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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隔震减震设计与一般抗震设计目标不同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使用功能或其他方面有专门要求的建筑,当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时,具有更具体或更高的抗震设防目标。当前,根据积极稳妥推广抗震技术的方针,由于隔震减震设计的设防目标要略高于一般的抗震设计,对隔震减震技术的应用范围需适当进行控制。

误解:隔震减震设计与一般抗震设计目标不同

【规范规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3.8.2 采用隔震或消能减震设计的建筑,当遭遇到本地区的多遇地震影响、设防地震影响和罕遇地震影响时,可按高于本规范第1.0.1条的基本设防目标进行设计。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www.xing528.com)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基本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使用功能或其他方面有专门要求的建筑,当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时,具有更具体或更高的抗震设防目标。

【解析】

当前,根据积极稳妥推广抗震技术的方针,由于隔震减震设计的设防目标要略高于一般的抗震设计,对隔震减震技术的应用范围需适当进行控制。隔震减震方案的论证,应有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条件的比较。要掌握增加投资提高安全的原则,以防投资增加反而不安全。比如,一般的抗震设计,设防目标是“小震不坏,大震不倒”;而采用隔震设计,需要论证其能否达到在遭遇重现期大于50年的地震影响,比如100年或更长年限的地震影响时不受损坏的目标,以及遭遇地震下隔震元件不失效、上部结构不倒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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