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纳入学校总预算,学校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单位给予奖励和报酬。鼓励重大科技成果以及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转化所得中,按照分配标准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二级管理部门等给予奖励和报酬,收益按合同额阶梯递进式分配。科技成果的转化收益,应扣除项目执行成本后,再进行分配。
科技成果实施许可收益分配
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分配
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收益分配(www.xing528.com)
注:(1)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股权由学校统一管理,股权变现或分红时,扣除税收等直接成本后,按以上比例进行分配;股权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时,学校和成果完成团队按以上比例分别持股,学校所持股权变现或分红后再按照“学校收益再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2)学校指定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入股公司董事等,代学校行使股东权力,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公司经营信息。
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的奖励,由成果主要完成人协商提出分配比例,财经处进行分配,可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年终奖励支付。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给二级部门的部分,由其制定管理办法,主要用于成果转化相关人员的奖励,按年度提出奖励方案,财经处进行分配。学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基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及服务等,实现知识产权强校;用于建立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队伍,形成对接市场、成果交易、投融资服务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助力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学校以许可或转让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可选择适用本办法规定的分配比例,也可以选择适用横向经费管理规定的分配比例。学校正职领导及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为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获得现金奖励,不得给予股权激励;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为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获得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实行公示和报告制度,明确公示其在成果完成或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贡献情况及拟分配的奖励、占比情况等。支持和鼓励第三方机构和校内外人员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中介服务,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可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由相关方事先协商解决,学校将逐步建立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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