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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成果:全面洞察土家族族体成分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的观点与巴人是土家族的先民的观点似乎不同,但有些学者又认为賨人是巴人的一个分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实际上土家族仍然是由巴人为主体成分形成的。而王承尧则阐述了土家族应该是隋唐时期进入土家族地域的一支,融合土著居民和巴人一部分而形成的人们共同体的观点。

论文成果:全面洞察土家族族体成分

1.土家族巴人为主体成分

众所周知,潘光旦先生被认为是我国土家族与古代巴人研究的开创者,他的学术观点非常明确:土家族是古代巴人的后裔。在潘先生提出这一观点后,许多土家族学者结合自身的研究实践,对其观点予以赞同,如彭武一先生在《潘光旦〈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一书再读》一文中充分肯定了潘先生的观点:湘鄂川黔接壤地区,本是古代巴人最早活动之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凡是从这里往远方迁徙的都先后地被他族融合而消失了,只有定居于湘鄂川黔接壤地区的这一支,历经风吹浪打,却是岿然不动,直至宋末才放弃自己的族名,逐步转化为后来的土家族[16]。而彭武一的《唐宋年间土家先民的族属问题》一文仍强调春秋战国期间定居于这个地区的古代巴人,从汉到宋一直保持着其基本特征,并在宋以前就融合了濮、卢等其他民族成分,形成了今天的土家族,但从大处看,其主体成分应为古代巴人的一个分支[17]。彭英明先生在《试论湘鄂西土家族“同源异支”》一文中也论述到土家族作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以居住在湘鄂西地区的土著巴部族为主体,融合了其他一些部族(如濮、蛋)的某些氏族部落,而“混血形成的”[18]。著名民族社会学家、土家族学者李绍明先生也持这种观点,他通过对川东酉水流域的土家族进行实地考察、结合史料记载进行综合研究后说:“古代巴人与现今的土家族有族源上的关系,或可这样说:以古代巴人的一支后裔为主逐渐融合了周围的其他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土家族。”[19]段超先生同样认为古代巴人是主体成分融合了土著及其他如汉、濮、楚、乌蛮等民族形成了土家族[20]。杨昌鑫则论述了从周至秦期间,濮、賨等少数民族大解体、大分化、大融合,都融合到强大的巴族之中,结成了新的稳固的民族共同体——土家族[21]

2.土家族以板楯蛮为主体成分

认为土家族是以板楯蛮为主体成分的学者主要是田荆贵先生,他在《土家族源流综论》一文中认为賨人(板楯蛮)作为土家族的族体成分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并在文中断定巴人和賨人是两个不同的族类[22]。他的另一篇文章《古代賨人与现今土家族的共同之处》还从八个方面论证了此观点,明确提出土家族是古代“賨人”的后裔[23]。直到罗安源先生与他一同合著的《土家人和土家语》(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一书问世,他仍持这一观点,并辟专节论述:“土家”是一个古老而新兴的民族,说她“古老”,因为“土家人”是古老“賨人(板楯蛮)”的后裔。他的观点与巴人是土家族的先民的观点似乎不同,但有些学者又认为賨人是巴人的一个分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实际上土家族仍然是由巴人为主体成分形成的。(www.xing528.com)

3.其他观点

20世纪80年代初,湘西的部分土家族学者认为土家族来源于当地的土著居民,如彭勃撰写的《土家族的祖先就是从古以来聚居于湘鄂川黔边山区的土著先民》、彭秀枢撰写的《土家族族源新议》、叶德书撰写的《从土家语言谈土家族的族源》等从语言、建制、地名、姓氏、自称、习俗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认为早就定居于湘鄂川黔边境的土著先民,融合了其他一些部族的先民,形成了以毕兹卡(土家族)为主体的新的民族共同体。而王承尧则阐述了土家族应该是隋唐时期进入土家族地域的一支,融合土著居民和巴人一部分而形成的人们共同体的观点。显然,他认为乌蛮是形成土家族的主流,其他部族则是支流[24]。罗维庆先生的观点与王承尧颇为近似:“我们认为土家族中虽有‘巴人’的成分,但‘巴人’不是形成土家族的主体,土家族是乌蛮的一支,自黔西北进入湘鄂川黔边融合一些其他民族而形成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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