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31日天津中行接到市财委指示:根据中央规定,从4月1日起停止对华侨出售进口一、二、三类物资发给侨汇券。
2.5月中旬天津中行向社会发出通知,5月25日起取消1961年7月1日开始使用的特、甲、乙、丙、丁五种侨汇券,并且推出新的侨汇券和实行新的物资供应办法。
新的侨汇券分为两种票证:第一种票证是“天津市侨汇物资购买证”,有10元、5元、1元券和华侨商店找零专用的1角、1分券。10元、5元、1元券面上印有购买商品的金额。10元券购买商品的金额为4元5角,5元券购买商品的金额为2元2角5分,1元券购买商品的金额为4角5分。第二种票证是“天津市侨汇物资供应证”,有100元、50元、20元券,各自券面上印有定量供应商品的品名和数量。100元券可购买毛衣(或折毛线)1件,或人造棉衣料1件。50元券可购买香烟5盒、干果1斤。另在下列三组商品中任选一种:第一组香皂3块、肥皂3块;第二组铝锅1个、暖水瓶1个、搪瓷盆1个;第三组蜜饯1斤、果酱1斤。20元券可购买香烟2盒、蜜饯4两、干果4两、香皂或肥皂任选1块。天津中行发给购买证与供应证有严格规定,如汇入侨汇折120元人民币,除发给54元购买证外,还发给供应证100元券1张、50元券2张、20元券1张。
新的物资供应办法是采取自由选购和定量供应相结合的办法。每笔侨汇折满5元人民币开始,按照汇款金额享受45%购买金额。凭购买证在指定商店自由选购商品。同时,每笔侨汇折满100元、50元、10元人民币,在45%购买金额以内,还可以选购定量供应的商品,即按供应证规定的商品种类、数量在指定商店购买。
3.7月1日起执行新的中央统一规定的供应物资标准,侨汇折人民币每100元供应物资粮30市斤、油3市斤、肉2市斤、糖3市斤、布10市尺、针织品1市尺。取消高级糕点供应。(www.xing528.com)
4.8月31日天津中行华侨服务部向社会公布《天津市关于对华侨汇款及其他外汇收入实行物资供应新办法的简介》,是天津市侨汇物资供应和天津中行侨汇券业务走向规范化的标志,其主要内容包括侨汇物资供应的对象和范围;供应的品种和数量;供应的价格;供应的方法,以及侨汇券购货地点等(详见附件一)。
5.11月5日天津中行接到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做好1963年春节侨汇物资供应工作的通知”加急密电,提出历年春节都是华侨汇款的旺季,但今年物资供应比较紧张,各地从12月16日至1963年2月15日,对侨汇物资供应在原定供应标准内进行适当调整,最低供应糯米10市斤,精面粉10市斤,同时增加花生米2.5市斤,芝麻半市斤。有关部门将物资在年底前调拨到基层供应单位,以充其货源,保证节日供应。经过适当调整后,粮80市斤、油4市斤、肉3市斤、糖5市斤、布15市尺,取消了针织品和高级糕点供应。
6.11月30日天津中行管汇科通知,为解决现行物资供应证面额较大,就餐和购买糕点等无法找零,使用不便的问题,受粮食局委托,印制小额粮食票证,于12月12日使用。小额粮食票证使用范围:(1)在各区侨汇粮食供应店购买粮食;(2)在华侨副食品商店购买糕点或换购副食品;(3)在华侨商店换购布;(4)在华侨餐厅起士林、天食居、俱乐部就餐;(5)在中国银行换购侨汇券“全额证”。
7.全年天津中行发出侨汇券117万多元人民币,收回侨汇券6.2万多元人民币,代联行发付侨汇券3万多元人民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