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宜将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在液化层深厚的条件下,消除部分液化沉陷的措施,即处理深度不一定达到液化下界而残留部分未经处理的液化层。在外侧易液化区的影响得到控制的情况下,轻微液化的土层是可以作为基础的持力层的。
【规范规定】
4.3.6 当液化砂土层、粉土层较平坦且均匀时,宜按表4.3.6选用地基抗液化措施;尚可计入上部结构重力荷载对液化危害的影响,根据液化震陷量的估计适当调整抗液化措施。
不宜将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表4.3.6 抗液化措施
注:甲类建筑的地基抗液化措施应进行专门研究,但不宜低于乙类的相应要求。
【解析】(www.xing528.com)
抗液化措施是对液化地基的综合治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1)倾斜场地的土层液化往往会带来大面积土体滑动,导致严重后果,而水平场地土层液化的后果通常只造成建筑的不均匀下沉及倾斜,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坡度大于10°的倾斜场地和液化土层严重不均的情况。
(2)液化等级属于轻微者,除甲、乙类建筑由于其重要性需保证安全外,一般不作特殊处理,由于这类场地可能不发生喷水冒砂,即使发生也不致造成建筑的严重震害。
(3)对于液化等级属于中等的场地,尽量多考虑采用较易实施的基础与上部结构处理的构造措施,不一定要对液化土层进行加固处理。
(4)在液化层深厚的条件下,消除部分液化沉陷的措施,即处理深度不一定达到液化下界而残留部分未经处理的液化层。
(5)不宜把未加处理的液化土层用作天然地基的持力层。因为理论分析与振动台试验均已证明液化的主要危害来自基础外侧,液化持力层范围内位于基础直下方的部位其实最难液化,由于最先液化区域对基础直下方未液化部分的影响,使之失去侧边土压力支持。在外侧易液化区的影响得到控制的情况下,轻微液化的土层是可以作为基础的持力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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