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因:田心桃四处呼吁识别土家族
曾在中南民族学院、河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任教的田心桃副教授,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土家族第一人”,因为她是第一个站出来要求确认土家族民族身份的人,有文章曾评价说:没有她,土家族的确认或许要推迟好多年,也或许现在都还没得到承认;正因为在土家族民族身份确认问题上的历史功绩,她被誉为“中国土家族第一人”。
田心桃出生于1928年,作为从中华民国走到共和国的一个土家姑娘,在湘西尚未解放时,她生活在湘西永顺和平乡的一个土家山寨里,因她的婆婆爷爷“帕铺、阿巴”是说不了汉语的纯土家人,田心桃得益于从小就受十分纯正原始古朴土家文化的熏陶,她的母亲教她从小织“西兰卡普”即土家织锦,堂祖父有时带她上山狩猎,这些都是土家族的民族记忆特征。而她的父亲会土家语的同时又识汉文,这样可教她习汉文化。其实,那时生活在湘鄂川黔四省交界的土家人与苗族、汉族在外界社会看来是没有区别的,但生活在本地的人群与社会又是分明的,因为土家自称“比兹卡”,而苗族被称为“伯卡”,汉族为“帕卡”。
图2 田心桃——土家第一人
人们常说,机会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这话用于形容田心桃呼吁土家族的单一民族地位非常切合:1949年年底,当时在湖南省永顺专区[15]永顺县一中教书的田心桃,认识了在当地担任剿匪和建立巩固地方政权任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141师政治部李侃主任,就土家人的情况作了汇报;后经李侃主任介绍,田心桃于1950年8月到了湘西行署(设于湖南省沅陵县),向行署领导王合馥介绍了土家的语言、风俗等细节。同年9月,湘西行署给田开介绍信到湖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的钟生盛、马子谷、陈再励等人先后接待了田心桃,并在接见过程中要田对室内物品用土家语演示。
没多久,湖南省民政厅和中南区民政部的领导带田心桃到了位于汉口的中南局,于是田心桃与中南区少数民族代表住在一起,并于1950年9月15日获得了一个民族代表证,列席了中南军政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然而,田当时是以苗族代表的身份参会的,因为土家族还没有得到确认,组织上认为田的外婆是苗族,先以苗族身份参会再说。
在汉口,田在半个月的会议期间,就土家社会情况向中南局邓子恢等领导作了汇报。新华社、《长江日报》记者也采访过田心桃,时任湖南省省长王首道也曾看望过田心桃等代表。
1950年9月28日,田心桃与其他中南区的少数民族代表团成员一道,赴京参加国庆观礼,李维汉、乌兰夫等领导同志及中央民院的学生前来欢迎。30日晚,政务院总理周恩来设宴宴请全国少数民族国庆观礼团成员,在举行宴会的北京饭店内,中南地区代表团潘琪团长对周总理说:“田心桃代表,外祖母是苗族,祖父母是土家,她讲的土家语与其他民族不一样。”因为出席代表人多,此事未进一步展开。之后,田与中央政府林伯渠秘书长及蔡廷锴等坐一席,席间林伯渠问田是哪里人?田答“湖南永顺人,父亲是土家”。林伯渠惊讶地说道:“永顺人?李烛尘也是永顺人,轻工部部长,你的老乡呢,他今也来赴宴了,等下见了,我给你介绍。”没过多久李烛尘部长也来了,经林秘书长介绍,田与李部长用家乡话亲切交谈,谈了许多家乡的人与事。
1950年10月3日晚,各民族代表在怀仁堂向毛主席献旗、献礼、献演致敬,10月14日中央民委请专家、学者、教授与各民族代表座谈。田心桃提出的土家问题由潘淇团长汇报之后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著名的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专家杨成志对田进行了专访,田心桃介绍了土家人分布的区域、土家语言、风俗习惯及土家工艺品等情况,她提供的大量而翔实的原生态的土家文化实物为学者定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10月20日,国家民委要各民族代表到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录音,主持录音的研究所所长罗常培教授认为田心桃讲的土家语发音准确,并初步确定“土家语是属于藏缅语族”。
正是这次在北京参观期间,田心桃明确提出:“我不是苗族,我是毕兹卡。”这句简单而朴素的话提出了土家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大问题,田心桃还请求中央派人到湘西进行调查研究,早日确认土家是单一的少数民族。这一请求由潘淇团长汇报之后,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2.回应:学者轮番考察、搜集材料
田心桃的诉求得到了有关方面的积极回应,大批学者先后深入土家人聚居区展开田野考察,为识别土家成分提供了首批资料,获取了大量的有价值信息。
