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方案的比较
(1)多方案的必要性
在实际方案设计中,大多数建筑师会对一个建筑做多个设计方案,把可能形成方案的思路比较一下,然后确定其中一个或是综合成一个最理想的方案。但是我们知道,要求一个绝对意义上的最佳方案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现实的时间、经济以及技术条件下,我们不具备穷尽所有方案的可能性,我们所能够获得的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在可及的数量范围内的最佳方案。所以,唯有多方案构思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行方法。
此外,多方案构思还可以实现民主参与意识。多个方案势必会出现分析、比较、选择的过程,而使用者和管理者可以真正参与到建筑设计中,体现建筑以人为本的意义。这种参与还应该落实到对设计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处理方式提出质疑,发表见解,使方案设计这一行为活动真正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2)多方案构思的原则
提出尽可能多、差别尽可能大的方案。差异性保障了方案间的可比较性,而相当的数量则保障了科学选择所需要的足够空间范围。为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从多角度、多方位来审视题目,通过有意识地变换侧重点来实现方案的多样化。
任何方案的提出,都必须是在满足功能与环境要求的基础上的。这样的方案才是有意义的。在设计时,应随时否定那些不现实、不可取的构思,避免精力的浪费。
(3)多方案的比较与优化选择
完成多方案后,将展开对方案的分析比较,从中就有多种方案。(www.xing528.com)
分析比较的要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设计要求的满足程度,以及谁更完美。二是个性特色是否突出。三是修改调整的可能性。
2.方案的深入
到现在为止,方案的设计深度仅限于确立一个合理的总体布局、交通流线组织、功能空间组织以及与内外相协调统一的体量关系和虚实关系。要达到方案设计的最终要求,还需要一个从粗略到细致、从模糊到明确、从概念到具体化的进一步深化过程。还应该分别对平、立、剖及总图进行更为深入的推敲。
在方案的深入过程中,除了完成以上的工作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各部分的设计尤其是立面设计,应该考虑到形式美的原则,注意对尺度、比例、均衡、韵律、协调、虚实、光影、质感以及色彩等原则规律的把握与运用,以确保取得一个理想的建筑空间形象。
第二,方案的深入过程必然伴随着一系列新的调整,除了各个部分自身需要适应调整外,也会产生相互影响和作用,比如平面的深入会改变立面和剖面的设计;相反,立面、剖面的深入也会影响到平面的处理。
第三,方案的深入过程不可能是一次性完成的,需要经历深入—调整—再深入—再调整的多次循环过程。因此,想要完成一个高水平的方案设计,除了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设计能力、正确的设计方法以及极大的专业兴趣外,细心、耐心和恒心也是必不可少的素质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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