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需要依靠各种仪式作为传播工具,以使民俗得到延续。如前所述,各种不同的民俗都是由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人群集体创造的,民俗要充分展现其成员整体的认识、倾向、价值观念,尤其是不同民族的民俗更体现着该族群的本质和特点。于是,民俗必然要从最初的雏形逐步稳定下来,便于族群全体成员共同传承,否则它将无法延续下去。这个过程,就是民俗的程式化处理,人们将民俗雏形中包含的各种信息加以梳理,赋予其特定的符号、意义和社会规范价值,符号是能够传递事物信息的一种标志,它在生活中代表一定的信息或意义,例如远古时代的先民把他们生产活动中的某些动作、场景等演化成舞蹈动作,反映他们的渔猎、农耕等劳作场面。而社会规范价值则是指某一民俗一旦形成,成为具有相对稳定性、为特定的族群成员共同认可的模式,被仪式化之后,就会被他们普遍遵循,成为特定环境下的族群行动指南,影响着族群成员的心理、思维方式、价值取向、行动。
程式化处理在民俗形成过程中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因为民俗最根本的属性便是模式化、类型性。模式化必定不是个别的,自然是一定范围内共同的,这表现为民俗的集体性,即民俗是一定群体共同创造或接受并共同遵循的。同时,模式化必定不是随意的、临时的、即兴的,通常是可以跨越时空界限的,这是民俗具有传承性、广泛性、稳定性的前提。回归民俗的本源,大致上是一次活动在某时某地发生,但如果其活动方式没有模式化,未进行程式化处理,就无法被另外的人再次付诸实施,该活动也无法转化成为民俗,只能以偶然性载入历史;只有活动方式被高度程式化,才可能超越具体的情境,成为众多人群能够多次同样实施的内容,它才可能演变成人人相传、代代不息的民俗。如今中国人过春节,实际上已经遵循了一个相对稳固的仪式,春节作为一种传统的岁时节令的活动,其结构形式往往带有程式化的倾向。也就是说,春节节日往往都是由一系列既定的活动和仪式组成的,这些既定的活动和仪式就构成了节日的语境[9]。恰如民谚所说的那样:“二十三,祭灶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去割肉;二十七,蒸枣山;二十八,贴年画;二十九,去买酒;年三十,吃饺子;年初一,躬脊儿……”应该说,腊月里过春节,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哪一天应该做什么事情、准备什么东西,但长久传承的习俗使人们自觉遵循一定的模式,如果缺少了哪个仪式,反倒感觉过春节的习俗不完整。
有人曾这样说:在传统少数民族社会,仪式是比较活跃、比较普遍的文化事象,是最能体现其民族本质特征的行为方式与符号表述。它贯穿于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之中,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内容。仪式不仅是传播少数民族文化、联结族群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而且仪式的展演过程还是一次内容丰富的信息交流互动过程,其中伴随着大量的自我传播、人际传播、组织和群体传播。因此,仪式本身不仅传递了丰富的隐喻、象征意义和族群文化心态、价值规范等,更重要的是,无论是仪式的参与者还是旁观者都通过仪式进行了信息的沟通、交流和互动,是一种蕴含丰富的传播现象[10]。土家族的民俗很注重仪式化,例如颇具土家族特色的“撒尔嗬”,仪式化的味道就很浓郁。在土家族聚居地区,某人老死后,家属就会燃放阵阵鞭炮声报信,左邻右舍听到后都自动赶到死者家里来,为死者跳“撒尔嗬”。“撒尔嗬”有歌有舞,舞的成分更重,一般是在棺木前的空地上进行,演唱形式是一人执鼓领唱,众和,参与者全是男人。表演一般先是由有声望的长者或者歌技、鼓技、舞技较高的梯玛(土老司)击鼓开台叫歌开始,由二、四、六、八个男子,踏着鼓点,在供有死者灵牌的棺木前载歌载舞。“跳丧”的人均为两两邀约,踩着鼓点边歌边舞,头、手、肩、腰、臂、脚上下一齐协调动作,跳着变幻多姿的舞步。(www.xing528.com)
更能体现土家族民族特征的摆手舞,同样是仪式化处理的产物,如今的摆手舞动作大都已经固定,其动作主要有单摆、双摆和回旋摆,特点是顺拐、屈膝、颤动、下沉,甩同边手,走同边脚,以身体的扭动带动手的甩动,双臂摆动的幅度不超过双肩,有“龙行虎步”的风采。摆手舞的符号意义非常明显,它们着重反映土家人的生产生活,如狩猎舞表现狩猎活动和模拟禽兽活动姿态,包括“赶猴子”、“拖野鸡尾巴”、“犀牛望月”、“磨鹰闪翅”、“跳蛤蟆”等十多个动作。在湖南湘西州的古丈县,还存在一种古老的土家族舞蹈——厄巴舞,现存主要动作模拟群猴天真、活泼好动、无忧虑的群体欢娱生活,因此在舞蹈中频繁出现展肢、翅臀、仰头扬手、挺胸跨步、跳跃等形象的舞蹈语汇,其符号意义则展示出土家族女人的魅力和聪慧、勤劳、朴实、大方,以及对美的追求,热爱生活,改造自然的强烈愿望,表达了土家族妇女维护氏族生存,反对土司王强权的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还有勤劳勇敢的奉献精神。
对于民俗的程式化处理,即把民俗信息转化为仪式进行传播的方法,美国学者詹姆斯·W.凯瑞有过精辟的论述。他把传播看作是文化共享过程,这个过程并非直接指信息在空间上的扩散,而是指传播如何在时间上来维持一个社会,因此他把传播看作是创造、修改和转变一个共享文化的过程,其核心则是将人们以团体或共同体的形式聚集在一起的神圣典礼。凯瑞还认为从仪式的角度来看,传播一词与“分享”、“参与”、“联合”、“团体”及“拥有共同信仰”这一类词有关。仪式传播“产生了社会联结,无论真情还是假意,它都把人们联结在一起,并使相互共处的生活有了可能。这些观点不仅代表不同的传播观,而且与特定历史阶段、技术及社会秩序模式密切相关”[11]。由此可见,仪式传播的最大特点是在传播过程中,人人皆为信源,人人又同为信宿,整个族群成员在仪式中最为重要的收获是分享了讯息。在土家族各种民俗活动的仪式传播中,土家人参与仪式并共享这种民族文化,增加了民族的团结和互动,保证了土家族的发展,并向外部世界传播着一种民族特色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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