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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播研究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土家族聚居地区开展,尤其是面向土家人的学校教育,是汉文化逐渐被土家人接受的过程,因为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完全使用汉语汉字,用汉族文化填补了土家族文化教育没有文字的真空。而明成祖即位后,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得到了更快的发展。

土家族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播研究

有人提出,土家族实际上是一个“准双语民族”,意思是土家人民对于汉语的运用由来已久,他们长期把汉语和土家语交替使用,以增进社会交流的便利,而伴随着时代的变迁,土家语词汇不够丰富和对现实生活适应能力不强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许多土家人更多地使用汉语进行交流;而后,在教育、科举等制度的推动下,汉族语言文字在土家族聚居地区得到广泛传播,被大范围使用,汉族文化对土家地区的浸润逐步深入。

其实,土家族的祖先巴人就与中原的汉族进行过紧密的交往,双方的文化互相影响,且颇为深入。巴人的歌舞曾经给中原文化带来很大影响,周武王和汉高祖因为曾联合巴人征服商人和三秦,故周、汉的宗庙之乐都增加了巴人乐舞的内容,而在民间,由于中原的楚人曾长期与巴人共处杂居,战国时巴人的歌舞“下里巴人”等甚至在楚国国都郢地的老百姓中广为流行。在交流的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影响总是双向的,因此汉族文化也对巴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例如重庆市涪陵小田溪巴王墓中出土的成套错金编钟,真实地反映出巴人也接受了西周以来宗庙之乐的影响。

按照土家族知名学者彭英明教授的观点:土家族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发育于秦汉魏晋,形成于唐宋年间。而在土家族形成的同时期,土家族人民与汉族的交往已经开展得颇为密切了,土家族与汉族最早交往有确切记载就发生在五代时期,这也使得土家族成为我国少数民族中较早受到汉文化影响的民族之一。五代初年,由彭瑊率领的江西彭氏经过惨烈的争斗,击败了原来的当地头领入主湘西,随后他们披荆斩棘,开拓疆土,其势力迅速崛起,开始了彭氏统治湘西800多年的历史,江西彭氏主政湘西后,工艺百匠和一些商人为躲避战乱也来此落户,汉文化源源不断涌了进来。几乎在同时,唐至五代,汉族商贾也经常深入鄂西一带山区,收购“溪货”,同时期还有汉族手工业者入山采集土特产品,运往汉区,把汉区的各种生产农具、生活用品,运往溪峒。通过这些交流方式,土家族与汉族人民之间互通有无,对促进山区生产、方便生活,都是非常有利的。

到了南宋时期,汉族地区的豪强地主大肆兼并土地,大量汉族农民破产,无以为生,于是逃奔荒远,以谋生存。而在当时,获得朝廷特许的武陵山区土司等各类封建领主出于巩固和扩大地盘的需要,急切希望更多新的劳动力去垦种他们所辖的大量荒地,于是趁机引诱汉民流入溪峒之地。不少汉民举室迁入溪峒,他们带去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经验,促进了溪峒生产力的发展,并给土民带来一些文化方面的进步影响。

不过,当时汉语尚未成为土家人民与汉族交往的主要语言,由于土家族聚居地区文化教育程度普遍很低,土家族绝大多数人不通汉语,土家语是当时社会交际的主要工具,即使土司、土官以操土家语为主,少数懂点汉语。他们对汉语的运用,主要是弥补土家族词汇的欠缺,增强社会交往的便利性。

明朝时期,土家族聚居地区的土司制度逐渐稳固和完善,明朝自朱元璋起便在土家族地区设置卫所,使“以土治土”的制度更加完备,明代朝廷在土家族聚居区域的治理上采用卫所与土司并存、“土官”与“流官”参用的策略,并对土官的承袭、贡赋徭役、土兵调遣等设置了更为严密的规定,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土家族聚居地区的统治。这些举措,也促使元明之际,土家和汉族的政治联系,较唐宋羁縻时期有了进一步加强,并导致经济联系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变相进行官方贸易的“贡赐”方式较前代更加多样化地发展起来,客观上成为汉区先进技术经验和产品进入溪峒的一种渠道,给土家人民以较大的影响。

