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城市绿化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城市绿化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条例》第四章专门作了规定。一般而言,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是法律规范的必备条款,否则立法宗旨难以实施。在城市绿化法中,法律责任有两个含义:一是违法者实施了城市绿化法所禁止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损害城市树木花草的行为;二是不履行城市绿化法法规应作为的行为,或拒绝迟延履行法定义务要求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等。
在城市绿化法的法律责任中,根据违法主体不同可以分为3类:一是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二是建设单位和建设者的责任;三是其他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违反城市绿化法的法律责任,是由城市绿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有关的民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条例》等所明文规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违反城市绿化法的法律责任是综合性的法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及其触犯的法律可分为违反城市绿化法的民事责任、违反城市绿化法的行政责任以及违反城市绿化法的刑事责任。法律责任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违反城市绿化法的民事责任,是指违法主体违反了城市绿化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应受到的制裁,可通过自行协商和诉讼途径实施。具体方式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可单处也可并处。违反城市绿化法中行政法律规范应受到的制裁,主要通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来实施,主要方式有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停业整顿和吊销执照、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等。违反城市绿化法的刑事责任,是指违法主体违反了城市绿化法中刑事法律规范,触犯刑律应受的制裁,刑事责任只能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施,通过刑事诉讼的程序决定,通过刑罚的方式实施,刑罚包括主刑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含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www.xing528.com)
追究违反城市绿化法的法律责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4个要件:一是必须有违法行为;二是必须有侵害的主体;三是行为主体必须有责任能力;四是法律法规规定要具备过错才能追究责任的,必须有过错。追究某一具体行为的法律责任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范规定的具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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