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8.3.1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本锚固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普通钢筋:
预应力筋:
式中 lab——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fy、fpy——普通钢筋、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按C60取值;
d——锚固钢筋的直径;
α——锚固钢筋的外形系数,按表8.3.1取用。
表8.3.1 锚固钢筋的外形系数α
注:光圆钢筋末端应做180°弯钩,弯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3d,但作受压钢筋时可不做弯钩。
2 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根据锚固条件按下列公式计算,且不应小于200mm。
la=ζalab (8.3.1-3)
式中 la——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ζa——锚固长度修正系数,对普通钢筋按本规范第8.3.2条的规定取用,当多于一项时,可按连乘计算,但不应小于0.6;对预应力筋,可取1.0。
梁柱节点中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应按本规范第9.3节(Ⅱ)中的规定执行。
3 当锚固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时,锚固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d/4;对梁、柱、斜撑等构件间距不应大于5d,对板、墙等平面构件间距不应大于10d,且均不应小于100mm,此处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8.3.2 纵向受拉普通钢筋的锚固长度修正系数ζa应按下列规定取用。(www.xing528.com)
1 当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大于25mm时取1.10。
2 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取1.25。
3 施工过程中易受扰动的钢筋取1.10。
4 当纵向受力钢筋的实际配筋面积大于其设计计算面积时,修正系数取设计计算面积与实际配筋面积的比值,但对有抗震设防要求及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不应考虑此项修正。
5 锚固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为3d时修正系数可取0.80,保护层厚度为5d时修正系数可取0.70,中间按内插取值,此处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8.3.3 当纵向受拉普通钢筋末端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措施时,包括弯钩或锚固端头在内的锚固长度(投影长度)可取为基本锚固长度lab的60%。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图8.3.3)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 钢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
2 螺栓锚头和焊接锚板的承压净面积不应小于锚固钢筋计算截面积的4倍。
3 螺栓锚头的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 螺栓锚头和焊接锚板的钢筋净间距不宜小于4d,否则应考虑群锚效应的不利影响。
5 截面角部的弯钩和一侧贴焊锚筋的布筋方向宜向截面内侧偏置。
图8.3.3 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
a)90°弯钩 b)135°弯钩 c)一侧贴焊锚筋 d)两侧贴焊锚筋 e)穿孔塞焊锚板 f)螺栓锚头
8.3.4 混凝土结构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计算中充分利用其抗压强度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相应受拉锚固长度的70%。
受压钢筋不应采用末端弯钩和一侧贴焊锚筋的锚固措施。
受压钢筋锚固长度范围内的横向构造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有关规定。
【解析】
机械锚固是减少锚固长度的有效方式。根据试验研究及我国施工习惯,推荐了三种机械锚固形式:加弯钩、焊锚板及贴焊锚筋。机械锚固的总锚固长度修正系数0.7是由试验及可靠度分析确定的,与国外规范的有关取值相当且偏于安全。为了对机械锚固区混凝土提供约束,以维持其锚固能力,增加了对锚固区配箍直径、间距及数量的构造要求。保护层厚度很大时锚固约束作用较强,故可对配箍不作要求。
柱及桁架上弦等构件中受压钢筋也存在锚固问题。受压钢筋的锚固长度为相应受拉锚固长度的70%,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及可靠度分析并参考国外规范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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