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一词来自于对英文词汇“Landmark”的翻译,也有文献译作“标志”“标志物”。对其最为经典的理论研究来自于凯文·林奇的著作《城市意象》。在这本书中,凯文·林奇把城市空间在人脑中形成的意象归纳成五种基本元素,即道路、边界、区域、节点和标志物,其中标志物就是“Landmark”。但是,凯文·林奇所说的标志物和当下中国媒体、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许多大众群体所指的地标意义却不尽相同。
城市意象理论中,地标的本意是“观察者的外部观察参考点”[1],人们可以“依赖于标志物系统作为向导”[2]来认知城市。在尺度上,它“可能是变化多端的”[3]。不仅摩天大厦可能成为地标建筑,一个小型的博物馆或苹果专售店也可能成为地标建筑。当然,体量和尺度巨大的物体更加容易被关注而成为地标,这也是人们多把大型建筑看作地标的原因。小尺度的物体只要受到人们足够的关注以至于成为观察的参考点,也可以成为地标。比如林奇书中提到洛杉矶第七街和弗劳尔街交叉口的一幢两层灰色木构建筑,它因为空间及体量与周边建筑的对比而成为地标(图1—2)[4]。
有些地标在城市的较大范围内可见,“形成一个环状区域内的参照物”[5],比如那些排名世界前列的超高层建筑通常是全市范围内的地标,有些“只能在有限范围、特定的道路上才能看到”[6],比如一个大学的礼堂可以成为校园空间内的地标。因此,地标是有空间影响层级之分的。而且,林奇认为,“更常见的仍是那些在有限范围内看到的区域性标志物,它们遍及所有的地方”[7]。此外,有些建筑虽然只能在有限的空间范围内被看到,但却能影响城市中较多的人。事实上,真正在很大地域范围内能被看到的标志性建筑并不多,只限于一些超高层建筑,而一些高度并不太高的建筑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城市中大多数的人们在城市空间中行动时,可以依据这些建筑来判断自身所处的位置以及某空间地点和整个城市空间体系的方位关系,并借此来计划行动路线,比如悉尼歌剧院、巴黎卢浮宫等。正如林奇所说,意象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可见性”,基于这种人脑中的“可见性”,这些建筑获得了较大范围的影响力。
图1—2 《城市意象》中例举的小尺度地标建筑(图中二层坡顶建筑)(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美]凯文·林奇. 方益萍,何晓军,译.城市意象[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1:61)
综上所述,从城市意象的经典理论出发,地标建筑的定义可表述为:城市中作为人们外部空间认知参考点的建筑,具有不同的空间影响层级和多样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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