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亩”黎语称为“(大、家、合、工)”,译作汉语即“大家合起来做工”的意思。在具体的研究中,学界将黎族社会这种以“合亩”形式组织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制度称为“合亩”制。
因黎族社会早期只有语言而没有本民族文字,使得“合亩”的起源时间无史料可考。在20世纪对黎族地区的调查中,据当时老人回忆,保亭县第三区福利乡一带在9代以前便有“合亩”,白沙县第二区毛栈乡在7代以前也有“合亩”。[1]由此可推断,“合亩”的出现在黎族历史上颇为久远,而这些说法仅靠黎族老人记忆的追溯不够准确,“合亩”的实际起源时间可能更早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学调查发现,黎族历史上存在“合亩”这种生产组织的地区属黎族五大支系中的“杞”方言区,其地处琼岛中南部昌化江的中上游,深入五指山腹地,曾被称为历史上“悬崖阻隔”、“深林密布”、“外人不复迹”之地。“合亩”一词是1947年琼崖纵队进入这一地区建立民主政权时,当地汉族干部按照海南汉语语音音译而成,后来得到民族研究者的一致认可,并得以沿用。也正是由于这种自然地理条件,其受外界影响较小,与“侾(哈)”、“润”、“赛”和“美孚”四大支系黎族相比,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这片区域的黎民依然保存着这种古老的经济生产制度。据统计,1950年前保留“合亩”制的地区共有26个乡,总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约占黎族地区面积的8.7%。这26个乡中共有971个合亩,3591户,总计13413人,占当时黎族人口(36万人)的3.73%。[2](www.xing528.com)
“合亩”制地区的地名多以“毛”字开头,如毛辉、毛栈、毛贵等。从具体地理分布来看,保亭县共有16个乡存在“合亩”制,其中分布于第三区14个乡(今五指山市的畅好乡、毛道乡、南圣镇、冲山镇等地),共有495个合亩;分布于第五区2个乡(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毛感乡等地),共有40个合亩。其余分布在白沙县第二区的部分7个乡(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运乡的部分地区和五指山市毛阳镇一带)和乐东县第二区的3个乡(今五指山市番阳镇)。可见,历史上的“合亩”制地区大部分为现今五指山市所辖,由于五指山市原称“通什”,因此,人们常将保亭县第三区“合亩”制区域称为通什“合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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