这个时期,直接推动汉文化在土家族聚居地区迅猛发展、汉语和汉字在土家族居民中广泛传播的,是元明朝廷为了巩固在当地的统治,采取措施使土官土员及其子弟接受汉文化,用发展当地封建文化的办法来维系朝廷的统治,促使土家族里涌现出一批封建文人学士,客观上促进了汉区的封建文化深入土家上层并影响到当地的土民。

在土家族聚居地区开展,尤其是面向土家人的学校教育,是汉文化逐渐被土家人接受的过程,因为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完全使用汉语汉字,用汉族文化填补了土家族文化教育没有文字的真空。土家族地区大规模的学校教育肇始于元代,日臻完备于明代,并在清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学校教育制度的确立使汉文化和汉族传统的儒家教育与土家族的文化教育交流空前密切,土家族地区的书院、学宫纷纷建立,汉语汉字在土家族聚居区大范围传播,并自上而下深入土家人心。(www.xing528.com)

元代大德年间(公元1293—1307年),封建中央王朝开始在土家族地区的施州、建始等地设立学宫,招收土家族子弟入学就读,这可以算是大家族古代教育史上较早出现的学校。进入明代,中央政府曾多次下诏书,令各地土司设立学校,促使土家族地区学校教育发展迅速,特别是《大明一统志》卷六十二所载,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朝廷下令“诸土司皆立学校”,土家族地区的学校发展更获得了大好机会。洪武三十二年(1399年),土家族地区的巴东长阳等县即设立了县学。而明成祖即位后,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得到了更快的发展。永乐二年(1404年)在酉阳设州学;4年后又设酉阳宣慰司学,督促土司、土官子弟勤奋学习汉文化和儒家学说。《明史·保靖宣慰司传》记,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下诏“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惭染风化,不入学者,不准承袭”。《明史·湖广土司传》也载,弘治十六年(1503年)朝廷因巡抚阎仲字等上奏,土家族地区保靖土司争袭夺地,下令“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在明代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推动下,土家族的土司、土官及其子弟纷纷到附近州县就读。出于维护封建统治制度的需要,从有利于土家族土司、土官的“渐染风化”目的出发,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也和中原地区一样颁发经籍,日讲“四书五经”,如《周易》、《尚书》、《诗经》、《春秋》、《三礼义疏》、《朱子全书》和《明史》、《通鉴纲目》、《资治通鉴》等经史典籍,以及《唐宋文醇》、《渊鉴古文》等,都被采用来作为生员的学习教材,可见土家族古代的学校教育,完全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6]

元朝以后,特别是进入明朝以来,在朝廷的强制政策推动下,土家族土司、土官和他们的子弟,纷纷到邻近的州县入学,乐于接受汉文化和儒家学说的教育,如明正德初年,永顺土司彭明辅就读于辰州,万历年间,彭元锦和彭向乾自动就学于酉阳,“儒学有才名”。彭元锦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就任永顺土司后,更在老司城司址设立“若云书院”。施州地区的土司多将子弟送往州、卫学就读,有的还将子弟送到宜昌、荆州等地就学。卯洞安抚司向同廷发有《广修学舍告示》,并在该司署地及新安等处设立学校,召集土官子弟,“以便就地诵读”。沙溪土司黄楚昌早年就读于卫学,后在司地设立官学,举贤为师,纳生课读,还亲自担任教授讲肄,对沙溪地区文化水平的提高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7]

