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达停兑令的背景和停兑令的主要内容。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宣布恢复帝制后,立即遭到全国人民和各界的反对,南方各省相继宣布独立并发动讨袁战争。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但由于各地军事紧迫,军政费用浩繁,财政困难,库存空虚。北洋政府在对内对外举债无可能的情况下,只有靠中交两行借垫款项,发行钞票解决(历年北洋政府借款已达到4000万元)。当时中交两行共发行钞票7000余万元,而库存现金只有2000万元。各地商民因反袁而不相信中交两行,均有向各地中交两行兑现提现的举动。北洋政府为防止金融风潮,同时达到在中交两行不增加现金准备的情况下,继续大量发行钞票,使北洋政府渡过财政难关的目的,终于采取了强盗措施。
1916年5月12日北洋政府国务院公布第二号令,略称:“近因国内多故,民生益蹙,言念及此,实切隐忧。查各国当金融紧迫之时,国家银行纸币有暂时停止兑换及禁止提取银行现款之法,以资维护,俾现款可以保存,各业咸资周转,法良利薄,亟宜仿照办理。应由财政、交通两部转饬中国、交通银行自奉令之日起,所有该两行已发行之纸币及应付款项,暂不准兑现付现,一俟大局定后,即行颁布院令,定期兑付。至各省地方,应由各将军、都统、巡按使凡有该行分设机关,地方官即酌拨军警监视。该两行不准私自违令兑现付现,并严行弹压,禁止滋扰。如有官商军人等不收该两行纸币,或授受者自行低减折扣等情,应随时究办,依照国币条例第九条办理。并饬该两行将所有已发行兑换券种类、额数克日详细列表呈报财政部,以防滥发,仰各切实遵行。”
2.天津分行被迫执行停兑令。1916年5月12日天津分行接到总处关于停兑令和“既是国务院的命令自应照办”的密电,并于次日通电津行所辖各行号所,饬令各行号所接到通知应即密商地方官派兵警保护。当日停兑令向社会公布,对民间贸易采取了一天时间的小额现金兑换,并准备停市7日。当日再接总处关于取消准备停市7日的指示。(www.xing528.com)
3.成立金融维持会部分兑现。停兑令下达后,天津绅商恐人心惶惑,秩序紊乱,提议由商会成立金融维持会照常兑现。由天津分行拿出现洋交由金融维持会部分兑现天津地名券。天津分行不再发行新的地名券(截至5月11日津行发行总数237万余元)。从5月20日开始,维持会先兑津直1元券,每天开兑4小时,每人以5元为限,先办5天。第6天起专兑5元券。再过5天专兑10元券。5月30日是开兑10元券第一天,10点钟开门时,兑现者已达万余人,几乎不能维持秩序。当天下午维持会自动宣布撤销兑现(实际是国务院下令撤销兑现)。
停兑持续了两个月,天津分行经过与北洋政府多次抗争,终于在7月12日恢复兑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