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骥
干一(1911—1976)原名王福顺,河北省定县怀德营村人,回族。自幼接受穆斯林家庭的传统教育,稍长入清真寺学经,成为一名“海里凡”(伊斯兰教学员)。
抗日战争爆发,冀中地区的抗日活动风起云涌。干一受到革命思潮的影响,于1932 年组织村“回(民)建(国)会”,任主任。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任冀中军区十分区四联县“回建会”主任、区委书记、十分区回民大队政委兼参谋长等职。1944 年受冀中城工部派遣,以“回民特派员”身份到天津北郊区(现北辰区)从事地下工作。
干一带领一个回民小组,潜入回民聚居的天穆村(当时是天齐庙和穆家庄两个相邻的村庄),在回民马顺兴家,以贩卖牛羊肉为掩护,并以“海里凡”的身份,游走于清真寺,广泛接触回族群众,开展秘密革命活动,为反日积蓄力量。不久,他们建立了天齐庙—穆家庄—到市区的西北角小伙巷秘密联络点,发展党员,建立地下党支部,成立武委会(民兵组织),建立村政权,同敌人进行公开和隐蔽的斗争,伺机伏击敌人。一次,为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干一等周密策划,以确保任务完成。为了躲避日伪军的搜查,干一等利用“保长”穆成林家作掩护,圆满完成了任务。干一等人还经常以经商名义,暗中向解放区运送药品和其他军需物资。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成立了军管会,其下设立市政接管处民政接管组,其中负责接管回民工作的组长是王若萍,副组长是干一,组员有秦良、王文元和曹淑兰。他们开展工作后不久,就在回民聚居区组建了消费合作社、妇女刺绣生产组和屠宰牛羊生产组,对安定民心、活跃市场、稳定物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干一任民政局民族科科长,他带领回族干部深入回族群众中间,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按照政务院文件精神,保护正当的宗教活动,免征清真寺所占房地产的赋税;更改不符合民族宗教政策的街道名称、碑碣、匾额。同时,每逢穆斯林“开斋节”、“古尔邦节”放假,给予油、面补助。这些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回族群众的爱国热情。朝鲜战争爆发,成立了“中国人民抗美援朝委员会天津分会回民支会”,干一任主任。1953 年4 月成立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干一先后任办公室主任、委副主任。
1954 年2 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确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逐步实现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回族的传统经济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天津回族经济主要是“三大行业”:饮食业(饭馆和早点铺)、牛羊行(从屠宰、加工到销售)和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是回族人民赖以为生的主要经济支柱,而牛羊行在其中更占重要地位。这不仅是因为牛羊肉是回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而且是广大贫苦阶层的主要谋生手段。由“寄庄户”购进牛羊,卖给门市屠宰、销售。宰一头牛或羊,除自销外,哪部分供饭馆,哪部分归小贩,牛头归谁,牛舌尾归谁,牛皮归谁等等,都有稳定的分配对象,届时各自取走应分的那一部分,再进行加工贩卖,从中获取微薄的利润,而且世代相传。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牛羊来源受到影响,赖以为生的广大回民顿时陷于困境。干一及时派民委干部吴茂泉和马顺兴二人去内蒙古求援,得到乌兰夫同志的大力支持,取得了牛羊货源的保证,干一随即组织“寄庄户”前去采购,并步行赶着牛羊回家,不仅节省了运费,减少了死亡,而且使牛羊增了膘,此举受到了市领导的表扬。
天津回族在旧社会的行业特点,被概括为“三把刀”:一把宰牛羊,一把卖切糕,述有一把泥瓦刀。他们靠天吃饭,指身为业,“刮风一半,下雨全完”。市场的变化,同样影响到以粮食为原料再加工为成品如切糕的小商小贩。有时他们原有的原料供应渠道中断,陷入断炊的困境,干一就主动与主管粮食部门等协调,为他们紧急调剂米、豆等粮食原料;有时牛羊货源有了,粮食原料有了,却又缺乏周转资金,无钱购买,干一又协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向回民发放“小本贷款”(实际是救济性的无偿补助),以解决回族群众个体经济的困难。这些深得人心的实事,受到回族群众的热烈拥护,很多人给民委写信表示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有的人情不自禁地高呼“共产党万岁!”(www.xing528.com)
