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首义后,武汉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传统的士、农、工、商结构进一步解构,具体的表现则是传统的强势官绅集团及其地位的式微,工商阶层逐步兴起。再就城市社会的开放而论,首义之后的武汉,初步形成了开放的城市风貌。
自清末咸丰、同治以来,湖北督抚多由湘、淮系实权人物把持,长期署理两湖的张之洞虽不是两系之员,但是,湖北政治多由督抚把控,视朝廷政令为天物,东南互保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以致地方司道以督抚马首是瞻。至清末推行新政,清政府被迫开放政权,地方绅、商、学等进入咨议局,参与政治,打破了传统“官”垄断政局的样貌。作为城市近代化和经济发展的结果,城市人才资源突破传统科举路径的固有流动形式进入政权。作为省会的武汉,更是如此。武昌首义之所以能在武汉发生,且取得成功,原因之一便是革命派、立宪派和从传统政治阵营中分离出来的地方实力派,迅速结成了权力同盟。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后,宣告了共和国制在中国史无前例地出现了,更是改变了原有的国家制度和权力的构造形式。湖北的军政府,一度代行中央政府的权力,且颁布了《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人民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享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自由,享有自由通信、自由信教、自由迁徙、自由保有财产、自由营业等权利,人民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依法纳税及当兵的义务。同时规定,都督由公举,议会由人民中选举之议员组成,法司以都督任命之法官组成。[21]民选官员,提高了普通大众的政治参与权利。与传统相较,体现的是“官威”下移,“民权”上升。
民初,武汉城市权力结构确实发生了不同于传统的变化。武汉作为湖北的行政中心,官员群体多由出身科举者组成,即便到了清末“新政”改革政治时期,绅、商、学等进入咨议局,但仅是扮演参与的角色,起不到决策的作用。从湖北军政府到民初武汉的政局来看,商、学等群体成了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商的政治地位的提升,打破了以往政治体系中,商处在无足轻重地位的历史。商的政治地位的提升,在民初武汉的市政建设、城市规划等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以宋炜臣、刘歆生等为代表的商会,在市政方面,不仅提出完整的建设计划,而且敢于与政府就相关问题讨价还价,甚至置政府意见于不理。即便商界不予配合,政府仍需商会居间调和,以促城市的恢复与发展。武汉商会之所以敢与政府发生杯葛,不仅在于其拥有足够的金钱势力,还在于在政府中有代言人,可资调解。这种政商关系的变化,恰恰反映的是武汉城市政治权力结构的变迁。
社会成员从事的职业的变动,也是社会结构变动的表现之一。从辛亥前后的1909 年和1915 年汉口城市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变化,可以为我们提供分析武汉城市社会结构变动的窗口。
1909 年和1915 年汉口城市人口从事职业变化表
资料来源:徐焕斗:《汉口小志·户口志》,商务印书馆1915 年版,第3 ~4 页。表中“/”表示没有统计数据或将数据划为其他职业。
表中的数据体现了民初政府以法令的形式革新政治、改良社会风气、提倡文明生活、倡导发展工商实业在武汉城市社会的体现。官僚集团在民主政治的大形势下,趋于式微,但并不是完全退出城市,只是势力大为削减。在提倡文明、倡导法治方面,最显著的是律师团体的出现,道士、僧侣等阶层人数的锐减。在社会娱乐方面,娼妓、优伶等从业者,并没有明显的增长,但是为娱乐业等服务的小商小贩、各类服务人员的从业者却有大的增长。
武汉城市职业人口从业结构的变迁,导致了城市社会阶层的重新洗牌。最突出的体现就是,原先作为城市主宰者的官、绅、买办等阶层,因为社会的重组,在民国建立后讲求实业发展、振兴工商的大环境下,其地位大部分由原先处在下层的商人、企业家、金融阶级等取代,成为武汉城市的新贵。工商阶层适应了现代社会近代化的要求,而且新政权为他们发展工商的意图,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而反观传统的官、绅、地主阶层,因鄙视实际的工商活动,尤其是仅靠田赋、地租、房租为活计的旧权力阶层,与新的城市社会更是格格不入。(www.xing528.com)