1951年,党中央派出中央民族访问团湖南分团到湖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访问时,一般性地调查了土家人的情况,当地土家人再次要求确认为单一的少数民族。1952年12月,中南局和中南行政委员会派中山大学语言学家严学窘教授到湖南湘西土家人聚居的龙山、永顺、古丈、泸溪等县进行调查,严学窘教授找到田心桃记录土家语,并来到湘西永顺的对山寨,和平的双凤村,龙山的靓房、坡脚等地实地取证,通过调查严教授认为土家语是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一种单一的少数民族语言。
1953年9月,国家民委再度组织中央民族学院汪明瑀等专家、学者组成的“中央调查湖南土家小组”到湖南省湘西地区的龙山县、永顺县和保靖等县调查土家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习惯和土家语等情况。1954年年初,汪明瑀向党中央写出了12100余字的调查报告《湘西土家概况》,论证土家为单一的少数民族;调查组回京后,语言学家王静如根据调查的语言材料写出了长达42000字的调查报告《关于湘西土家语言的初步意见》,从语言的角度实证了土家语为特有语种。
此时,土家作为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本来即将走出历史烟尘,然而,在专家调查材料以中央民委、中央民院的名义转发至湖南省委征求意见时,情况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逆转。1954年2月2日,湖南省委电复中央,以“土家语言是湖南、广东一带的一种方言,是少数青年学生为了想得到照顾,所以要求承认土家是少数民族”为理由,否认了1953年的调查研究结果。1955年5月,中央民委、全国人大民委、中央民院、中科院等单位又一次研讨,结果仍是土家为单一少数民族的意见,通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请他们提出意见,然而,湖南省人民委员会未作答复[16]。
此后,土家人民仍强烈要求确认自己的单一民族地位,中央根据土家人民的要求,安排大批学者进一步开展研究调查工作,作为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中南民族研究室主任的潘光旦,与其他学者一道肩负起对土家族进行调查研究的责任。潘光旦教授从二十四史等史料入手,深入地研究土家族的历史。为了追寻土家先民的来龙去脉,他在浩如烟海的文化典籍中探寻,广泛阅读了先秦史籍、二十四史、各代记载南方的史籍、地方志、野史、笔记以及其他文献,摘抄了有关土家资料卡片几万张,前后经过4年时间,写出了《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一文。这篇长达13万余字的论著,参考征引史籍50部,地方志52部,野史杂记30部,其他经、诗、集、文55部,此外,还运用了严学窘、汪明踽等人赴湘西的调查材料,对“土家”聚居的范围、土家语言、土家人口进行了较为正确的估计和界定,以大量丰富的史料、确凿的证据阐明:土家不是瑶,不是僚,不是苗,不是汉,而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古代巴人的一支后裔。潘光旦教授还把土家及其先民巴人置于中华民族大历史、大文化的背景下进行研究,摸清了巴人到土家发展的基本脉络,也注意到了巴人融合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历史事实,从而为土家族的确认提供了历史的依据。
在完成了《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以后,为了解“土家”的真实情况,进一步解决土家族的识别问题,弥补书斋研究的不足,潘光旦又对土家族进行更深一步的调查研究。1956年,潘光旦拖着残疾的身体,两次到湘西、川鄂一带的土家族聚居区进行调查,验证相关结论。潘光旦右腿抱残,行动不便,但他为了亲自搞清土家族的真实情况,让人用滑竿抬着,穿行在深山密林之中。有一次,他要到一个土家山寨调查,但公路却被挖断了,潘光旦只好拄着双拐步行,来回走了六七公里路,拐杖将肋下都磨起了泡,有些地方甚至渗出了血。在这两次调查中,潘先生采用听取汇报、小型座谈、个别叙谈、逢人便谈等方式,详细地了解了“土家”的自称,人口及聚居情况,语言及使用情况,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土家人的民族意识和要求等,进行了大量的土家原生态文化的取证与研究。通过这两次调查他摸清了土家人的基本情况,并根据调查的情况,认定土家族是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这与许多专家学者和民族工作者多次反复调查土家所取得的认识是一致的。在土家人的民族识别过程中,潘光旦先生除了完成《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论著外,还先后写成了《访问湘西北“土家”报告》、《湘西北、鄂西南、川东南的一个兄弟民族——土家》等两篇文章,这三篇文章后来也成为土家族研究的重要奠基石。
3.结论:国家确认土家族为单一的少数民族(www.xing528.com)
如前所述,湖南省方面对于确认土家族为单一的少数民族存在不同意见,是土家族识别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重要因素。而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促成了问题的解决。当时参与其事、后来曾担任国家民委副主任的黄光学老人,若干年后讲述了一段鲜为人知的事——1956年,他们到湘西调查,兼顾土家族识别问题,返回时路过长沙,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同志请大家吃饭,晚上举办了舞会。在舞会上,调查组一位女同志与周书记偶然讲到土家识别问题,才发现省委书记对土家识别问题上存在的分歧竟毫不知情。他们由此看出了推动这个问题解决的契机。
