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介机构在风景园林管理与法规中的作用

中介机构在风景园林管理与法规中的作用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中介机构作为政府、市场、企业之间联系的纽带,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园林绿化的中介机构有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公园协会和插花花艺协会4类。1989年11月在杭州正式成立,办事机构设在北京。

中介机构在风景园林管理与法规中的作用

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中介机构作为政府、市场、企业之间联系的纽带,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协会可以利用其组织优势和组织效率,为政府提供准确的行业信息,协助政府实施园林行业扶持政策,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与国内企业的沟通,协调园林产品国内国际市场价格,加强与国际联系,帮助行业开拓国际市场,拓展生存空间。我国园林绿化的中介机构有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公园协会和插花花艺协会4类。风景园林学会以学术研究为主要目的,如挂靠于住建部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1)风景园林学会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inese Society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CHSLA)是由中国风景园林工作者自愿组成,经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学术性、科普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成员。1989年11月在杭州正式成立,办事机构设在北京。目前,学会有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园林植物与古树名木专业委员会、植物保护专业委员会、经济与管理专业委员会、菊花研究专业委员会和信息专业委员会8个专业委员会;花卉盆景分会、园林工程分会两个分会;设有中国园林杂志社和北京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中心两个经济实体;主办《中国园林》等刊物。

风景园林学会是产、学、研机构联系科技人员的桥梁纽带,是所在地风景园林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风景园林学是规划、设计、保护、建设和管理户外自然和人工境域的学科。其核心内容是户外空间营造,根本使命是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风景园林学包括6个主要研究方向: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大地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风景园林遗产保护、园林植物与应用、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

(1)风景园林学会的宗旨

组织和团结全市风景园林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致力于保护和发展本地区风景名胜和历史资源,并继承发扬传统艺术、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更好地为本地区风景园林事业作贡献。

(2)风景园林学会的原则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

(3)风景园林学会的管理

接受行业业务主管单位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和本地区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4)风景园林学会的职责范围

开展风景园林学术交流活动;传播先进技术,普及科学技术与专业知识;编辑出版学术书刊和科普读物;参与风景园林重大项目、发展战略的重要决策论证、咨询,接受委托进行有关风景园林项目研究、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审工作;开展对青少年风景园林科技普及活动,向社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关注会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和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民间国际科技合作,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反映其意见和要求,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术交流、科普活动等方面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举办或参与有关风景园林行业的展览和专业信息的传播。

(5)会员入会条件

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入会的个人会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单位会员须为本区域独立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教学单位和学术团体。

2)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是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精神组建,中国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是由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从事城市绿化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养护、咨询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行业组织,经国家批准注册登记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www.xing528.com)

(1)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宗旨

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登记主管机关是社会团体管理局,同时接受上级单位和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会以服务为宗旨,把为会员单位服务作为协会首要工作。同时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结构,建立健全公平、民主的运行机制。

(2)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职责范围

组织研究探讨园林绿化企业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协助政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法规和政策;倾听和表达企业心声,制订园林绿化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组织企业参与制订行业企业的技术、经济、管理等各种标准,以及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行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业技术培训;组织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行业技术、管理、质量的检查和评比活动,推动行业服务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有关信息、资料的调查、征集、整理和分析,组织国内外园林绿化技术、管理、市场信息交流;拓展与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的联系和沟通,开展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学习、考察和合作交流活动;组织技术协作公关、课题研究、成果推广、项目评估等活动,为会员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展行业市场咨询、中介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市场运作、行业往来中出现的问题、矛盾和纠纷;编辑出版协会刊物、资料,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3)公园协会

公园协会又称公园行业协会,是以公园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行业自律组织,是推动公园经营和管理、提供行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1)公园协会的宗旨

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公园行业的发展。

(2)公园协会的职责范围

围绕绿化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各公园贯彻执行园林绿化相关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参与组织本地区绿化竞赛和创建星级公园的评比工作;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公园参加本地区和全国性的园林绿化展览活动;组织会员参加中国公园协会和国际公园协会及康乐设施协会的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对本地区和全国各地行业相关的业务进行考察交流活动;发挥专业与人才资源优势,开展行业调研、学术研讨、课题研究及岗位技能培训、咨询服务。

4)插花花艺协会

插花花艺协会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核准、具有法人资格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1)插花花艺协会的宗旨

弘扬民族文化、倡导高雅艺术,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拉动花卉需求服务。

(2)插花花艺协会的职责范围

继承、研究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插花艺术;举办插花艺术展览、插花表演和插花技能培训活动,普及花卉科普知识;与国内外插花界进行学术交流,扩大视野,提高技艺,增进友谊;与花卉生产、经销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形成花卉生产链,为经济建设服务;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插花花艺职业标准的制订、培训和鉴定工作,培养插花人才,促进就业;编辑出版插花花艺书籍、画册等宣传资料,开展各项插花花艺咨询服务活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