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特征:文学以语言为艺术媒介,因而形成了许多自身独具的审美特征。文学的审美特征主要取决于语言的特性。集中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间接性与广阔性。文学通过文字语言(词语)来塑造艺术形象,但文字语言所塑造的形象又必须通过主体想象活动来完成,而不是像绘画、音乐那样可以直接感受到,所以,文学又具有间接性的审美特征。这就是说,作家用文字语言描写的形象,只能是一个用语言符号的一定组合所代表的形象,而不是一个物质实体的形象,它必须通过阅读者的视觉感受能力,诱发再造性想象,并在阅读者一定心理经验的参与下,才能在头脑中转化为形象。文学中所谓“如临其境”“如闻其声”,说的就是在阅读者头脑中的所见所闻。例如:高尔基就曾称赞托尔斯泰运用语言塑造人物形象的能力,他说:“当你读他的作品时我不夸大,我说一个人的印象——他刻画的形象巧妙到这样的程度,你会感受到仿佛他的主人公的肉体的存在;他仿佛站在你的面前,你想用手指去触摸他。”[4]充分表现了语言艺术的形象具有间接性的特点。
二是情感性与思想性。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是思想的外在体现。是文学对人类社会生活以及艺术家思想情感的反映和表达,有着一定的理性深度,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同时,由于文学作品中的词义所提供的一切,要受到思维确定性的规范,因而它往往比其他艺术形式更易明确表达创造主体的思想,有着更为明显的理性力量,能够使阅读者由审美体验直接地趋向认识和思考活动,进而达到明确、深刻的理解深度。可以说,正是由于文学具有这种深刻、细致地表达主体思想的特点,使文学成为所有艺术中蕴含理性内容最为深厚的艺术形式。例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深刻表达了作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感与思想。
三是结构性与语言美。文学语言的准确性,要求语言最恰当、最确切、最精练地表现对象。诗歌的语言常常需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文学是用文字语言(词语)来创造形象的艺术。没有文字语言作为表达手段,文学就不成其为文学,所以高尔基把语言称之为“文学的第一要素”。当然,仅仅是使用语言还不成其为文学,文学语言乃是形象、优美的艺术性语言,能够完美地表达特定的审美意象,把阅读者(文学接受主体)引入文学作品的审美天地。例如:唐代诗人李白的《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就是一种文学(诗)的艺术性语言,它不但情景交融而且优美动人,使人读之回味无穷、引发共鸣。(www.xing528.com)
此外,文学可以全面而广泛地反映人的生活面貌和本质。一方面,文字语言(词语)与现实世界有着最广泛的联系,它实际上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最主要载体,因而,以文字语言(词语)为表现手段的文学,能够表现无比广大的外在世界和复杂的内心世界,有着比其他艺术更全面、更广阔的认识和表现功能。另一方面,文学可以深入而全面地反映人的社会关系,它所揭示的是人与世界的一种总体关系。
文学的分类:二分法:韵文和散文。[5]三分法:叙事文学、抒情文学和戏剧文学。[6]四分法:把文学体裁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戏剧文学也称为剧本)。[7]由于四分法是中国文学界划分文学体裁的主要方式,这里人们也采用这种方式,下面分别对四种体裁进行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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