回到北京后,调查组向李维汉等领导同志作了汇报。李维汉果断决策,派出以中央民委副主任谢鹤筹带队的调查组,带上有关资料再赴湖南。借调查之名,与湖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推动土家族民族识别问题的解决。
这个调查组受到了湖南省委的重视,1956年6月,周小舟听了土家语录音以后,十分果断地说:“其他情况不要讲了,就凭这种语言,土家就是少数民族,上报中央!”湖南省委的这个表态,彻底扫除了土家识别问题上的障碍。
1956年5月,潘光旦先生再次来到湘鄂两省的吉首、龙山、永顺、来凤、保靖、古丈等地,听取党政机关汇报16次,召开座谈会5次,个别谈话30多人,随后向党中央呈送了《访问湘西北“土家”报告》,中共中央领导审阅后责成中央民委组成中央土家识别调查小组,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土家民族识别调查的最后冲刺。同年8月,调查小组向党中央呈报了《关于土家问题的调查报告》,10月党中央同意确认土家为单一的少数民族,并要湖南省向党中央写报告,以便正式下文批复。中共湖南省委于1956年12月8日向党中央上报《关于请示批准土家为一个民族的报告》,抄报中央统战部和中央民委党组,电文如下:“关于湘西‘土家’问题,省委同意你们研究的结论、应确定‘土家’为一个单一民族。在‘土家’地区如何实现区域自治,希从速作出方案报来,以凭转中央核示。”
最终的结果是人们所共知的:中共中央统战部代表中共中央于1957年1月3日发出统发电570号电文,正式确定土家为单一的少数民族,这封加急电报全文如下:“湖南省委十二月八日电悉。关于土家为单一少数民族成分问题,我们同意湖南省委的意见,可以确定‘土家’为一少数民族。居住在湖北、四川、贵州三省边境地区的‘土家’族中有什么问题,请湖北、四川、贵州省委统战部加以解决和研究,并将情况告诉我们。”1957年3月15日,《光明日报》向世人宣布:土家族分布湖南、湖北、四川、贵州四省交界的山区。1957年3月,向达、潘光旦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出题为《湘西北、鄂西南、川东南的一个兄弟民族——土家》的联合发言。至此,长达六年的土家族调查、识别和确认工作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土家人得以走出历史的烟尘,成为新中国56个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4.影响:民族区域自治与土家族身份回归
土家族被国家确认为单一的少数民族后,一个直接的影响是如何为大批土家人解决民族身份问题,使之回归土家族身份;另一个问题则是,在许多土家族聚居区,如何实施民族区域自治,让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从民族工作实践来看,这两项工作均持续了很长时间,从土家族被正式识别开始,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基本结束。
首先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土家族的单一少数民族地位得到肯定后,于1952年成立的湖南省湘西苗族自治区(1955年更名为湖南省湘西苗族自治州)迅即再度更名,于1957年9月20日正式成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这也是国内第一个土家族民族自治单位。此后,国家于1983年批准成立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该州后于1993年4月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除了两个土家族自治州外,国家还在20世纪80年代相继批准在湖北省、四川省(现属重庆市)、贵州省等地设立了长阳、五峰、石柱、黔江、酉阳、秀山、彭水、沿河、印江等土家族自治县,其中部分县系与苗族共同自治,另外还设立了一批土家族民族乡。
此外,解决居民的个体民族身份问题,即让大量的土家人回归土家族身份,此项工作同样绵延了几十年,而且,绝大部分土家人的少数民族身份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得以确认,湖南省张家界市[17]的情形很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
湖南张家界市自古以来就是土家人聚居区。国家正式确定土家为单一的少数民族后,湖南省组织“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访问团”到湘西各县访问后,1957年,桑植县范围内登记土家族人43965人,大庸县仅登记土家族人3600多人。后来,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湘鄂西各县识别土家成分工作被迫停止。