图1-1 乾州古城考察

应该说,元明时期在土家族地区设立学校,开展学校教育,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制度,使土司、土官和他们的子弟通过学习汉文化,接受儒家伦理思想的教育,渐染华夏封建礼仪风化,以巩固封建中央王朝在土家族地区的封建统治。不过,各地土司地区竞相设学,为土司、土官子弟就学带来莫大便利,客观上为土家族地区教育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这些举措也促进了汉语汉字在土家族地区的传播,造就了一批有较高汉文化水平的土家族文人学子,提高了土家族的文化水平,如明朝政府在土家族地区“兴办义学”、“开科取士”,使土家族中的一些封建文人陆续晋身为进士、举人、贡生等,这些因考而获取功名的文人大都被派往四川、浙江、广东等地为官,担任知府、知州、知县、训谕、教授等官职。而这些人获取功名,在相当程度上又刺激了其他土家族人士进一步学习汉族文化,掌握汉语汉字,自觉运用汉语汉字进行交流。不过,这一时期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对象仅限于土司、土官等上层领域,对土民而言,接受学校教育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甚至有的土司还明令土民不得读书识字,“违者罪至族”。

元明中央政府在土家族地区实施的学校教育,直接促进了土家族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明正统八年在永定卫、九溪卫开设卫学,其办学目的及成绩在《九溪卫志》卷四中记载得十分明确:“盖荆楚之地,苗蛮徭獠所丛聚,威之以武,又必绥之以文,使革心而向化也。”学校的教化竟使土家族地区原“性野而多悍,习朴而少华,狡犷难训,历朝以不治治之”的风习,一改呈现为“亦知谈理道,习攻文辞,耻奔竞,彬彬可观”,直接导致了土家族地区文化教育远远高于同一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

汉文化在土家族地区的传播效果非常显著,汉语扩大了土家族上层人士对外交流的范围,汉字则使他们得以轻松记录大量的文化成果,因此从明代以后,土家族上层文人大量涌现。这些人不仅掌握政权,而且深入学习汉文,记录文史,积极推进了土家族文化事业的进步。明正德年间,永顺土司彭世麟著有《永顺宣慰司志》,多记其世袭、山川景物,是研究湖广土司制度的重要著作之一。其中彭明道著有《逃世逸史》。容美土司田氏世习儒学,在湖广颇有名气,其中田舜年尤为博学,他“博洽文史,工诗古文,下笔千言不休”,著有《二十一史纂要》、《二十一史拾遗》、《容阳世述录》、《田氏一家言》、《六经撮旨》等。他编辑的二十一朝史略,简明扼要,对中国历史上的人物和事件,“互有商榷”,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些著作“史文大备”,是土家族文化中的宝贵财富[8]。还有资料称,田舜年编纂的《二十一史纂要》、《白鹿堂诗抄》等还曾列入清王朝所编纂的《四库全书》中。

此外,众多土家族文人学士在深入学习汉族文化后,用汉族诗歌形式以及“竹枝词”等,创作了大量文学作品,其中以诗歌最为有名。土家族诗人大批涌现,而且形成群体性分布的态势,如明清时期出现的容美土司诗人群、川东冉氏诗人群和湘西的彭氏诗人群等,这些诗人用汉语进行的诗歌创作,有效弥补了土家族缺乏本民族文字带来的缺憾,这些诗歌充分反映了土家族地区的风土人情及时代特征,内容极其丰富,艺术性很高,成为土家族文化乃至全国民族文化中的优秀遗产。据载,自明万历年间,容美土家族自文自寿始开诗派后,就世代相传,历久不衰,到田九龄后,土家族诗人辈出不穷,其中比较著名的有田元、田楚产、田甘霖、田既霖、田沛霖、田泰斗、田舜年、张之纲等人,著述亦不时出现,如田元著有《金潭吟意草笔草》,田甘霖著有《敬简堂集》,田舜年著有《白虎堂诗文集》、《清江纪行》、《欢余吟》、《许田射猎传奇》,张之纲等著有《紫芝亭诗集》等。张之纲兄弟人人皆好文,自立诗社,与长阳、枝江松滋的友朋唱和,人人皆有诗集。唐世英的自编诗集,长乐县(今湖北五峰县)的土人见到的遗稿就有百余首。容美土家族诗歌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质量之高,反映了土司时期土家族文化的最高水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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