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精神,学校按照“能放尽放、可简尽简”的原则,出台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了《科研经费差旅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纵向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预算调整办法(试行)》《关于完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关于完善科研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家具(用具、装具)验收管理的通知》《科研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促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创新,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环境。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公室,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文件规定,学校对成果完成人给予奖励,不低于70%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主要贡献人员,最高可达90%。该项政策激发了科研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为全面提高学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学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2019年出台了《专利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学校委托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统一负责学校职务发明专利的撰写、申请等代理业务,并对学校为唯一专利权人的国内发明专利全额资助代理费、管理费和前六年的年费,同时提高了国际发明专利的资助额度。2020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转化,目前学校正在拟定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学校不断优化科研环境,提升科研实力。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秦皇岛分中心1个(智能感知与光电检测技术研究中心)、“985工程”实验室2个(测向定位实验室、下一代网络技术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河北省科普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河北省电介质与电解质功能材料实验室)、中国北方地区第一家及唯一一家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实验室等校企合作实验室1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0个。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自2014年来,各类科研立项1061项;发表科研论文2734篇,其中,三大检索850篇,SCI论文324篇;授权专利343项,出版著作及各类教材113部。学校始终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办学使命,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办学资源和办学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繁荣提供服务。先后成立了中国满学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等39个研究院所,积极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政府决策智库作用。目前,已与北京、天津、江苏、广东、河北等省市100余个地、市、县和一批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提供技术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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