别向六个基本投影面作正投影,即得到物体的六个基本视图。六个基本视图包括前面所讲的三视图。
大多数形体,如一幢建筑,由于其正面和背面不同,左侧面和右侧面也不同,用三视图表示,很显然表达不清。因此,在原有三投影面(H、V、W)的正对面又增加了三个投影面:在水平投影面对面增加的投影面用H1表示,其上投影图称为底面图;在正立投影面对面增加的投影面用V1表示,其上投影图称为背立面图;在左侧立面对面增加的投影面用W1表示,其上投影图称为右立面图,如图1-92所示。
六个基本视图的形成如图1-93所示。建筑制图标准规定其名称及投影方向如下:
图1-92 六个基本视图的形成
图1-93 基本投影图的配置
(1)正立面图——自前向后投射所得的投影图,即主视图。
(2)平面图——自上向下投射所得的投影图,即俯视图。
(3)左侧立面图——自左向右投射所得的投影图,即左视图。
(4)底面图——自下向上投射所得的投影图,即仰视图。
(5)右侧立面图——自右向左投射所得的投影图,即右视图。
(6)背立面图——自后向前投射所得的投影图,即后视图。
六个基本视图在一张图纸内,按图1-94所示规定位置排列时,不需要标注视图名称。如果六个基本视图不按规定位置排列或画在不同的图纸上,均需标注出各视图图名,如图1-95所示。
图1-94 六个基本视图规定位置
图1-95 基本视图图名标注
2.辅助视图的表达
(1)局部视图。只将形体的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影得到的视图称为局部视图,如图1-96所示。画图时,局部视图的图名用大写字母表示,注在视图的下方,在相应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部位和投影方向,并标注相同的大写字母。局部视图一般按投影方向配置。局部视图的范围应以视图轮廓线和波浪线的组合表示。
(2)镜像视图。当从上向下的正投影法所绘图样的虚线过多、尺寸标注不清楚,无法读图时,可以采用镜像投影的方法投影,如图1-97所示,但应在原有图名后注写“镜像”二字。
绘图时,将镜面放在形体下方,代替水平投影面,形体在镜面中反射得到的图像,称为“平面图(镜像)”。在房屋建筑图中,常用镜像平面图来表示室内顶棚装修的布置情况等。
(3)展开视图。有些形体由互相不垂直的两部分组成,作投影图时,可以将平行于其中一部分的面作为一个投影面,而另一部分必然与这个投影面不平行,在该投影面上的投影将不反映实形,不能具体反映形体的形状和大小。(www.xing528.com)
图1-96 局部视图
图1-97 镜像视图
为此,将该部分进行旋转,使其旋转到与基本投影面平行的位置,再作投影图,这种投影图称为展开视图或旋转视图,如图1-98所示。
展开视图可以省略标注旋转方向及字母,但应在图明后加注“展开”字样。
3.视图的简化画法
(1)对称形体的简化画法。
1)当形体对称时,可以只画该视图的一半,如图1-99(a)所示。对称符号是用细单点长画线表示,两端各画两条平行的细实线,长度为6~10 mm,间距为2~3 mm。
2)当形体不仅左右对称,而且前后也对称时,可以只画该视图的1/4,并画出对称符号如图1-99(b)所示。
(2)相同要素的简化画法。如果形体上有多个形状相同且连续排列的结构要素时,可只在两端或适当位置画少数几个要素的完整形状,其余的用中心线或中心线交点来表示,并注明要素总量,如图1-100(a)、(b)、(c)所示。
如果形体上有多个形状相同但不连续排列的结构要素时,可在适当位置画出少数几个要素的形状,其余的以中心线交点处加注小黑点表示,并注明要素总量,如图1-100(d)所示。
图1-98 展开视图
图1-99 对称形体的简化画法
图1-100 相同要素的简化画法
(3)折断简化画法。当形体较长且沿长度方向的形状相同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采用折断的办法,将折断的部分省略不画。断开处以折断线表示,折断线两端应超出轮廓线2~3 mm,如图1-101所示。需要注意的是,尺寸要按折断前原长度标注。
(4)局部省略画法。当两个形体仅有部分不同时,可在完整地画出一个后,另一个只画不同部分,但应在形体的相同与不同部分的分界处,分别画上连接符号,两个连接符号应对准在同一线上,如图1-102所示。连接符号用折断线和字母表示,两个相连接的图样字母编号应相同。
图1-101 折断简化画法
图1-102 局部省略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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