武汉政治结构的变动,在城市工商阶层逐渐占据武汉城市社会主导地位的同时,武汉城市新的社会矛盾慢慢地凸显出来。这种新的城市社会矛盾是新起的城市工商阶层与出卖劳动力,从事城市服务业、制造业等从业人员之间的矛盾。原因不仅在于工商阶层是城市各行业的实际主宰者,在赚取商品、服务利润的同时,还赚取了从业者的剩余价值。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工商阶层对整个城市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在政治领域的影响力同样巨大,甚至直接参与政治。政治与经济两个方面都直接影响各行业的劳动者,中华民国建立后,武汉的工人数量与日俱增,其与城市上层的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
城市职业变迁和从业导向的变化,引发了城市文化结构和城市人口价值观念的变化。传统士农工商社会结构体系中,士居最高位,讲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社会崇义而贱利。同时,纲常民教和伦理体系,也束缚着人们经商从业,讲求利益。辛亥首义成功后,政府以国家的名义,以法律的形式鼓励人们发展工商,讲求效益,提振民生。而且,民主共和、自由平等观念的传播与被接受。即便是学业学成后,也不一定要走仕途,从商经营,加入发展实业的队伍也成了另一种选择。传统社会,科举入仕的官员是耻与工商业者为伍的。首义成功后的武汉,城市政权的要人,如黎元洪、孙武、将军团成员纷纷投资兴业,追逐工商利益。
武汉在经历了城市社会结构变化的同时,社会的开放程度也逐渐提升。得益于民初政府鼓励发展工商业的举措,武汉的对内开发与对外交流同时取得了成果。
武汉城市近百万人口中,外来人口尤其是流动人口占了不小的比重。从武汉历史上看,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口并不多。武汉的人口来源地,首先是周边的乡县,比如黄陂、汉川等地,尤其是黄陂人口流入武汉者较多。这些武汉周边乡县的人口,多是因生计原因,流入武汉以求生存,所以处在市民社会的下层。周边省份的人口,移入武汉的主要来自人口大省或是极具经商传统的省份,如四川、湖南、山西、广东、浙江等省。他们来武汉从事商业、投资、工业等行业,属于业主阶层。这些来汉投资兴业的外省人口,多是累世经营,代代相沿。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口逐渐离乡居汉,最终成了武汉市民。
武汉的人口结构中,外国侨民也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民国建立后,外人的特权并没有清除,武汉仍是受不平等条约束缚的通商地域。因此,在武汉重建的大背景下,怀揣着发家致富梦想的洋人,流入武汉。据统计,当时租界内共有外洋侨民三千多人,大部分是经商者,少数为驻汉各机构职员、神职人员、家属等。当然,外侨也是构成武汉缤纷多彩城市人口的一块拼图。
外侨带来的文化,也在武汉留存下来,并且成了武汉市民效仿的对象。武汉为移民城市,市民趋新、追逐时尚、讲求利益是重要的特征,但也兼收并蓄,讲求流通、交汇。开埠以后,因欧美列强等强势侵入,虽一度采取鄙夷、排斥之心态,而在发现外洋物产精美、建筑华丽、日用精巧之后,武汉社会很快转变了心态,从排拒转到适应、模仿、重建的状态。在民初之际,仿洋、学洋之风并未减弱,甚至有加剧之势。建筑方面,融合中西建筑形态的里弄,大量出现在武汉。传统的豪富之家,喜居以竹木为主要材料建筑而成的房子,以园林相兼、楼阁环绕为荣。在西式建筑风格的影响下,权势阶层喜用大石柱、混凝土等,建筑集聚西式样态的居室,时人多以洋楼称之。这些看似外在的表现形式,似乎与社会的变迁并无多大关系,但这恰恰反映了武汉城市社会的裂变,城市和市民的开放心态。
武汉城市文化具有兼容并包、海纳百川的恢宏气质。在外国观察者眼中,武汉是一座国际性的大都市。现代化的大厦与银行,巨大的仓库,那些有美丽花园的别墅和高级旅馆,都是汉口有代表性的建筑物。不管什么时候看上去,汉口给人的印象与其说是中国的城市,不如说是“国际性”的都会。以金融机构为例,民初重建中的武汉,中外银行纷纷在汉设立营业机构,汉口有银行19家,外资10 家。1925 年,武汉共有金融机构258 家,数量之多仅次于上海,外资银行发展到18 家。[22]在民居方面,除了外国人居住地,在华界中国人居住的地区,在一条条宽阔的街道上,现代化的建筑和华丽的商店也是相连并立的。[23]在其他的外国观察者的眼中,武汉在开放程度上,可以与受外国影响力较深的上海、天津、广州三城市相提并论。甚至有外人直呼对武汉第一印象“良好”。
民初,武汉城市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中,租界在某种程度上起着诱导作用。划地割界,毋庸置疑的为国之耻辱。但是,仅把眼光盯在耻辱点上,不但于事无补,而且不免偏颇。外洋的租界确实有某些先进的东西,比如市政规划、市政建设、经营理念等,都是中国需要学习的方面。正是民初政府注意到这些问题,反过来又促进了武汉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开放。比如电线的架设、电报业务的开通,都拉近了武汉与外界交流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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