图3 《土家庆盛世》(卢瑞生摄)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民族识别工作得以恢复。1979年11月,国家民委下发了[1979]民政字第166号文件《关于抓紧进行民族识别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必须继续把民族识别工作抓紧加快进行。”1981年11月,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国家民委又发了[1981]民政字第601号文件《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处理原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属少数民族,不论其在何时出于何种原因未能正确表达本人的民族成分而申请恢复其民族成分的,都应当予以恢复。”1982年5月,国家民委发出的[1982]民政字第86号文件《关于民族识别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民族识别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形成问题的理论,结合我国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进行。二、要进行全面的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三、民族识别工作既是一项细致的科研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四、民族识别的组织领导工作,仍然由所在省、自治区民族事务部门负责。1982年,国家民委转发的(82)民政字第240号文件《湘鄂川黔四省边境邻近地区部分群众恢复土家族成分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恢复土家族成分的工作,主要是在清代“改土归流”前的土司、土官管辖的土家族地区,在其周围的卫所地区和边缘地带也有这个问题。1984年,国家民委办公厅(84)政字第164号通知强调:国家民委转发的(82)民政字第240号文件中所指的土司后裔,是指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时被废除的少数民族土司,其后裔一直生活在土家族地区,仍保留有民族特点,他们的民族成分可以得到确认。
按照中央的政策精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82年6月16日转发了省民委等单位《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报告》,此后,湖南省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以民族现实特点为主,参酌民族历史,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恢复少数民族成分工作,恢复了符合条件的部分群众的少数民族成分。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1982年5月,桑植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区、社党委书记及县直机关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国家民委[1982]民政字第240号文件《湘鄂川黔四省边境邻近地区部分群众恢复土家族成分工作座谈会纪要》和省委指示精神,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慎重的态度,掌握恢复土家族成分工作的标准。会后,从县直机关抽调60多名干部协助公社搞好登记工作。经过一个多月时间完成登记任务,这次共登记160838人,加上原来登记43965人,全县土家族人口达到204805人,占全县总人口405843人的50.6%。与此同时,大庸县的工作力度更大,从1983年至1987年共恢复土家族23209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5%。
实际上,张家界市范围内为部分群众恢复土家族成分的工作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使大批土家人回归土家族身份。由于张家界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族工作部门落实了党的民族政策,恢复了部分群众的土家族成分。因此,张家界市成为少数民族聚居区,成为湖南省土家族人口最多的市、州。据张家界市统计局统计,至2003年年末,张家界市共有土家族1026270人,占全市总人口157.43万多人的65.18%。其中,慈利县有土家族409443人,桑植县有土家族257318人,永定区有土家族317320人,武陵源区有土家族42189人[18]。
其实,张家界市的情形可以看成是全国的缩影,仅从20世纪80年代国家先后设置了一个土家族自治州、9个土家族自治县的决策,就不难看出相当多的土家人在这个时期才解决自身的民族成分问题,回归自己的土家族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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