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调是中国地方戏曲剧种之一。清代中叶形成于湖北境内,原以秦腔经襄阳南下演变出来的西皮为主要腔调,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荆河、襄河、府河、汉河四支流派,俗称路子。对湘剧、川剧、赣剧、桂剧、滇剧等剧种的形成发展都有影响。清嘉庆、道光年间,汉调流传到北京,加入徽调班社演唱,逐渐融合演变而成京剧。
汉调属皮黄腔系,早期称“楚腔”“楚调”,以后又称“汉调”“汉戏”,俗称“二黄”。在鄂北有“一清二黄三越调”的谚语,在鄂东又有“一清二弹”之说,称汉剧为“乱弹”或“弹戏”。文献记载中曾有“湖广调”“黄腔”“皮黄”等称谓。辛亥革命前仍称“汉调”,从民国初年起开始改称“汉剧”。其主要声腔为西皮、二黄,在地方剧种中开创皮、黄合奏之先河,从而形成皮黄声腔系统。
二黄兴起于长江中下游,系由安徽安庆徽班二黄发展而来。传入湖北的四平腔吹腔,经湖北艺人加工发展而成。西皮是由传入鄂西北襄阳一带的山陕梆子演变而来。汉调西皮、二黄合流并用,乃经过长期逐渐融合的过程。清道光三十年(1850 年)刊印的叶调元所著《汉口竹枝词》中对这一融合曾有记载:“曲中反调最凄凉,急是西皮缓二黄,倒板高提平板下,音须圆亮气须长。”“汉口向有十余班,今止三部。”上述描写的是叶调元于道光十三年(1837 年)重游汉口时的见闻。书中还记述了前辈演员与当时演员在艺术上的继承关系,说“小金当日姓名香,喉似笙箫舌似簧。二十年来谁嗣响,风流不坠是胡郎”。从他的记叙中可以看出,早在嘉庆末年,在汉口就有十余个唱汉调的戏班,他们既唱西皮,又唱二黄;既有正调,又有反调,已经是一个声腔完备的剧种。
清嘉庆、道光年间,湖北各城镇经济繁荣,商旅云集,会馆庙宇林立,戏楼遍布,汉调戏班、科班亦随之兴起,为汉调的兴盛和发展提供了条件。这一时期已有湖北汉调艺人米应先、余三胜、王洪贵、李六等先后赴京,搭春台、和春等徽班,以中州韵湖广音演唱皮黄,出现了“班曰徽班、调曰汉调”的局面。根据在湖北发现的汉调艺人米应先、余三胜等人的家谱等史料,证明当时北京的徽班,有的就曾以汉调艺人为骨干。米应先(1780 —1832)就曾以演《战长沙》中的关羽而名誉京师。余三声(1802—1866),道光初年入京,曾掌管当时享誉京城的“四大徽班”之一的春台班多年。春台班当时亦以汉调演员为台柱,以汉调皮黄为主要唱腔而蜚声梨园。
汉剧声腔以西皮、二黄为主,兼有歌腔、昆曲、杂腔、小调等曲调。高亢激越,爽朗流畅。在汉剧中,锣鼓地位不可或缺。它打法多样,分为大打、小打和串打。其中,串打配以马锣,节奏感强,气氛强烈。角色行当分为十大行:一生、二旦、三净、四末、五丑、六外、七小、八贴、九夫、十杂;末脚以雍容的表演和醇厚深沉的唱腔取胜;旦行唱腔绚丽多彩,以声传情,声情并茂。
除了汉调之外,明清时期的汉口更是兴起了极富地域特色的与汉口商业文化相为融合的地方戏——黄孝花鼓戏。(www.xing528.com)
大约在一两百年前,在湖北黄陂、孝感一带流行“竹马”“高跷”等民间歌舞以及鄂东一带特有的“哦呵腔”,这便是黄孝花鼓戏的前身。与汉调的明显不同之处在于,黄孝花鼓戏几乎完全来源于民间,和劳动生产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它的绝大多数剧目反映的也多是社会中下层群众的生活现实和愿望,是名副其实的“下里巴人”。也正因为如此,它才赢得了大量观众。
黄孝花鼓,原为灯戏,是由前面提到的那几种民间艺术形式集合而成的。它用很简单的角色,表演很简单的故事,但这些故事多较粗俗。清末黄陂、麻城等县的地方志书中凡提及花鼓,遣词无不用贬义。咸丰年间,余治所著的《得一录》中也说道:“近日恶俗民间莫如花鼓淫戏。”花鼓戏在道光、咸丰时流行于汉口,因其中有不少低级、淫秽的戏曲,一度遭到官府查禁。但因黄孝花鼓戏所描写的多是短小精悍的家庭纷争或婚姻爱情故事,如《恨大脚》《恨小脚》《赶狗》《卖杂货》《送端阳》《讨学钱》等,与下层群众的日常生活贴近,因此颇有观众。
花鼓戏的特点是一唱众和,主要由一人演唱,众人接腔。腔由哦呵腔、悲腔、四平、仙腔等组成。伴奏没有管弦,只有锣鼓。舞蹈和说白都很简单,化妆亦不讲究,只在脸颊和嘴唇上扑一点红,道具也只有手帕和扇子。戏班的规模都很小,一般只有七八人,最多也不过十数人。角色行当只分旦、丑、生,而旦角一行又多由男演员装扮,少有女演员。清末以前,花鼓戏班不能登大雅之堂,戏班多没有固定的演出场地,花鼓戏艺人不得不四处流浪谋生,演出方式形同化缘乞讨,因而有人说花鼓戏实为“化谷戏”。
最初,花鼓戏只在农村演唱,演员也是业余的。观众多为当地农民和手工业者。后来“农忙种田,农闲演戏”的半职业班兴起,被称为“凑角班”。活动的规律是“春紧夏松秋垮台,十冬腊月又重来”。以后,“凑角班”逐渐发展成为专业的戏班。另有一种家园戏班,只在本湾唱灯戏。清代中叶,梅店王家冲湾每年正月十五开始,连续玩灯3 天,傍晚开锣唱戏。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 年),本村私塾王家福由孝感请来师傅教唱花鼓戏,组建家园戏班,相传七代(家、光、文、运、昭、有、道)不辍,历经140 余年。
最早的花鼓戏职业戏班较为简陋,其全部行头不满一箩筐,乐器也只有鼓、板、锣、钹,曲调也只有几种,演出的节目保留着民间歌舞和说唱的特点。剧目多是散戏和单边词,情节简单,且剧目不多。俗话说:花鼓戏开了锣,不是“喻老四”,就是“张德和”。演员只有小生、小旦、小丑三个行当,以7 人戏班为多。其中3 个人唱主角,4 个人唱外角兼“打家业”(用打击乐伴奏),全班连演员到场面最多9人。当时的俗语称“七紧八松九逍遥”。到了清末,剧目才逐渐增多,“三小”行当已经不能适应,于是有了扮演青衣、生角、花脸的演员。清代中叶,黄孝花鼓戏流行于农村,并进入城镇。清道光三十年(1850 年),姚江叶调元所撰《汉口竹枝词》云:“俗人偏自爱风情,浪语油腔最喜听。土荡约看花鼓戏,开场总在两三更。”(黄孝花鼓戏早期的剧目主要有《喻老四》《张德和》《告经承》)等,多表现一些不见经传人物的平常故事,反映劳动群众的生活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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