回族群众习惯食用小作坊榨制的“清真”植物油,而有段时间油料实行统购统销,食用油统归天津植物油厂供应,给回族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为了消除回民群众的顾虑,干一分批组织各清真寺的阿訇轮流参观植物油厂的生产流程,然后再由他们分头向群众做宣传工作,解除了回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为了解决回族青年失业问题,干一等积极拓展就业门路。据1952 年统计,当时回族登记求职人数达3500 多人,几乎每户回民家里都有待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劳动技能。为了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市民委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天津市少数民族业余政治训练班”,以政治教育为主,启迪思想觉悟,逐步增设文化课,并专设打字班培养打字员,以应当时各单位急需。此举受到回族青年的热烈欢迎,纷纷踊跃报名参加。“培训班”每期4 个月,结业学员基本上达到小学文化水平。第一期学员达900人。从1952 年开办到1958 年结束,共办了八期,既解决了回民就业的困难,又为国家经济建设输送了急需的劳动力,就连原来“三大行业”的职工,有的也参加了学习班学习,成了产业工人。不少学员就业后成了业务骨干,有的还被评为劳动模范。根据社会需求,1954 年又成立了“汽车驾驶技术实验班”,免费培训少数民族(主要是回族)汽车司机。三年间,共培养合格司机800余名,不仅解决了回族青年的就业难题,充实了本市的运输队伍,还有力地支援了山西、陕西、青海、宁夏等西部省(区)新兴工业的人才之需。
1955 年干一随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组织的赴麦加朝觐团去沙特阿拉伯“朝圣”,获得伊斯兰教“哈志”(宗教学位)称号。其间,干一与沙特宗教界人士进行了友好交流,并受到了沙特国王的接见。
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市各族穆斯林积极投入社会主义建设。干一抓住时机,在穆斯林群众中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促进民族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干一还亲自带领干部“蹲点”,对供应回民的食品从生产到加工、运输、贮藏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并及时总结经验报市委统战部在全市推广。其后,中央统战部将此件转发全国,影响很大。在他的倡议下,国家民委拨专款在回民聚居的红桥区先后建立了民族中学、民族医院和民族文化宫。学校招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从宽录取,对生活困难的就医病人减免医药费,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等等,在回族群众中都产生了广泛影响。
回族的居住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就某个大的区域而言,他们的居住地是分散的,几乎是无处不在,但就一个较小范围而言,却非常集中,多数都是围绕一座清真寺聚居。20世纪50年代,天津市区有21座清真寺,红桥区就有11座,其中包括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清真大寺。市区的回民主要聚居在那里,约占市区回民总人口的三分之二。由于历史原因,回民所从事职业的局限,回民世世代代很少离开聚居的红桥区,他们经营的小本生意也主要以服务周围回族群众为主。在婚姻关系上,族内“亲套亲”、“亲连亲”的现象极其普遍。在某种程度上,聚居的回民具有“自给自足”的特点,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广泛交往。解放后,由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扶助措施,打破了传统的“三把刀”经济模式,就业门路宽了,除去禁忌的行业,可以说回民从业人员遍布全市工商各个行业,这在天津的民族关系史上是从来未有的。居住地也因所在单位分配住房而散处全市,回族群众在较短的时间里大范围地融入以汉族为主体的生活环境,民族间的交往日益增多,民族关系空前密切,但民族间的矛盾也逐渐凸显,仅1957 年全市就发生较大规模的民族纠纷50余起,民委成了“消防队”,而这个“消防队”的领队就是干一同志。他在解决这些纠纷中发挥了一个民族干部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破坏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关闭了清真寺,限制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撤销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全部改行下放,干一被打成“走资派”,身心受到极大伤害。1973 年市民政局恢复后,干一被任命为副局长,仍分管民族工作。其间,他为重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和恢复重建民族工作机构,不辞辛劳,四处奔走,为恢复民族事务委员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976 年干一同志突发心脏病去世,终年65 岁。
(作者系离休干部,蒙古族,曾任天津市民委办公室主任。此稿承市民委老同志校正、补充,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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