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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支撑节点构造不合要求的解析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8.4.2 中心支撑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3 梁在其与V形支撑或人字支撑相交处,应设置侧向支承;该支承点与梁端支承点间的侧向长细比(λy)以及支承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关于塑性设计的规定。图6-3 支撑端部节点板的构造示意图

中心支撑节点构造不合要求的解析

【规范规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8.4.2 中心支撑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三级,支撑宜采用H形钢制作,两端与框架可采用刚接构造,梁柱与支撑连接处应设置加劲肋;一级和二级采用焊接工字形截面的支撑时,其翼缘与腹板的连接宜采用全熔透连续焊缝。

2 支撑与框架连接处,支撑杆端宜做成圆弧。

3 梁在其与V形支撑或人字支撑相交处,应设置侧向支承;该支承点与梁端支承点间的侧向长细比(λy)以及支承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关于塑性设计的规定。

4 若支撑和框架采用节点板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关于节点板在连接杆件每侧有不小于30°夹角的规定;一、二级时,支撑端部至节点板最近嵌固点(节点板与框架构件连接焊缝的端部)在沿支撑杆件轴线方向的距离,不应小于节点板厚度的2倍。(www.xing528.com)

【解析】

考虑到双重抗侧力体系对高层建筑抗震很重要,且梁与柱铰接将使结构位移增大,故规定一、二、三级不应铰接。

支撑与节点板嵌固点保留一个小距离,可使节点板在大震时产生平面外屈曲,从而减轻对支撑的破坏,这是AISC-97(补充)的规定,如图6-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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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支撑端部节点板的构造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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